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esly (小朱)》之銘言:
: hku網友的回文太長,我個人不再引了,簡單將個人看法分述如下
: 1.對於原文的文意分析很清楚,我個人看得很清楚
: 2.關於版主刪除文章的標準,個人沒有任何意見,因為版主或站長有權力如此做
: 3.關於個人模糊焦點的部分,在此致歉,不過這正是我的用意
: 4.關於法律問題部分,我也不清楚國外法律,不過我贊同hku網友您的意見
: 5.關於英文字母C要用在哪裡,用意為何,其實是和其他字母一樣的
: 6.個人原文中並未對最初的那篇作任何合理解釋,真的是模糊焦點的作用而已
: 7.我只是個愛聽搖滾樂的怪叔叔而已不算啥樂迷,以後也沒啥機會拉咧了,因為要當兵了:~~
收到小朱的道歉.
謝謝!!^^
不過關於法律方面我又補充了..
希望各位能看看.當然樂迷也可針對我的補充法文來對C進行控告.
以上就此而以!!碴上!
再次對於小朱感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