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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認為的轉錄定義是:有轉出就算,即使是這樣的轉出沒有公開張貼。 我會這樣認定是因為我以前管創作專板的經驗而來。 有些作者不介意這個(連這都要限制太嚴苛了,只是收藏自己看沒有關係啦!), 但有些作者介意(誰知道你會不會轉出去做壞事,想看板上就有為啥要轉?)。 我認為有做沒說,跟說出來我有這樣做,意義不一樣。 前者是默契,大家都認為無妨,這麼做本無惡意。 後者變成是光明正大告訴大家這樣做沒關係,如果不提醒, 等於開了一個有盜轉機會的門。 之前的管理經驗,這樣的事情是需要處理的。 或許我用管理前板標準直接套用於這裡,的確是有失當。 如果大家都認為,這樣的行為沒關係,也無需處理, 我願意尊重民意,每個板的風格不同,且這裡也非創作專板。 會做這個提醒的本意,不是想對 fwf12 做懲處, 只是想藉機提醒大家,我認為文句不適宜出現這樣的字眼。 或許公告的用字讓大家認為有究責感,但我本意沒有想究責的意思。 造成大家覺得執法過當,我很誠心在這邊道歉。對不起(鞠躬)。 zyph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228.137
EVICE:版主因為有過去的管版經驗 所有這樣的顧慮 我能理解 08/13 13:56
EVICE:「轉錄是否代表『侵權』?」 版主對這點的定義並未事先說明 08/13 14:00
EVICE:雖無意指責 但點名的作法的確會讓人感到不舒服 08/13 14:01
EVICE:依據過去經驗而作判斷&無意指責而點名 這讓我感到無所適從 08/13 14:06
likangrace:這件事應該不能用單單版主的經驗來判斷,請讓版眾來決 08/13 14:27
likangrace:定...(那以後轉寄前,每個作者信箱都會多很多詢問信, 08/13 14:28
linsu:轉錄至自己信箱<->錄影機錄下自己看 無權轉貼<->錄下放到 08/13 14:29
likangrace:不是說告知不需要,而是過多也是找作者麻煩) 08/13 14:29
linsu:Youtube分享... 前者基本上是無人理會 這版上直接指名道姓 08/13 14:30
linsu:公告也太過....嗯.... 08/13 14:31
Eririn0328:通篇都是『我認為』,請明言告訴我你無意究責的人哪一 08/13 14:38
Eririn0328:句有光明正大告訴大家這樣做是盜轉後門做了沒關係? 08/13 14:39
Eririn0328:若你提得出,我才能同意你沒有想究責的意思。 08/13 14:39
轉錄是否侵權,要看此舉是有心或無意。 若是有心,當然造成侵權的事實。 若是無意,當然沒有。 此事說到侵權是過當了。 我依據過去經驗,做了這次的公告,的確是有失當。 我願意更正我的作法。 但我造成傷害是事實,這點不是更正或解釋或道歉就能抹滅。 若大家願意信任,相信我的保證,那日後不會再有類似事件發生。 若大家覺得這樣仍有疑慮跟無所適從,那麼我想我也是實質上的不適任。 我願意自請處分。 若大家覺得針對此事有需要辦投票,那晚上投票箱會開啟。 ※ 編輯: zypher 來自: 192.192.228.137 (08/13 14:47)
Rororina:說不想做懲處的同時,再度指名道姓不也是一種懲處? 08/13 14:52
Rororina:認為自己的確造成傷害,卻不打算道歉跟更改公告 08/13 14:53
Rororina:↑這就是我看到這篇版主想表達的重點 08/13 14:53
Rororina:避重就輕的對其他人道歉,卻對被公告者毫無反應 08/13 14:59
Rororina:然後自己的標準不清就要弄個投票來替自己背書嗎? 08/13 15:01
我回文澄清,也誠心的道歉, 但更改公告這件事情,我不是發文者,無法更改。這不是推卸責任。 那篇公告是悠板主PO出的。 即便更正公告,也無法抹滅已造成的傷害。 我本意不想究責,斟酌字詞後,用的是提醒字眼, 但仍造成不快是事實,大家認為有警告意味,我確實思考不周,也誠心道歉。 我本意想藉此事提醒大家,用字不宜出現這樣的字眼, (當然是我認為不宜,而我也願意更正作法, 大家都沒認為不宜,那以後不會有這樣的事發生) 造成大家反感,我真的非常抱歉。 針對被公告者毫無反應這件事情,我沒說明不代表我沒有做。 若大家覺得需要投票,那我會尊重舉辦投票,晚上投票箱會開啟, 我相信我文意很清楚,若大家覺得需要,我便會辦投票,前提是大家覺得需要。 針對投票與否大家可以推文表達意見。 ※ 編輯: zypher 來自: 192.192.228.137 (08/13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