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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時候,我和十六都是七炫哥的小跟班,只比我們略長數個月的七炫哥   有一顆靈活得不得了的腦袋,總是能想出不同的玩意讓大家吃驚,也能令我   這個在旁人眼中的陰沉小孩放下拘謹的性格,跟著他一起瘋。     漂亮的七炫哥不說話時,幾乎會讓人以為他根本不屬於這個紅塵,他…   美得就像不存在的天使。     但,他的皮相跟他的內在真的是兩個樣,這一點,我們一家二十一個兄   弟姊妹都有過「親身體會」。     當時年紀小小的我,也多少明白七炫哥所以樂意讓我跟十六兩個小鬼頭   跟著他跑,是因為他惡作劇的時候會有用得著我們的地方。     有時候是幫忙跑跑腿。     有時候是幫忙張羅道具。     有時候是單純當個旁觀者,陪七炫哥開心。     最壞的情況也不過是閃得不夠快,做個代罪羔羊而已。     十六比較靈牙利齒,最慘的一次也不過是被勝浩哥拎著脖子吼了半天而   已,最後她還哄得勝浩哥轉怒為笑,並從此為我們小小的幫派多添了一員好   手。     我……比較笨,因為不會說好話,不會為自己開脫,讓著了七炫哥道兒、   親手將自己心愛的化妝品通通燒成灰燼兼變作大花臉的Sea和BoA氣上加氣,   將我縛在後山上餓了半天。後來我好不容易掙脫繩子,爬過圍牆返回大宅的   時候,還不小心掉下來摔斷了腿。     從醫院回來後,當十六忙著在我斷腿的石膏上畫畫時,七炫哥只是一邊   靜靜地看著我,一邊靜靜地掉眼淚。     雖然我一再解釋是因為自己不小心才會受傷,但七炫哥還是一直哭,最   後連我也跟著哭了起來。     那一晚,七炫哥緊緊地摟抱著我和十六入睡,他淚濕的臉貼在我的頰上,   涼涼的觸感卻燙得我心頭好熱好熱。         ★   ★   ★   ★   ★     早餐桌上保持了十多分鐘的異樣沉默,終於在十六那一聲「嘻」的失笑   聲中走了調,始起彼落的笑聲幾乎掀翻了屋頂,連昨晚留宿的永鎮叔都笑彎   了腰。     面色本來不甚好看的Eric哥,看我們笑著笑著,終於放鬆了繃緊的臉皮,   說:「好啦!我承認七炫的手藝是還不錯,起碼不會讓我見不了人。」     昨晚聽七炫哥和HyeSung哥爭論了半天有關男人剪陸軍裝會不會比較帥   的Eric哥,不過隨隨便便說了一句附和HyeSung哥的話,今天就「不由自主」   地頂著一顆很有男子氣慨的Skin Head髮型出現在早餐桌旁。        「七炫在哪?」熙俊哥好不容易收了笑聲。     「今天地理課補考,他一大早就回去幫忙監考了。怪不得他在學校那麼   受寵,我還沒看過職務範圍這麼廣的學生會會長。」勝浩哥答道。     「小時候我只愛七炫的美麗,」十六咬著吐司笑說:「現在我更仰慕哥   的社交手腕。」     「該上學了。」永鎮叔催促道,隨即轉頭問十六:「今天還是不去學校   嗎?」     十六笑著點點頭。       我隨著大家一起往學校走去時,腦海中揮之不去的,仍是昨天十六說的   話。     「在元,我記得你的『願望』是當個歌手吧!現在還是嗎?」     我一怔,好久沒想過這個問題了。「不知道。」     「七炫說想要出國留學,他還是想要當個遺傳學專家。」     我啞了好半天才尋回自己的聲音,「甚麼…時候走?」       「最快也要畢業後吧!」十六放下手中的書,蹭到我的電腦桌旁,「你     不知道這事嗎?連佑赫哥都知道了,還幫忙拿了些大學的簡介回來呢!你多   久沒好好地跟七炫聊天了?」     多久了呢?快一年了吧!從我…去年生日那天開始。     從我忍不住偷吻了無防備地睡在我身旁的七炫哥那一天開始。     打第一天見面開始,我就知道七炫哥是美麗的,但不知從何時開始,我   總是會不由自主地為他的微笑而心跳,為他的嘆息而心痛……     這些…不是我該有的情緒,真的快把我迫瘋了。     七炫哥不走,早晚我還是得逃出去的。     但聽到這個消息,心還是會痛,很痛。     遺傳學專家嗎?其實我是知道的,七炫哥你的「願望」一直都沒有變過。     我們一家二十一個孩子,都是在六、七歲的年紀被永鎮叔從不同的孤兒   院那兒領養回來。當時我們都參加了一個全國性的徵文比賽,題目就是「我   的志願」,據永鎮叔說,他就是從那一次徵文比賽中,為他一個已故的好友   選出我們二十一個孩子,讓我們成為一家人,提供最好的生活讓我們完成自   己的心願,藉以圓他好友的夢。     為甚麼是二十一個?好友的身分是甚麼人?永鎮叔通通笑而不答,我們   也就有默契地不再追問了。     反正就如十六所說,我們重獲新生了,我們知道自己是幸運的,感恩就   好。     在我們遷進大宅那一夜,她知道自己在眾人中排行第十六以後,就索性   為自己取了個新名字「安十六」,把那個她被送進孤兒院時,寫在她裹身保   暖的毛氈上的名字給拋棄了。       十六所以姓安,是因為七炫哥。     「我喜歡七炫的美麗。」     我知道的,十六和我都是七炫哥的小跟班,我們都愛著他。     是的,愛。     但十六…比我更有資格去愛。     相對起不善言辭也不夠靈活的我,貪玩愛鬧的十六在性格上,始終是跟   七炫哥較相似的。     而且……她是「她」。     是被上帝和世人所認同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