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NIMI (酸梅湯)》之銘言:
: http://www.netsh.com.cn/wwwboardm/881/messages/3186.html
: 承蒙貴版一位用戶略說了幾句﹐我們這種會員之間私相授受的行為應該不構成盜版
: (至少本地法律﹐貴處不知道﹐在下的論壇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發生場所又
: 是在下的私人論壇﹐還是隱私性極強的會員制﹐而貴板竟然會將小版的會員密碼堂
: 而皇之的公之于世﹐以正義之師之名﹐肆意踐踏小版的隱私﹐甚至將我們內部會員
: 的帖子放于貴版公開討論﹐公諸于世﹐是不是比盜版還惡劣﹗
.......
在下之前是因為貴版之處理方式在下認為相當有誠意
才post了那篇回文
基本上
依我國(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中略)
四,公眾:只不特定人或特定之多數人. 但家庭及其正常社交之多數人不在此限]
在下之前是在想
貴版既然採取會員制
在在下想來只供一定的小部份熟識網友利用
後來聽板上網友說明才知道並沒有在下想像的私密
在下本人並未去過貴版參觀(沒有GB碼)
並不清楚貴版在轉貼時是否有標上作者的姓名或保留其簽名 出處
並且勿改變著作內容, 否則即屬侵害著作權
另外提供園地非法上載著作, 侵害重製權
明知為非法上載之著作, 而留在網路供人下載使用, 視為侵害著作權
所謂[下載]指下列行為:1. 打包離現閱讀 2.直接列印 3.將軟體抓來使用
4.將他人傳送之電子信件從Mail Server上傳回自己的電腦
屬著作性質之資訊如非公共財產, 又並未符合合理使用(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
第六十六條所定)之情形, 在[上載, 下載, 轉貼, 傳送...等]之行為, 均應徵得
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 否則即屬侵害著作權(特別是重製權)
另外貴版是否刊登商業廣告?(包括網頁提供廠商)
如有, 那便涉及營利行為...
之前並不想說的那麼詳細
因為當時在下的目的只想完結這整件事
希望能回復原先許多佳作刊登
希望能繼續看到那些令人感動的大作
當然, 在下所提的全都為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至於貴國(這麼敏感的時機, 在下實在不知如何稱呼才適當^^;;;)的法令
那確為在下討論範圍之外
在下因為作報告的關係, 及一些私人因素
曾對我國著作權法加以詳讀及研究
不敢說完全透徹, 至少以上基本之相關規定還算了解
在下是邊打此篇文字邊翻著作權法的條文
但關於網路法(定出來了吧^^;;)及貴國規定
尚有待在此方面學有所長之先輩指教
在下之前便說過了
在下的文章曾被他人據為己有(自然, 這嚴重的多)(那位作者已以相當誠意
向在下道歉, 在下也早已釋懷, 同理....貴版? ^^)
那份心情在下是相當能體會的
現短短二天
竟於版上看見許多作者要求刪除精華區所載之文章
令人無限心痛, 與不捨
是否事以致無可挽回之地步
望貴版能予以誠意之回應
又, 關於貴版所提版上公開發表貴版之密碼
聽版主說已將之取下
及, 轉貼貴版之討論文, 若未徵求貴版刊登者之同意
在下也並不打算否認己方之錯誤行為
誠如碧璽殿所言
貴版與絕愛版皆有所疏失
雙方都不宜加以否認
在下誠摯地希望能風平浪靜
畢竟大家應算是同好^_^
.....不知道這篇文章是否能讓貴版看見(哪個好心人?)
最後:[以上文章僅代表本人個人之發言, 不代表絕愛版之立場]...潛越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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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不是讀書天
夏日炎炎正好眠
轉眼秋來冬又到
收拾書包好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