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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聲明兩點:我不是什麼分身,我只有這id而已(說長期潛水亦可) 其次我回應某些人的文章或反駁某些人,是根據其論點 表示我的看法而已,那些人我大半不認識,因此我的回文 是對事不對人(也就是說我不是啥應援團之類...) 以下,是我對本次事件的看法,當然,板主已經從板上砍除相關討論文章 可能是已經不想討論下去,但我認為這次偶發事件雖然傷害到板上和氣 更應該留下紀錄來做為下次的警惕,否則下次有類似事件發生時,可能 又要惡性循環一次。 一.並不是我希望板主立場要怎樣,是板主要讓人明白他的立場、底線 和做法才對,今天要人家不犯法也要告訴人家法在那裡,規範在那 何種情況下板主會出面,而不是讓大家自由心證,一直去touch所謂 的界限,然後玩出火來才說這樣不行,不教而殺如何讓人心服? 二.板主是管理者,對板務要盡義務與責任,這不是單單熱忱即可,還要 有能力,否則板主何必用徵選?任何人來當都行不是嘛?而能力不是 單單看收精華區而已吧?對事情的處理方法才是考驗 三.那有人問,面對這樣的事情,板主還能做什麼呢? 把這件事當危機處理來看,我相信板主可做之事很多,例如: 1.事情未發生前,制定一套規章來界定板胞言語活動範圍,超過此範圍 即警告或處罰,可避免發生爭端 2.事情發生初始,已有爭吵之勢時,先表明板主中立立場〈亦即不偏坦任 一方〉但僅量限制板胞的發言就事論事,不讓爭執一發不可收拾 3.事情已經越演越烈時,這時爭議傷害已形成,處理上嫌晚些,但還是可 以快刀斬亂麻,做一些處置: 訂公告--把此次爭議中重點列出,讓所有人明白前因後果 記警告--言論不當者,先與予以口頭申誡,避免再犯 訂懲處名單--不聽警告勸阻者處罰 我認為板主不但未做到這三點,而且最後的處置更教人錯愕! 處罰一個人未說違反何法 (一般法者指板規而言,起碼也說明違反板規第幾 條云云) 僅籠統說涉及人身攻擊 (人身攻擊部分也並未舉證,現在才要討論嗎?那意思 是板主執法是自由心證囉?) 且不經警告直接宣告停權,是公開板上少見的不民主做作風 因此我認為板主做法不但讓人無法心服口服,更讓人懷疑其對危機管理的能力 這是我質疑板主做法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