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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喜歡這個配對的話, 請不要看下去, 現在按左鍵還來得及喔! 從來沒有想過,自己的生命會走到這一步。也沒有想過,會那樣和你分離。 也許,生命,就是一連串的驚奇組合而成的。 你走的時候,是秋天。而你的生命像是那時我們房外的杏樹葉片一樣,靜靜地凋零。 我以為自己早就有了心理準備,當你第一次恢復人形卻遲遲沒有轉醒,昏睡兩天兩夜後, 我就知道那一天必將到來。 只是,沒想到會是那麼的突然。突然到我根本來不及去反應,你就完完全全地消失了,我 甚至……來不及跟你道別。 那天,匆匆忙忙地跑回家,打算告訴你和哈利屬於我們的勝利。 見到的,卻是渾身是血的哈利,坐在地上呆然的身影。 雷木思不在了。 哈利回過神後,第一句話是這樣對我說的。 我看著哈利,突然覺得好恨……最後的最後,你仍舊是選擇一個人孤孤單單地走了,讓我 一個人帶著回憶痛苦一輩子。 後來,哈利告訴我,佛地魔來過了,你為了保護哈利,用已經不堪一擊的身體,擋下了佛 地魔最猛烈的一陣攻擊。 真傻……你真的很傻……就算哈利是我最疼愛的孩子,你也沒有必要那麼做的。 那時候,我恨不得把哈利當場殺了,然後再自殺去陪你。 可是,石內卜壞了我的事, 說來丟臉,我是被他打昏後綁起來,送到鄧不利多教授面前的。 後來的生活,也許你有看到。 你走了以後,我在我們的家又住了兩年,每天、每天就只是在房子裡發呆或是看書渡過。 翻你翻過的書,完成你的讀書筆記,煮兩人份的早餐、中餐、晚餐,然後擺上兩副餐具, 跟你的照片講話。你總是聽著,然後淺笑著,一如我們曾渡過的每個晨昏。 到了晚上,我用各種方式強迫自己入眠,像你還睡在我身邊一樣安穩地沉睡。 夢裡,有時候可以和你相遇,擁抱你。然後再度醒在沒有你的微涼晨光裡…… 兩年過後,我受不了了。 受不了房子裡消散不去的血的味道,你為了救哈利流的血,還有我為了你流的血。 受不了每天睜眼看見熟悉的布景,卻無法感受到你熟悉的氣息。 受不了我們一起選的沙發、一起選的窗簾、一起吃飯的桌子、一起閱讀的房間、一起躺臥 的床。 我發現,我們的愛,原來是那麼重。我一個人的肩膀,根本扛不起來。 所以我逃走了。逃開魔法世界,逃開令人生厭的光榮頭銜,逃開你。 你會怪我嗎? 不要怪我,好嗎? 我娶了一個麻瓜,她不知道我曾經是誰,也不知道我們的過去,卻依舊愛著現在的我。 是的,我有了妻子和孩子。我深深地感激她為我做的一切。 我不知道那是否比得上我們的愛,不過,我很清楚,我跟深愛著你一樣,深愛著他們。 為了他們,我開始在麻瓜世界裡奮鬥。 然後我發現,那種充實的感覺,就像我們還在一起的時候一樣。 我就抱著這樣的發現,為了我的妻女、為了我自己、為了你在麻瓜世界地浮浮沉沉了幾十 年。 這些年來,我一直在想,我一定是個貪心的人,因為我有了美好的家庭後,卻仍舊無法不 想你。 真的很想很想你的時候,我就會像現在這樣,打開通往魔法世界的門,回到屬於我們的空 間,在你的墓碑旁呆坐一整個下午。 偶爾,我會在這邊遇到哈利。 他一定也是想你,所以才會從繁重的工作中偷跑出來的,是吧? 對了,來了那麼多次,一直沒有跟你說話,你一定感到很納悶吧? 因為在你面前,我從來就不是個沉默寡言的人。 其實我有很多事想跟你說,可是,卻不知道從何說起。 怕你聽著聽著,就突然出現在我眼前,然後狠狠地罵我一頓。 你一定會罵我是個花心的傢伙,然後狠狠地用你正在看的精裝書打我吧! 可是,就算被你罵,我還是好想你…… 雷木思,怎麼辦呢? 我還是愛你。 告訴我,要怎麼忘掉你…… 否則,就告訴我你在哪裡吧! 不管是天堂還是地獄,等我能離開這裡的時候,我就會起程去找你的。 現在,就請你再等我一下下吧!就快了。快了。 【預言家日報訊】 魔法界傳奇人物天狼星.布萊克,在其於魔法界最後的住所逝世。 該地五十年前也同樣埋藏了一位魔法界的名人,雷木思.路平。 據布萊克的養子哈利.波特表示,該地將保留原貌並成立博物館…… -- 第一次貼文,請多多指教。(微笑) 另外,有感想的話,就跟我說一聲吧! -- 女‧王‧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