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zarevitch (莉莉斯)
看板BB-Love
標題Re: [討論] 禁止或限制非公眾人物文章
時間Wed Mar 21 07:19:46 2007
※ 引述《noy010203 (天瑕之約)》之銘言:
: 那像是季堤大人的小害羞
: 與雲起大人的鄰居有包括在內嗎?
: 我本想選全禁,
: 可是又怕選了之後看不到兩位大人的這種文了。
: 麻煩兩位版主解答一下。
解釋的話說起來字很多,先從結果說起。
1.鄰居不是真人文。
(至少我還看不出來orz)
2.從作品本身來看會覺得小害羞算是取材於現實生活,但是我印象中在哪部
份的討論(?)裡提示當事人身份,這就可能有點問題。
以創作的角度來看,創作的題材(取材)來源於現實經驗是可行的,但是以特
定非公眾人物作為衍生創作,在公開場合發表原本就會有法律問題。
說得白一點,創作文比較需要考慮的問題還是個人資料保護法。在不觸及個
資法的前提下,作者只要堅稱與現實人物無關即可,但是如果作者自己跳出來承
認有關係那就沒法度了....
上面所提到的結果2.,其實也還是個資法上的問題。
不知這樣的解釋是否清楚。^^b
但是無論這次的版規投票結果如何,都無法影響版規裡個資的禁止規定。
如果覺得個資法對創作不會有影響,那其實這次的投票結果對創作也不會有
影響。
以版務的立場而言,立下版規的目的並不希望妨害到創作的發揮,而作者與
讀者討論中則應當避免透露出當事人隱私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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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根據PTT站規定義,大學教授是公眾人物就是了....(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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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45.10
※ 編輯: Tzarevitch 來自: 61.224.45.10 (03/21 07:28)
推 laimeter:那研究室學長呢?XDDD我很怕以後看不到研究室這型的文阿~ 03/21 07:47
→ Tzarevitch:還是一樣 請作者日後迴避真人的暗示或明示^^b 03/21 08:09
推 siray:這樣的話,歷史衍生文也不可以出現嗎? 03/21 12:12
→ siray:可是作古太久的歷史人物本身沒有版權問題,就歷史的創作來說 03/21 12:16
→ siray:市面上也是有許多關於歷史人物的創作啊...(我只是很疑惑) 03/21 12:18
→ Tzarevitch:歷史人物歸類為公眾人物....^^b 03/21 12:33
推 siray:原來是我眼殘了 囧> 版主對不起~ 03/21 12:39
→ siray:我被「公眾人物以外之對象」(白癡解讀:非公眾人物) 03/21 12:41
→ siray:誤導了.....囧rz 03/21 12:43
推 Tzarevitch:沒關係 其實我也是看站規之後才知道大學教授也算 03/21 13:37
→ Tzarevitch:公眾人物之列^^b 03/21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