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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upid (白癡)》之銘言: : 請回歸正題討論, 而不是討論板風與板主的適任性喔!!   如果我沒弄錯的話,這個討論串的所謂正題是「就這次blueblue君事件, 板方的處理和措置引伸探討」吧?   既是討論板方措舉,那麼板風和板主的適任性亦屬題內吧?   照您所說,討論條文內容、提出意見讓板方參考補充才是離題吧?   更何況,就我所看,板規本身具有一定的完備程度,對這個板而言   是相當合宜、甚至可說是無缺點的規則,在目前應該沒有補充修訂   的必要啊。   有問題的是執行的人,而不是被執行的法規。 : 版主既已就版友golugolu君提出板方的標準(板規)內文, : 是否大家就條文內容討論, 有意見提出並讓板方參考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