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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我被工人們抬起來,我用力呼吸空氣,感動的眼眶都紅了,我想應該是紅了吧。母 親的雙眼也紅紅的,但在一旁的正哲卻一臉陌生的看著我。      對了,緣分嘛。      我蹲下身,正哲一開始往後退了些,母親也有點害怕,但我輕輕一笑,喊道:「正哲 ,你好。」      小弟弟張大雙眼,問一旁的母親,「他怎麼知道我名字?」      「因為以前要把你帶回家之前,我們有討論過你的名字。他叫……哲正。」母親吞吞 吐吐的說道,接著看向我,「你……真的是……哲正嗎?」      我點點頭,母親這時候眼淚才落了下來,緊緊抱住我。      事後呢?      很理所當然的我上了新聞頭條,記者也跟著我的動向追了好幾天,再發現我常常前去 超級市場,沒什麼特殊生活後,也慢慢從一開始的人山人海追,到後來滄海一粟在等,有 時候我和記者朋友還會一起吃頓飯。在路邊攤與記者朋友們問問社會發生了什麼事情,速 度怎樣都比Google快,因為我根本不知道該go什麼。      在我被困在超級市場的五年內,我也不算太脫節,畢竟透過半夜倉庫偷用電腦上網, 我也是接受了很多網路文化資訊,也就不至於連有人喊朋友矯情我不知道他拐著灣罵他賤 人。      我沒有急著和高林安見面,因為我必須先掙脫母親的魔爪,記者的窮追猛打,以及父 親陌生帶著懼怕的眼神。      後來有另一件事情發生了,導致大家的注意力都從我這個市井小民轉移開來,我父母 對我的懷疑也就降低了。      因為同一個墓地有另一具屍體也復活了,市長的兒子從墓地自己爬了出來,後來我問 小花,小花說不是他做的,我也沒多問,總之有另一個人復活了就是。      復活這種事情,也是有分等級的,像是我這種,屬於第一級,意思就是,第一個發現 的,那自然不論身分地位都會引起轟動。可是像是市長兒子這種,就可以說是特級的,因 為他是市長兒子。      我們都是被標籤的,比的就是誰的標籤比較昂貴,誰的標籤比較值錢,誰的標籤能折 服人群的眼睛。            小花自然是沒有想到我剛經歷過一陣瘋狂的追擊,因為他根本不知道我被當成吸血鬼 隔離了一個禮拜,家裡把窗簾都拆下,還逼我喝聖水什麼的,我真不知道,他們難道沒有 看那部,就我之前說過的那部,癡女尋死記嗎?      後來在層層檢查之後我稍微獲得自由,但也是從家裡走到超級市場的自由而已,我喜 歡幫他們買菜,所以母親就讓我稍微活動筋骨,看來他是把我當成躺在病床上五年的植物 人了。      直到市長兒子復活這件事情爆發開來,我才真正能自由的在人間移動。      喔耶斯!      我在街角對自己喊道。我終於有自己的空氣了,還有空間,還有我的高林安,喔耶斯 愛神我來了,別跑,邱比特等我啊。      就在我這麼小鹿亂撞的同時,有人拉了拉我衣角,是正哲。過了一個月,他看起來也 已經恢復正常歲數應該有的樣子了,還真是清秀佳人。      「正哲?」      「你要去哪裡?」正哲還是保持著很可愛的童音,畢竟也才十歲嘛,「我也要去。」      我有點為難,「這樣好嗎?」      「媽媽說好喔。」正哲笑起來,「所以就是好吧。」      既然母親說好了,那我也沒必要推辭,愉快的我牽著同樣愉快的正哲,一起前往超級 市場。            心中的小鹿亂撞,牽著正哲的手暖暖的,我竟然感覺的到溫暖耶,五年了,五年來第 一次感覺到體溫。      「正哲,我這樣,你不怕嗎?」      我問正哲,畢竟我可是被封在棺木裡五年最後竟然離奇復活的人。要是放在中古時代 ,我爬出來的瞬間就會被綁起來燒了。      「不知道,可是媽媽說,哥哥回來了,所以就是回來了。」正哲還是十歲小孩,說話 還是有些沒有邏輯,但聽起來很讓人愉悅。      我滿意的與他走進超級市場,因為太滿意了,眼睛稍微走神,一不小心就撞上了比我 高半顆頭的人。      我連忙退後道歉,彎著腰道歉的感覺也很新鮮,五年了耶,五年沒有撞到人類了,只 有被人類穿體過好幾次,有幾次還是推著購物車直衝過我的幽靈身體。      「走路小心一點好嗎?」      被撞的人口氣有點衝,我連忙繼續低頭道歉幾聲,但這聲音好熟悉。      「算了算了,抬起頭來,哪有人道歉一直用頭頂看人的。」      我抬起頭來,看向眼前的人,忍不住驚呼,差點衝出國罵,要不是正哲在我身旁,得 做個表率,不然我就……      「滿可愛的嘛,下次走路小心點啊。」      站在實體的我我面前的實體花椰菜,露出一個大大的微笑,「給我你電話吧,孩子。 」      「什麼孩──」      我正準備反駁,才忽然想起,確實我是十七歲,十七歲,媽啊我真的十七歲嗎?屍體 這五年難道都沒有長大一點嗎?      我摸摸自己的臉,又摸了摸自己的頭髮,甚至摸了摸自己的腰,看了看在一旁不知所 以的正哲,看不到我自己,所以就又摸了摸自己的臉。      被這個事實驚慌到的我根本無暇理會花椰菜。十七歲耶,我明明還比花椰菜年紀更大 一點,現在竟然要被說小孩,這該死的。      「我才不是小孩!」我對笑到合不攏嘴的花椰菜說道:「我已經二十二歲了。」      花椰菜露出驚訝的表情,但接著忽然指著我,「你就是那個,那個前個月從墳墓裡復 活的人對吧!」      我被這一問驚慌到了,一時之間不知道怎麼應對,忽然花椰菜就拉住我的手,我被迫 拉緊正哲的手。      「喂你幹什麼啊你!」我想推開花椰菜的手,但他的大手整個把我手腕緊緊握住,「 喂!」      「鍋貼超想認識你的,終於遇到你了。」花椰菜談到鍋貼時,露出那小小的虎牙,愉 悅的笑著:「我男朋友超想認識你的,知道你在我們這一區住,他每天都看著新聞想說能 不能遇到你。」      男朋友男朋友男──      在一陣混亂之中,我終於把鍋貼和高林安接上線,我終於搭起一個橋樑。他就是我重 生的原因,我終於要以人類的姿態見到他了。      想到這裡的我臉突然間就燙了起來。      這難道不是一種緣分嗎?我們在一個超級市場裡,來來往往這麼多人,偏偏我們相遇 。每一天,來去的人,排隊的人千奇百怪,我們卻能相遇。      想到這裡的我不禁竊笑起來。    -- 癡女尋死記是我對暮光之城的別名,同時還有木瓜之城木瓜汁城等等翻譯。 但不要誤會,其實我還滿喜歡女主角的,而且我很喜歡暮光之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45.177
blissyi18:耶=口=?!.. 03/06 23:29
misusi:五..五年!? 這 沒有臭掉喔XDDD 03/06 23:31
urmygod:根據超級市場傳說屍體可以保存十年不會腐壞(哪來的傳說 03/06 23:38
bearbj:其實暮光真正要說的是長生不死,而不是尋死(歪掉了 03/06 23:57
這個我知道,因為原文是immortal/mortal 只是因為神話的觀點來看永生,是循環的概念,沒有死亡的生存不叫作永生 這是我自己的觀點啦,我知道原書是在講甚麼XD 跑題很好啊,平常我身邊的人都一直質疑我為什麼要喜歡暮光之城xdd
eyesocket:好在意市長的兒子 03/07 00:08
之後會出來xd
catlyeko:越來越好看了 03/07 06:51
laluz:什麼!!你喜歡木瓜之城!!為什麼~~~ 03/07 11:54
urmygod:因為羅伯派亭森很帥......XD 03/07 14:42
laluz:http://youtu.be/rtZAuieMCVQ 沒有人比Pattinson更恨木瓜XD 03/07 15:31
iQueen:我也有看到樓上那個XD 瞬間好感度上升80% 03/07 15:40
urmygod:他超可愛的啊XD 03/07 16:21
※ 編輯: urmygod 來自: 123.110.45.177 (03/07 18:38)
stupidbird2:XDDDD 03/08 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