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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jian (6月了(尖叫))》之銘言: : 對,沒錯,BL文裡也有J禁有POL,有演員、運動員們的文;但前提是 : 「BL文」,以文字的虛擬創作作為一種切割動作,劃分出現實來;而 : 不是大剌剌的對gay或路人大萌。 : 雖然大部分版友都有此共識,但是顯然還是有人不知道。 : 剛剛去看了一下精華區,版規裡確實也沒有禁止萌路人這一條。我在 : 想是否有必要在版規裡更詳細解釋本版定義然後置底?   謝謝雨漸的意見:)   我說一下我自己的想法   我個人基本上是持不禁止萌真人的立場。   但若現實與幻想的分際混淆的情況出現則會出面提醒與介入。   至於提供非公眾人物照片連結與姓名等,這一點自然會要求比較嚴格,   非經當事人允許而張貼出照片、或個人資料,已經是一腳踩在法律上的行為。   這一點就算未列入版規,也會嚴格處理。   (我會再跟SeiKai版主討論看看要不加入版規裡提醒....^^;)   現在比較有問題的是模糊地帶,譬如未提供當事人資料的萌路人文....   因為我是傾向於立大原則、小地方盡量避免管得太死,   即使是要以版主身份介入這個模糊地帶,我也希望能有一套判定標準比較妥當。 : 我知道只准萌名人不准萌路人有些爭議,但如同前文所說,BL中的真人 : 衍生文已經用創作作為切割,而對路人灑小花是一回事,來一個公眾版 : po文實際上很不禮貌。   公眾人物與非公眾人物的容許標準是不同的。   公眾人物在某種程度上擁有比較多的社會資源,   相對來說,公眾人物受到社會大眾的檢視、犧牲某種程度的個人隱私算是一種回饋。   (俗稱的成名代價....)   現在我比較煩惱的還是"對路人灑小花"這件事。orz   可以的話請大家多提出看法來討論,這一點上我還沒想出比較妥當的處理標準.... --     場夢     一希冀永     惡夢的明邊際     即使毀滅     滿地祈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43.140
Lunachen:不喜歡看到對路人灑小花,腐也該有個限度,希望能夠禁止 02/21 23:55
hana8456:不希望這邊變得跟小B版一樣..... 02/22 01:30
oz:不喜歡在這看到萌路人文,這會讓我覺得可能再也沒有踏入的必要 02/22 12:11
yushu:這類的文章根本稱不上是bl.... 02/22 20:46
yushu:應該說....並不是路邊看到符合自己喜歡的複數以上的男人時, 02/22 20:46
yushu:狗仔的偷拍了幾張照片,yy了幾句話就是bl。 02/22 20:48
yushu:我看到的感覺就是,好像走錯板了.....~"~ 02/22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