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upid (白癡)》之銘言:
: 請回歸正題討論, 而不是討論板風與板主的適任性喔!!
如果我沒弄錯的話,這個討論串的所謂正題是「就這次blueblue君事件,
板方的處理和措置引伸探討」吧?
既是討論板方措舉,那麼板風和板主的適任性亦屬題內吧?
照您所說,討論條文內容、提出意見讓板方參考補充才是離題吧?
更何況,就我所看,板規本身具有一定的完備程度,對這個板而言
是相當合宜、甚至可說是無缺點的規則,在目前應該沒有補充修訂
的必要啊。
有問題的是執行的人,而不是被執行的法規。
: 版主既已就版友golugolu君提出板方的標準(板規)內文,
: 是否大家就條文內容討論, 有意見提出並讓板方參考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