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侵犯版權,當您的網頁上出現他人
圖片時。
幾日前與snowduck及其他朋友飲
茶談天時,我提出了一個問題:許多網站上貼
上日本漫畫圖片,這是一種很嚴重的侵權盜用
問題,但是台灣的人似乎完全沒有這種自我認
知。
讓我非常訝異的,是,在同人界鬼混〔笑〕
並創作多年的他們,之前竟然從未思考過這個
問題。
事實上,我所詢問過的人,在我詢問他們
之前,都完全不覺得這是一種不對的行為。然
而,在站在作者立場思考過後,都不得不承認
,這樣的確是一種錯誤的行為。
這告訴了我,多數人只是從未想到,只要
多加宣傳,圖像的著作權也必定會受到尊重和
認同。
未經作者同意的任何公開使用其創作,任
意轉寄、張貼、連結圖片網址,事實上都是一
種盜用與侵權。
「我喜歡這張圖,所以把他貼在網頁上。」
和 「我喜歡這篇文,所以把他貼在網頁上。」
都一樣是一種盜用、侵權行為。
當您這樣做時,其實正在侵犯您喜愛的作
者,使用他人創作前,理應徵求作者同意。
曾有日本漫畫家對台灣某網站大發雷霆,
因其網站大量收集他的圖片公開展示,在未知
會他的情形下,最後關站道歉。
許多網站以收集齊全的圖片為傲,沒想過
的是,收集的越多,侵權行為就是更嚴重。
圖片的版權,也應受到應有的重視。
在台灣,這種觀念的不普及,造成畫者地
位低落、收入微薄。
我十分希望,十年後,還能看見自己喜愛
的漫畫家的作品。基本觀念不宣揚,這,實在
難。
大概多數人都會被迫向生活低頭吧……我
悲哀的想著。
不做些什麼,我必定會為此後悔。
我想盡一己之力為此努力。
未經作者同意,文字、圖片都不應任意使
用。
肯切的希望,能有更好的環境支持認真的
創作者。
希望看過這篇文章,並認同此觀點的人們
,能轉寄並轉貼此信,謝謝您。
ssc〔笨笨的貓〕謹致
特別申明:請轉寄或張貼全文,包括此申明,
不允許擷取片段,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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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快樂的時候
似乎 總是不幸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