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BB-Lov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ballanche (倦意像死亡一樣 無處可躲)》之銘言: : 有何不可? : 我說了是常例OR版規,請把別人的文章看完。   我看完啦。 : 作者的文章被說成廣告文,我都覺得很有趣了, : 讀者的回文被當作廣告信? : 閣下可否解釋一下您的邏輯? 既然作者要勿收勿m,就有文章不定時消失的可能,而本文既然消失,那麼那些 回文有什麼好特別留的嗎?叫讀者跟著作者腳步砍嗎?那不如寄到作者信箱算了。廣 告信的說法我是失當,但我認為只有把回到板上的回文立刻砍除,讀者們才會養成看 到勿收勿m的作品就回到信箱的習慣。 : 。不然恕愚昧的讀者我不能明白。 : :  p.s 自訂時限以當篇文章而論,不得以該部最終篇為準。 : 也就是沒看到前文的讀者也不用看了?   耶,作者勿收勿m不是有很漂亮又合理的理由嗎?文章是作者認為文可以消失而 砍的對吧。既然作者掌有自主權,作者要是願意讓新朋友也能看得懂,就自己再貼上 來吧。況且新讀者可以直接看最新版(錯字改了、主角名字變了、故事整個改寫了) ,不是挺好的。 : 難得正經不帶火氣的想討論些什麼,沒想到收到這種......   我前面述說的看法也回得正經不帶火氣呀,只是你說你自個愚昧不能明白,有什 麼辦法(攤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