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iwoan (紫苑)》之銘言:
: 基於各位板友的疑問……
: 紫苑來解釋一下本版的版規^^
: : 關於回文部份:
: : 1.句數短於三句者,麻煩請寄回作者的信箱,本文標上t,
: : 三天後直接刪文。
: 句子的長度以一行10個字以內(也就是說2-5個字不算囉)為限,
: 若是回答其他板友所提問題的po文,則不在此限。
一行十個字,也就是說三十個字以內要標上t囉?
真的要每一篇去算字數嗎?
我也想知道,原本四句以內標上t跟現在的三句以內標上t,
有什麼不同跟意義?您增修了這一條有什麼用意嗎?
: : 關於本版其他相關部份:
: : 1.禁止以任何不當的手段方法來傷害本版或挑起事端,經查證後確有此事,
: : 停發表權三個月。
: 這個不需再次說明,大家都知道。
我想了解您對傷害本板的定義,不知您能否提出說明?
畢竟當初定下此一規定時的狀況與現在有所不同,
在定義上應該與當初定下規定時相異。
: : 6.一旦文章中出現直接性或間接性人身攻擊者,一律直接刪除文章,
: : 且處以停發表權三個月。
: 如有讓人「說者無心,聽者有意」的言語,視同違反板規。
: 界限取決之標準,視情況而定。(所以說啊!po文章請三思而行!!)
也就是說,只要我提出某人回我的文章讓我「覺得」罵了我或影射我,
(只有我一個這麼認為,其他人都不這樣想,對方也的確無此意的時候)
這樣的狀況下,對方也算是犯了板規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