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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iwoan (紫苑)》之銘言: : 基於各位板友的疑問…… : 紫苑來解釋一下本版的版規^^ : : 關於回文部份: : : 1.句數短於三句者,麻煩請寄回作者的信箱,本文標上t, : : 三天後直接刪文。 : 句子的長度以一行10個字以內(也就是說2-5個字不算囉)為限, : 若是回答其他板友所提問題的po文,則不在此限。 一行十個字,也就是說三十個字以內要標上t囉? 真的要每一篇去算字數嗎? 我也想知道,原本四句以內標上t跟現在的三句以內標上t, 有什麼不同跟意義?您增修了這一條有什麼用意嗎? : : 關於本版其他相關部份: : : 1.禁止以任何不當的手段方法來傷害本版或挑起事端,經查證後確有此事, : : 停發表權三個月。 : 這個不需再次說明,大家都知道。 我想了解您對傷害本板的定義,不知您能否提出說明? 畢竟當初定下此一規定時的狀況與現在有所不同, 在定義上應該與當初定下規定時相異。 : : 6.一旦文章中出現直接性或間接性人身攻擊者,一律直接刪除文章, : : 且處以停發表權三個月。 : 如有讓人「說者無心,聽者有意」的言語,視同違反板規。 : 界限取決之標準,視情況而定。(所以說啊!po文章請三思而行!!) 也就是說,只要我提出某人回我的文章讓我「覺得」罵了我或影射我, (只有我一個這麼認為,其他人都不這樣想,對方也的確無此意的時候) 這樣的狀況下,對方也算是犯了板規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