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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怎麼定義「同性戀」? 研究都是不太有意義的,當你面對更多的人,你會發現雖然大多 數都是一個團體又一個團體組成,但還是有許多飄零的人,而那些飄 零的人,基本上是相當難以界定範圍的。 我是同性戀嗎?可能不是。 但我是異性戀嗎?基本上,也不是。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算是什麼戀,就像是研究數據永遠沒辦法告訴 你全面消息一樣。不同的學者就有不同的研究數據,接著百家爭鳴大 家一起開花,賺的是他們的名聲,苦的是被胡亂定義的大眾。 生活有許多標籤,我們就這樣常常在別人身上貼來貼去,也讓別 人在自己身上貼。學歷,外貌,談吐,氣質,還有一堆有的沒的,就 是為了換取一個價錢。 如今性向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標籤了。你是不是同性戀呢?你有考 慮領養小孩嗎?好像同性戀就得領養一樣。 有人用同性戀來評價你極高的藝術天分,因為你是同性戀。他們 會請你幫他們挑衣服,禮物,因為你是同性戀。他們會想問你私生活 ,尤其是床上的事情,因為你是同性戀。 我確實是不知道我究竟是不是同性戀,嚴格說起來,我因為男人 起過生理反應,也因為女人有過,早上更是多有晨勃,而且尺寸不小 。照理應該是個雙性戀,但我不是。 人類終究是被歸類在動物的一環,不是嗎?我們一定得對「什麼 」有慾望,而且不能只侷限在同一個物品上,因為一旦那個物品消失 了,你的痛苦指數就會直達天際。一旦你對某個人起了慾望,似乎離 愛就不遠了。 所以有人會問,那愛呢?既然有了生理反應,慾望與愛難分難捨 ,所謂動情接踵而來,自然會有一個什麼戀。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到底想要什麼。 我的生命並不算長,但至少離成年也有段距離了。在我這半長不 短的歲月裡,有過兩個人,只有這兩個。一個女人,一個男人。一個 離開了,一個在我身邊。 我沒有辦法告訴你,離開或者留下的人,我究竟愛誰。 這是我們三個人的故事,而這就是一切的結尾。 ◎ 我們不用描寫藍色的樣子,因為藍色,就只是藍色。 我和陳家偉是在詩社認識的,而這是他第一句話,他雙眼帶點藍 色,像明亮的大海,像海明威和他那明亮的地方。 從我高中到大學,一直都是詩社的成員,在小時候曾以為詩社是 個什麼巨大的,有著什麼魔力的馬戲團。好像門口會有女巫擺攤,她 會透過水晶球看穿你的命運,諸如此類。 馬戲團會有很多不同的項目,但總歸是吸引人們前來觀賞。在我 的記憶中,在我的幻想中,詩社是許多人聚集的場所,就像課本上總 書寫的那些詩社一樣,有志之士們的樂園。 從高中開始我體認到一點,確實是有志之士,但人數少的可憐。 就連我們高中的規模如此盛大校內人口如此多元,人數仍然是稀少到 一雙手能解決,更別提一些偏遠地區的學校了。 大學也差不多是這樣,後來耳聞有些社團戲稱我們為「濕社」, 名稱似乎是來自於他們認為我們只是一群靠寫詩把妹的男生,想把女 生弄得很濕之類的吧。 殊不知被把的都是我們,但畢竟這就是社內事務了。 我是在詩社認識陳家偉的,高中和大學,就像一個無形的線,綁 住了他和我的小拇指,我們就這樣被牽連在一起,誰也逃不開誰,也 不想逃開。 我們度過了三年的猖狂時光,他抽菸,我喝酒,我們兩個誰也不 讓誰。原先我認為我是不會寫詩的,後來與他競爭之下的我,卻似乎 愈寫愈像自己了。 「疏離,寂靜,空洞,燃燒。」 引述陳家偉與我的書信,我們一直都是寫信交談的,聽起來似乎 有些奇怪,確實,反正我也從來不認為我多一般,遑論陳家偉了。 一個會自備下午茶桌,整組茶具和點心的高中生,我還能跟他爭 什麼呢? 當然不是指我們不說話,而是每當我們有什麼重要的,很需要被 理解的,我們就寫信。我們甚少開口談心,更不是那種會讓人覺得我 們願意為彼此出生入死的朋友,相反的我們在外界看來只是兩個湊巧 搭在一起的人。 真相彼此知道就好,這不需要和他人解釋。我們沒有義務,向任 何人解釋我們的關係。 說起來似乎也是種逃避,因為我就這樣逃到了現在。 「真心需要被誤解,誤解比較美。」 陳家偉這樣說著的時候,熄滅了一根菸,他說十八歲了,要戒菸 了。他就是這麼奇妙的人,說戒就戒,從此我再也沒看過他抽菸,他 的舌尖再也沒有瀰漫嗆鼻的菸味。 事情是這樣的,關於誤解,陳家偉有太多偏執,他沉醉在被人誤 解這一件事情上,因為他總是說,他需要被誤解,誤解成一個更好的 人。 「少在那邊朱少麟。」我回道,還朝他扔了一封信,「要畢業了 ,有空再看吧。」 有趣的是我和陳家偉相差太多,就真的是相差太多。我們曾坐在 沙發上,一個人看海明威,另一個人看瓊瑤,看瓊瑤的人是我。 當然我也不會去看什麼朱少麟,試圖閱讀的結果是根本不知道她 在說什麼,可是陳家偉高中時期愛到簡直將之奉為聖經,我耳濡目染 之下也就讀完了。 神奇的是讀完之後,還真的就像聖經一樣,從此文字就住在我心 底,像是信仰,但時過多年恍然想起,又覺得像是罪惡的烙印。 我們是為什麼會喜歡一樣東西? 因為我們單純的喜歡它嗎?還是說,因為我們對喜歡它的那個人 ,有更多的在意,所以就去在意他所在意的東西?那這份喜歡究竟算 什麼呢? 在高中時和陳家偉寫信的習慣,久而久之,真情意切也都只用文 字表達了。有些時候我們會彼此傳詩,手寫居多,如果真的太長,有 些幾百行的那種,就用影印的。 多數的時候我們就只是互相傳詩,朋友都不知道我們在幹嘛,我 們也基本上不介意有人翻閱我們的信,因為除了詩之外,偶爾會是一 些小註解,到了現今很被人詬病的那種註解。 「冬天,酒,我與你離去。」 大概就是一種,會被貼到社群網站上,大家瘋狂轉載,順便嘲諷 幾句新世代文藝青年的文藝書信。偶爾離題談到文青多半是富家子弟 ,忽然間文學的東西就一下子變成社會運動了。 起初我並不懂為什麼陳家偉會想要被誤解,誤解成一個更好的人 。在後來的日子裡,我與陳家偉閱讀的書目逐漸同步,我才發現他真 是懂得太早,而我永遠遲到。 在遲到的日子一天又一天累積,記憶中喜愛的文字,都慢慢變成 罪惡的烙印。我懂得記憶和幻想有時候是會混為一談的,就像酒和水 ,有時候情緒一來,喝水也能醉到不省人事。 記憶裡頭的我,一開始確實不怎麼欣賞陳家偉,也不欣賞陳家偉 的品味。相處之後,慢慢的被同化,慢慢的彼此影響,透過寫詩,我 們交談,最後我們都得到了神秘的心電感應能力。 我們說的話愈來愈少,愈來愈少,一個眼神有時候就表達了全部 ,到大學之後更是變本加厲,我們甚至嘗試過一整個月都不說隻字片 語只用眼神表達。 誰會想到一開始我對他的反感,對他喜愛的文字反感,到後來記 最熟的人卻變成了我? 說是罪惡的烙印,更淺白點,其實也就是羞愧,無地自容,難堪 罷了。 有時候在事過境遷,你會想去挖掘,挖掘記憶中的某個斷片,來 驗證你當下的情感真確。而我的記憶清楚,內容卻如夢似幻,像被霧 包覆,保護一樣,說穿了也只是因為難堪罷了。 人嘛,總是會為了一個什麼,去改變自己。只是時間久了,有時 候就這麼把事實給忘了而已,以為自己天生神力,無師自通,誰也不 需要。 承認自己需要一個人是很困難的,就像承認自己朋友很少,我朋 友很少,我很寂寞,我空虛,我夜晚都覺得好冷。要對別人承認事實 很難,所以或許我們都是在詮釋自己,試著把自己詮釋成另一個樣子 。 一個更壞,或者更好的人,那不是重點,重點是誤解這個動詞。 只要不要被看透就好了,我不需要對任何人,承認我的感覺。所 以我和陳家偉才會這樣,把詩傳來傳去,因為我們允許彼此用最大的 自由,去解讀彼此的思緒。 我允許你,將我歧義化,解讀錯了也無所謂,正確也當成是錯覺 。反正一切都像詩一樣,最好不要懂太多,三分就好,剩下的全讓感 覺決定。 還記得和陳家偉休閒時刻總是坐躺在長沙發上,兩人面對面,身 高相差不多的我們,曲起腳,在沙發上面對面躺臥,接著各自讀自己 的書。或這什麼也不做,就單純的放空。 生活是這般百般聊賴,但我們輕靠彼此,似乎就能這樣一直過下 去。 -- 這一篇書信夾雜敘事,會日更到完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58.93
leslielo:  04/07 23:48
astdlick: 04/08 00:00
hanago1301: 04/08 00:00
Glaciertrue: 空白推 04/08 00:44
magichanics:             0.0 難道是因為作者的ID嗎 04/08 00:46
magichanics:我也奉《地底三萬呎》為聖經,不過其它都沒能看完XD 04/08 00:54
ginra:我高中時也超愛朱少麟XD可是莫名討厭《燕子》~"~ 04/08 02:12
laluz:說起來她一書成名時讀者最多,後來少了些,文字卻才是成熟。 04/08 07:03
whatisge: 看過推 04/08 14:58
miiya:我反而好喜歡燕子XD 但是看不下傷心咖啡店之歌 04/08 15:18
iQueen:我也喜歡朱少麟 但是不太喜歡地底三萬呎比較喜歡燕子XD 04/08 15:58
cheerrose:除了推,我也不願意承認些什麼! 04/08 17:45
cching1021:光是標題就值得推一下 穿錯鞋子的夢遊者們啊。 04/08 19:19
我是真的太喜歡這首詩了 對於生活產生的疏離以及自我懸空的恍惚 下面順便附上好了 自我的地獄 ◎夏宇 致波赫士(Jorge Luis Borges 1899-1986) 一堆夢遊者與另一堆夢遊者 擦身而過他們的夢有所交集 像幾塊雲遇到另幾塊雲 就下了一場雨其中的一個 夢遊者醒在一個屋子裏 他睜開眼睛說:下雨了 完全不知道自己夢遊過 而且醒在別人的屋子裏 他的腳在別人的鞋裏 是那麼吻合他的身體穿上 別人的衣服他坐在另一個 桌子前與另一些人一起吃飯 他變成另外一個我且不疑有他 朋友或配偶可能也懷疑過 但被存在本質上更虛幻的疑點 所說服在這裏鞋子 是關鍵穿錯鞋子 很容易就會發現不是嗎此所以 每個早上所有起床的人 首先被自己的鞋子說服 從不懷疑他們已經 不是他們自己奇怪的是 別人的鞋子為什麼會合 自己的腳呢因為只要有一個人 沒有醒來大家就全部 活在他的夢裏 ※ 編輯: TheSilence 來自: 123.110.45.177 (04/08 20:16)
mosushi: :) 不壞 04/08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