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墨守成規的人。
只要沒人說,就永遠只會照著應該的規矩走,不會作任何改變,也想不出
任何的改變。
我自己認為,這並不是一板一眼(若是,我還覺得自己有個性些),而是
沒有創意。可是,創意這檔子事,並不是想要,就可以得到的。
讓我由原本自以為「尚可」的水準跌落至「不妙」等級的最大打擊,就是
麥當勞。
在同學尚未示範給我看之前,我沒想過,世界上還有把胡椒鹽倒入糖醋醬
中,用薯條沾著吃的吃法。當然,更別說是再加入蕃茄醬了(老實講,就
算我知道這種奇妙的吃法,我也不願去想像那一大坨黏黏稠稠的醬料)。
聽我這麼說,你就可以猜測,有人表演"攪"這醬料給我看時,我臉上的苦
瓜表情了,那可不是光用三條黑線就能形容的顫抖。
而現在,就有這麼一位讓我滿臉苦澀的仁兄,坐在我的對面,正在進行他
所謂的"浩大工程"。
餐桌上,放滿了我們在一個小時前到處奔波的戰果:麥當勞的薯條、肯德
基的炸雞、Burger King 的漢堡,以及一堆叫人眼花撩亂、散了滿桌的
調味料。
只見元兇一手拿著肯德基附送的胡椒鹽,一手夾著一根麥當勞的薯條,面
前再擺著個和麥當勞店員死皮賴臉要來的、『理論上』是取來沾雞塊的糖
醋醬包,一臉凝重地考慮是否要再加一點蕃茄醬進來。
為了避免污染眼睛,我默默地抓起每次到麥當勞必點的二號餐漢堡,盯著
電視當配菜,不想去看那個胡搞瞎攪的人。啊!加了蕃茄醬,看起來比剛
剛更噁心十萬倍不止……別看別看!
啃著第一口,第二口,就當我要啃下第三口,突然,我發現我的漢堡變色
了。
「看起來像大亨堡(那麼詭異)。」我說。
他笑了,一臉的賊兮兮。「你幫我吃吃看,是要像左邊這樣,還是要像右
邊一樣,再多擠一點蕃茄醬好?」
嗯,我看看自己的漢堡,原本白白的醬,加上他弄上來的紅紅的醬,黃黃
的醬,間雜著黑黑的小點兒,瞧起來頗有夕陽黃昏之美,讚許的點了點頭
:「果然不愧是有創意的人,看起來還算不錯。」
「吃吧,快吃。」
一陣沉默。我的大腦告訴我,我必須自救。
「我要轉台。」
「好,老爺,轉好了,快吃。」
「我的手機叫了。」
「親愛的,那是沒電的聲音,等會兒再充。快吃。」
「我要先喝紅茶。」
「寶貝,那是冰的,不准你現在喝。快吃。」
「咦?有人按門鈴!」
「那是隔壁小明家的,甜心。看看你,都餓到產生幻聽了,快吃。」
看來是躲不過了,我認命地咬了一口。
「還不錯。」這樣總可以了吧。
「當然不行了,我的小王子,你咬在這邊邊上,根本沒嚐到味道。快吃。」
「可是我覺得這樣就很好吃了,還有我不是你的小王子,還有你到廚房幫
我拿把切水果的刀,我要把這詭異的東西切掉,還有我餓。」瞪他。
「你不懂,還有我不叫你小王子,難道要叫你小公主?還有不必甚麼刀,
還有,餓了就吃我吧。」
我笑了「我不喜歡吃你,可是我喜歡吃你的炸雞,還有你的肉。」
「難怪你每次總是咬我。好吧,把漢堡拿來,我只好親身體驗其滋味了。」
總之,就在這樣極其無聊又沒水準的對話中,總算是吃完了這驚險(?)
的一餐。
「你不覺得我們每次這樣跑好多家店很無趣嗎?」
「哎,人生嘛,浪費在有意義的事情上,不是很好。」
「……」
哪裡有意義了?笨蛋!
「該不會,其實你想吃麥香雞!?」
「呵呵,不要想太多比較好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