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良城的文(1) 碴
1>我不曾想過以此文章攻擊任何一位版胞.....
===>一句我不曾想過就想帶過去,請問這位仁兄你到底看清我
回小朱的文嗎?大量使用不當的言詞,一句”惡魔的板”還有讓
人詬病的標題:請問不知地獄的人們是在指誰????
而”惡魔附身的結果出現了,激起一切毀滅的慾望.....”
你在指誰???零零總總的言論在貼在此版之前難道沒有想過這些
言詞充滿了侮辱及污衊??貼過就算了??只是感想抒發??笑話!!
有本事就用白話文來說出你到底想表達什麼!!來看看你指的惡魔是
指誰??來看看誰被附身??自以為是的人們又是誰???更甚者最
後一句”I WILL KILL YOU!”你以為這樣的感情抒發就以一句沒有攻
擊版胞的意味在嗎?版是不能殺的,那我在版上是可以被殺的個體,你
用如此嚴厲的結尾貼在這個版還說只是單純的感想!!還說沒有任何恐
嚇的言詞及行為??看這篇文的人難道就不會感受到你這句話是針對看
文者嗎?沒有對象??那這篇文貼出來幹嘛!為什麼不留給自己析賞!
???貼出的文一定有所目的一定有所影響,這些話要我重申幾遍??
沒有人有權利要求別人接受自己的文字暴力!!也沒有人有資格不為
自己的文字及行為及言詞負責!!
2>關於內涵文字,為我自己抒發bb-love之感想,不代表任何批評立場.....
至於文中所謂惡魔的"板",非別字,也不暗指任何相關之bl"版".....
若為此被認定用詞不當,深表遺憾....
(笑)很好!!謝謝你說出你的感想是針對BB-LOVE!你不代
表批評立場,那文字中大量重申惡魔甚至到地獄的溫床.....不斷傳出人類
的哀嚎.....惡魔的音樂!!!到最後嚴重的"I WILL KILL YOU "殺誰?同志
嗎?真謝謝你這麼明白指出你在毀謗同志的言詞?而這句話將成為同志
們最佳的證據!你感到遺憾時是否也想過自己言詞失當了???這種事以
一句遺憾帶過就可以算了!????
被認定是用詞不當?只是被認定而已???在這種人權運動不斷進行時
,你有何資格在這發表這麼一篇污辱同志愛的文章??
反同志者可以說同志礙到他們生活於是發表一篇文章批評所有同志,只
因為他說這只是感想不帶任何批評,那惡魔、雜交、惡魔的板、地獄近
了..等等言論明白地歧視及污辱字眼,還說這沒構成公然侮辱罪??
另外,你在事先沒有說清楚板這個字眼,但就一般人的觀點:板=版
及你在這版發表動機會造成誤解的事實很顯而易見,這可不是以一句
你無心而帶過,事先要求一篇文要深思後貼要有禮節錯了嗎?而現在
你認為我們想太多!笑話!在你出來澄清之前到底有多少人看到而誤
解,光這點就不夠彌補了!!
不過謝謝你,你明白指出對同志愛的感想又讓我體認到我可以要求轉
貼這篇到MOTSS版順便教教他們法律,相信他們一定很樂意和你討論
!對了,我可以順便幫你轉貼別板,反正這只是一種同志愛的感想抒
發嘛!我想別版應該不會誤解,當然你這篇解釋文要晚兩天貼,讓我
們看看你這事後的解釋有多大作用!!
3>若是未先聲明,而造成身心傷害,實是罪過,在此向無辜者致歉.....
你以為一句未先聲明就不會造成身心傷害嗎?無辜者??罪過??
重點在於你這篇文章確實造成人身攻擊及公然侮辱罪!!就算你聲明
我也看不出來不會造成身心傷害!我想你最好貼到MOTSS版去,我想
他們更需要知道你對他們之間的愛有多多感想呀!!
4>日後仍會以此形式,抒發感想,會盡量壓抑太過激動的靈感.....
也會標示清楚,以避免不必要的聯想........
激動的靈感!!笑話!反殘障的人可以說殘障人士是惡魔,於是
發表了一篇文章辱侮殘障人士及關懷的人是惡魔,甚至到與惡魔雜
交!
希特勒大屠殺也只是因為他覺得猶太人沒有資格活下去。
以此形式抒發感想盡量壓抑太過激動的靈感,真是一個好理由呀!!
因個人感受而將整個相關人士都列入口伐的領域,我想這樣的文章
不是一句感想就能帶過!!!想繼續發表同類型的文章,請便!
我會為更多的指控證據而感到開心。
5>請先進給予技術上之指導,請勿排斥我以此法闡述己感.....
換言之我毋需給你任何指導,我想這種文章不再適用於”言論自由”
嚴重侵犯人權及侮辱罪還有恐嚇罪,我想我寫不出這種違反我理性
思考的文章。
以上並沒有對殘障人士有任何歧視,真的很抱歉不得不舉這個例子。
再次感到抱歉,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