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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提出的強暴迷思,不只是針對禁臠,也針對所有要創作   有關強暴情節的作者,這不是一種逼迫暴力,而是就任何角   度來看禁臠一文引發的感概,我不是樂迷,所以我客觀在看   這部作品,從大大小小的討論研究,確實明白禁臠在創作情   節上確實處理不好,一開始的幽禁到後來的”愛”,我看到   的是”征服”與”被征服”的謬思,但整部作品若抽去開始   的幽禁,我想可能還能接受吧!但作者卻不知是否會就真實   觀點去修改,這點就得由作者決定。只是想強調的是錯的事   就是錯的!!沒什麼好辯解的!   被強暴是不分性別、年齡、階級的變相暴力征服,當我在看   大量被引用的這種”好美、被征服情節”的小說,就不禁感   到心寒,在現實中多少人在鼓吹性別平等、拒絕暴力時,這   卻將原本錯誤的行為美化了,若說因為在BL版創作所以可   以不顧及現實錯誤標準,我想遲早這個問題會被抬上來斥責   的。每個人都應負有社會道德的傳承責任,這點是不容辯駁   。   若說今天禁臠在結束後還可以針對強暴來好好斥責一番,我   想我還可以接受,但是禁臠仍然是一貫的美化情節,絲毫沒   有在這個議題上處理好,這個問題提出來不過份吧?尤其是   現在要求對作品作批評時提出讓別人反思。   另外,禁臠引起爭議的當然不只這種情節,更包括了真人創   作,這點還是錯的!不用解釋了!   還有自強暴後大量性愛鏡頭,讓人有種強暴一次後就會淪為   性奴隸的錯誤思想..不值得鼓吹..   就衍用部份,這點也錯了,說是公審太嚴重了,因為不只是   作者坦承錯誤,也有作者堅持下讓錯誤仍存在的問題。   另外,作者屢屢在發言中解釋了一段可議之言詞,造成錯誤   標準焦點模糊,如”認錯,不一定要改錯”,這樣美麗的言   詞成了另一種”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變相說法,而在   下也曾就這句話做論述,但遲遲不見回音,不知現在作者是   否還持這種論調?  以上是我針對事件種種而有的觀點及困惑,另外也是從任何   角度看禁臠..不單只從樂迷事件來看..請作者好好思索   .. > -------------------------------------------------------------------------- < 作者: killme (失去天堂的人) 看板: BB-Love 標題: 關於阿笨的討論文也刪了 時間: Thu Jun 24 14:48:51 1999 看了一堆討論文,也想了很久.. 討論不是被用來當做個人防衛之工具. 曾寫過"美學的感概'的文章. 也寫了"針對柔弱形象做論述" 但這並不代表可以美化所有不合理的情節. 針對雨人的討論,阿笨個人也非常反對強暴合理化.. 美學的堅持不在於抽離現實面. 要主角美,可以。 要劇情美,可以。 要引用強暴劇情,可,但不要美化。 阿笨在創作一部作品本的是一種不斷反射心情 ,每個情節都無可避免的想著如果我是筆下人物會接受嗎? 並非因為主角不是真實人物就可以看過就算了.. 這是個人的堅持-在現實與小說中保持一種平衡點 .不是一種一言堂也不是抹殺創造力. 而是世界上本來就存有一種公理,是不可抗拒不可美化的. 同理,在bl版上創做合乎bl的小說.並不代表可以美化錯誤 的絕對性。 又從頭看過c的文.第一篇我用膚淺的態度在創作到我用自大的 態度在創作到"認錯,可以不改錯" 到所有為他而發言的人.. 一篇文,真的,只要行得正,就不怕被批評,我贊同這樣的說法。 而怕一言堂,請想想所有童話故事中,有哪一篇敢教小孩殺人、放火 、強暴、戰爭是合理的? 而童話,是公認的最富有想像力的代言者。 真的很感慨.我為我曾特地做出的所有法條及討論而感到後無奈。 創作辛苦是一定的.但修改卻是一種對自己文章的負責。 我也花了很多心血在寫現在這樣第一部,整個回憶之章也修了又修 ,怕什麼,就是怕文章中有不正確的誤導。 整個過程都看到支持不支持來化分.把對文章的見解打入"不支持"的 那方.. 可是,想過沒.. 重頭到尾,沒有人強制c砍文.只要求他修改或是對文章做解釋 ,而這些都視為"找碴的行為"。 一部作品,情、理、法,並不是只針對情而有一堆論述.. 當初我找法律是想幫c,但現在我可以很肯定的說,在情上面,c 辛苦我認同,但在法上面,c確實錯了,在理上面,確實有問題存在 。 最後,我請版主把我發言過的討論全刪了.我試著自己刪,刪不掉.. 我不希望自己的言論也成為被斷章取義的工具,謝謝 阿笨上 -- 每次受傷、每次失望、每次學到教訓,我就寫首歌    --蘿倫希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