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chy (紅榴)》之銘言:
: : 句子的長度以一行10個字以內(也就是說2-5個字不算囉)為限,
: : 若是回答其他板友所提問題的po文,則不在此限。
: 一行十個字,也就是說三十個字以內要標上t囉?
: 真的要每一篇去算字數嗎?
: 我也想知道,原本四句以內標上t跟現在的三句以內標上t,
: 有什麼不同跟意義?您增修了這一條有什麼用意嗎?
增修這一條的用意是在於,大部分的板胞在po文的時候,
很多的文章都在二名至三句間,所以才會針對現在的趨勢修改這條規定。
: 我想了解您對傷害本板的定義,不知您能否提出說明?
: 畢竟當初定下此一規定時的狀況與現在有所不同,
: 在定義上應該與當初定下規定時相異。
意思是說:例如有一位板胞在某一天發了一篇文章,
說本版的文章或是風格,讓他覺得本版很爛的之類的文章。
: 也就是說,只要我提出某人回我的文章讓我「覺得」罵了我或影射我,
: (只有我一個這麼認為,其他人都不這樣想,對方也的確無此意的時候)
: 這樣的狀況下,對方也算是犯了板規囉?
不,視當時的情況而定,
只有您一位如此的認為的話,就需要討論兩者的認知是那裡錯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