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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很像BE的標題...其實一定會是HE啦 XD 會有兩人視角互換的狀況 目前寫到(7)了,所以應該不會棄坑XD 希望能在10篇之內結束 清水文,無H,笨蛋有,慎入 學弟's Vision 時間是禮拜二的清晨4點半。 “HEY~~~~~Charlie~~~~~~~~~ wake up~~~~~~~~” “YA~~~Charlie~~~~~~~~you....” 我恨恨的抓起手機胡亂按了一通,成功的讓兩隻獨角獸閉嘴之後,臭著臉起床刷牙洗臉。 盥洗完之後,走進房間,隨手抓了一件襯衫和牛仔褲套上,拿起裝好書的提袋,出門上課 去了。 沒錯,這是我的大四生活,學弟妹傳說中(自以為)無敵的台中—台北通勤族。拜大四課少 以及超級便宜的客運票價所賜,我決定回到物價便宜陽光普照的台中度過大學最後一年。 其實今天心情真的不是很好,除了太早起之外,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我告白被拒絕了,而 且還是狠狠的被拒絕了。 5點15分,我搭上了往朝馬車站的市公車;接著,5點半,買完票的我搭上了往台北的客運 。客運上了高速公路後,我一如往常的打開了MP3開始聽音樂,然後閉著眼小寐一下。 “如果你要找同性的話,我倒是知道幾個不錯的學長。”眼前映上的,是昨天被拒絕時 MSN上面出現的句子。 對我而言,愛的重點不在於性別。我之前也交過幾個女朋友,很清楚這一點。但學長這一 句實在是刺痛我了。 如果要問我為什麼會忽然喜歡上一個男生,我一時之間也不知道該怎麼說,反正就是愛上 了嘛! 一開始單純的以為只是像好朋友,或是好兄弟之間的關係,一直到某一天晚上發現作春夢 的對象竟然是他時,我才發現事情有些大條了。 最糟糕的是,後來春夢的內容在一次我們兩個一同出遊時發生了。事後想想,或許當時就 應該告白的,但因為當時害怕告白後連朋友都當不成,所以作罷。當時的自己真是懦弱啊 ! 或許他也有喜歡過我吧!只不過,現在不愛了。 我該放棄了嗎? 一回神,才發現耳機裡的音樂已經換成了五月天的「突然好想你」,搞得我好想哭。不行 ,在客運上哭被別人發現好丟臉,我決定把臉用外套遮起來,至少眼淚不爭氣的流下來時 不會被發現。 “我們 那麼甜那麼美那麼相信 那麼瘋那麼熱烈的曾經  為何我們 還是要奔向各自的幸福和遺憾中老去” 或許,我應該要當面再跟學長真誠的說一聲「我愛你」吧!至少被拒絕了,也沒什麼遺憾 了吧!因為那是我真真切切的心聲,也是與他相處四年以來,最想對他說的一句話。 我愛你,也是對他的一個承諾。 今天他的研究所也有課,那就今天找時間跟他說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54.27
debitako:敲後續//// 03/30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