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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森是個非常聰明的人,大概是我看過最聰明的一個吧。 對了,我的名字叫做銀次,阿森是我的老闆,他應該快要三十歲了,不過看起來還很年輕 。我和他在住宅區的轉角,開了一間小小的書店。 之所以會說阿森很聰明的緣故,是因為他的記憶真的很好;就人類的計算方式來說,就是 智商很高的意思吧。阿森不管是進書或是算帳,我從來沒看過他寫過任何的帳目,但他卻 能將書店中每一個角落裡有些什麼東西,全都記得清清楚楚。我猜他連下個月銀行帳戶裡 會有多少利息,都已經在半年前就曉得了吧;這樣的能力在人類間是很罕見的,至少我感 覺的出,阿森並不怎麼喜歡別人知道。 當房東前來收帳、誇獎阿森『哇、你都不用記帳,真是太厲害了。』之後,阿森就開始學 習寫帳本、管書單。這種無謂的表面工夫何必要做呢?總有一天會被人討厭的吧,所以我 大概也能了解到阿森的心情了。 我和阿森是在上一個鎮上相遇的,那時我還沒有和人類在一起生活過,我完全是自由之身 吶──也許可以說是在流浪吧,然後我看見阿森搬進巷口的房子裡,帶了好多好多皮箱的 行李。 阿森離開那個鎮的時候,把我放在他的手提袋中、搭上了火車。手提袋裡什麼都沒有,而 他除了手提袋外,什麼都沒有帶走。那些行李不知道去那裡了,也許也開始往別處旅行了 也說不定。 那時我也才發現阿森是個流浪的人,因為我是流浪的貓,我想我們有相同的氣息。人類的 表情很難解釋,但阿森的側臉寂寞的連貓都看的懂,那時我爬出提袋,輕輕的往他的頰上 舔;他一直喊著好癢,不知道我是想給他一個安慰的吻。 也許那日阿森又會這麼的走掉,雖然我們現在在這個新的鎮上過的很好,但畢竟人貓殊途 ,我是不會責怪他的。就算我像那些被他捨棄的行李一樣,和他在這個鎮上永遠分離,但 與其想著他為什麼要拋棄我,不如承認在分開之後,我也不一定會想要去尋找他的行蹤。 所以這種命定與相遇之類的事,就留給未來吧。我喜歡阿森,這是目前無庸至疑的事情, 也因此想要和他站在同等的地位之上──好吧、他畢竟還是比我高上一階,因為他是我的 老闆。 景君就不同了,他又比阿森還要高上一層,他是本店最重要的命脈──客戶大人。 今天的景君笑的很開心,手裡還拿著幾本樂譜。他說他爸爸要送他去學樂器,現在正在選 要學什麼。 「恭喜呀,應該很好玩呦。會樂器很厲害呢。」 我喵了兩聲,企圖出賣阿森是音痴的事實,他唱的歌難聽死了。景君又低著頭猛臉紅,今 天他買了莫札特的音樂介紹雜誌,有附CD的那一本。 「本來想要彈鋼琴,可是要用腳踩,所以又看了小提琴。」景君喝起紅茶,回答著阿森的 問候「媽媽說小提琴要站著……所以明天還要再去問老師。」 「那麼、等你選好了樂器,大哥哥送你喜歡的樂譜喔。你要加油。」 景君看來是羞的開不了口了,只好猛點頭;瘦巴巴的手一緊張起來,差點把我給勒到沒氣 ;看來這孩子很適合打擊樂。 買完東西後要回家的景君,我陪著他一起離開書店;午後的太陽很暖,曬的我的貓毛都要 澎起來了。我們沿著樹蔭走,慢慢的走,人行道上有很多缺角又下陷的地磚,我跟在景君 的身後,等他慢慢的繞過去。 公車載走了景君,我豎起尾巴和他說掰掰。孤獨的晃蕩回書店,這附近的貓我幾乎都不認 得。 我一出生就在流浪了,所以成了天性,有些淒涼卻不值得難過的天性,如果用宿命來代換 的話,說不定會很浪漫吧;但知道阿森為什麼流浪的理由,是在和他相遇很久很久以後了 。 翻開阿森的皮夾,那是他唯一會帶在身上的東西;不用找東西裝著,只要塞在外套口袋就 行。在皮夾的深處,阿森細細的藏著一張照片。 那應該是更年輕些的阿森,穿著白袍,看起來很像是醫生;和他合照的人同樣也穿著白袍 ,兩人的手中捧著馬克杯,好像是在喝下午茶,很開心的一張合照。 有時阿森會把那張照片抽出來,卻不打開;放在手心中久久,眼神遠遠的望向窗外的天空 。 人的行為一直是很奇妙的,對於我來說,可以理解,卻無法深究。 -- 『不是能去任何想去的地方, 而是沒有可以停留的所在。』 ───《關於流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4.184.12 ※ 編輯: kiyoshis 來自: 163.14.184.12 (05/23 14:58)
st3001:我好喜歡貓=////////=(喂 05/23 15:01
mayacafe:用第三人(貓?)稱的視野去寫,這讓我想到之前的小管家 05/23 15:52
mayacafe:不過文風走向完全不一樣就是了 囧a 05/23 15:53
mozuli:這篇感覺更有味道了^^ 05/23 18:22
kiyoshis:就這麼5~6話衝到END好了!!XDD(完坑大計?) 05/23 19:47
st3001:衝吧! 05/23 20:23
ausiel: 05/25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