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女人對方非懷著深愛,他亦愛著她,溫柔地,扶持她、保護她、聆聽她、鼓勵她
、了解她,所有愛人之間能夠做的事情他都已經做盡,只除了對她懷抱真切的愛情,只除
了和她交媾。
曾有如此一夜,在颱風夜裡停電了,他們點起長短色彩不一的蠟燭,方非彈著吉他,
她溫柔地搓熱他冰冷的手指,放置在胸前,柔軟的胸脯,生著薄繭的手貼住柔軟脆弱的肌
膚,緩緩地互相搓揉,她將他抱入懷中,作為接納他進入的前言,故事最終他卻哭了,在
她面前赤裸著,躺在那筍白色的柔軟手臂裡說,他只能對一個人發情,他的陰莖只能為一
個人發燙濡濕,他只愛一個人,那個將他一手拉出彷彿永無止盡的地獄的人,那個人,也
曾在這樣的深夜裡,打過電話……那是他最後一次得到的溫柔,他一生都無法忘記,無法
忘記,對那個人的愛與渴望。她知道,那個並不愛他的人。
像一種根深蒂固的痼疾,無法剔除的悲涼。
他們都在愛著一個明明溫柔以待,卻無法愛上自己的人。
那個女人是我。
我省略著自己,因為這是方非和紀的故事,當然這並不是他們真正的名字,我也沒有
名字,但是,說到後來,我自己卻必須現身。
我知道紀。我同時認識他們。
因為紀帶著方非來參加我曾經身處的那個交流團體,我們是一群有飲食障礙症的人們
,初認識方非的時候,他依舊肥胖,而有些隱約的畏縮,但是紀並沒有給他逃避的空間,
他溫柔得近乎強硬。我們所有人都知道,是他給予方非新生。有幾次我如此試問自己,如
果也有一個人像紀那樣進入我的生命,我會接受嗎?事實上是,我不能,因為像我們這樣
滿身傷痕的人,都太脆弱了……脆弱到不能夠接受太多愛、不能夠讓自己成為太多的愛的
容器,因為只要那樣的美好變成哪怕只有一點點的殘忍,就足以使我(或許不該說我們)
受到結構性的徹底打擊與崩毀……所以當方非選擇用一生去完成一段愛情的時候,我並不
感到訝異。
某天,方非死了。
我接到電話時在外地,已經好一陣子沒有見他。他承諾我再次見面時會把所有人都約
出來吃飯喝酒,顯然他沒有能夠做到。我不怪他。
方非在頂樓留下他的吉他和一地煙蒂,也許他在那裡抽了一晚的煙、彈了一夜的吉他
,然後在天沒有亮的時候跳了下去,展開自由的旅程。
用旅程形容並非我的本意,但到最後,不知為何,大家都這樣說了。他並沒有留下遺
書,事實上,他什麼都沒有留下。吉他和譜貼好標籤留給某人、機車送給另一個某人、書
、衣服、雜物都已打包,貼上社福機構的收件地址,屋內一塵不染,一切文件井然有序。
彷彿他不是自殺,而是決定去一個很遠的地方做一段很長的旅行。他就那樣走了,也
許會回來,也許不會,但無論如何,都不需要道別。
方非死時二十九歲,並沒有留下任何未完成的遺憾,(我們最後一次的飯局不算,我
猜想他可能忘了,因為如果他記得的話,就算要自殺也會延後一陣子,他是那樣的人,我
知道,或者說我自以為我知道吧。)他所有的工作都已經完成,所有的物品都已經得到新
的歸屬,一切完美無瑕。
他的日記已經全部被焚燬,我知道他一直寫著日記,對自己懷著以生命燃燒的忠誠,
但我不知道他在害怕什麼。
回到家後我才收到他死前一天寄來的相片,也許他是捨不得燒掉。所有相片都在我這
裡,大學之前,方非不拍照;大學時期,照片都是紀和他和其他人,其他人之中也有我;
大學之後,紀漸漸少了,我漸漸多了,但人的心並不是相片。如果美好可以永遠停留在那
一瞬間──為什麼美好不能夠也那樣永遠停留在某一瞬間,我不知道方非有沒有這樣想過
,我不知道。
紀當然來了。葬禮事宜是樂團的人辦的,因為團長也在方非死後隔天才收到支票,那
傢伙,連自己葬禮會花多少錢都已經算得好好的了,多給了一小筆,不知道是不是怕我們
臨時起意又開一個趴,所以先請了酒錢,團長在這種時候依舊不忘幽默,對我笑著這樣說
,笑的基底有種奇怪的苦澀,我知道他其實不怎麼相信方非是自殺,寧願相信他是喝醉了
覺得自己能飛,所以就飛了。
紀來了之後,在音樂聲中對骨灰上了香,坐下來,看著我,問我還好嗎?我無法否認
那一瞬間在心裡閃過的惡毒:如果你在他活著的時候多問一次,也許現在就不必問我。
但是紀只是那樣寧靜而關懷地看著我,彷彿為了讓我體認到其實這層惡毒也是徒然。
是的,我們早就都知道,不論有沒有人責怪他,紀都是最沒有過錯的那一個。他自己也知
道。
「你有沒有什麼要跟他說的?」我說。
「我想他都知道。我已經說完了。」他說。
我沒有問他那是什麼,也許人都必須保有一些疑惑以供生活,就如同我不知道方非最
後送給紀的是什麼一樣,紀悄聲收下那個重新包裝好的禮物盒,裝飾精美鮮豔,他輕輕搖
了一下,傳出奇特的聲響,然後紀臉上露出微笑,正是那種只屬於紀的笑容,溫柔而包容
。那必然是他們之間曾經共同擁有過的美好秘密。
是的,我們都必須保留一些疑惑與秘密以供生活……正如我不會告訴他,方非死時只
有四十公斤,也不會告訴他,他們解剖出了什麼,必要的知道與不知道,建構了這個世界
的美好……
臨去前,紀突然側耳傾聽,那是唯一一首不是方非留下的錄音,是別人唱的,因為他
從未在我或任何人面前與任何場合下唱過那首歌。
「我記得這首歌,他第一次彈吉他就是學這首……」
我笑了一下,本不想說話,但又終究覺得,這是他應該知道的,他值得知道這個,於
是我說:「這是他最喜歡的歌。」
因為他曾唱給他最喜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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