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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在小說創作區內擁有篇數超過5篇以上的作者。 權限說明:作者在區內擁有和版主一樣的權力,可以自由的修改 文章內容及標題,以自己的想法編輯精華區內容。 回文及作品,都交給作者自己收錄,也可以在精華區開設一個隱 藏目錄,給作者當做寫作或PO文前的排版工作。 其他規定:作者唯二的禁令,一是不准在未經版上申請的程序下 擅自砍掉、關閉「公開目錄」內的小說;二是不准在「隱藏目錄」 下放置無關乎小說以外的紀錄。 違反以上兩個規定的作者,以後絕對禁止再次申請小版主權限。 符合以上條件並願意遵守規定的作者,請連同本篇回信到我信箱。 通過申請後會通知作者,並且把作者的回信同意函統一收在精華區。 以上,如果有什麼問題,可以寫信來問我。 Bantu(小齊)\naka(那華) -- 此外要特別說明一點,版主會對申請作者展開調查,而在前個月 公布的禁轉載名單中的ID,請勿來信申請,理由則在當時的公告 中已說明。(有幾位是作者自願申請禁轉載的不在此限) -- 請欲申請的作者連同下一篇的附加說明一起看,會比較瞭解我的想法。 -- 此外附加一點,請以後作者申請時將自己的紀錄(如附件1) copy給我,方便我做記錄^^。 -- 附件1 [ 帳 號 ]Bantu [ 暱 稱 ]松永良彥.齊.琉架 [ 性 別 ]植物 [ 心 情 ]病死 [目前動態]E:發表文章 [ 封 號 ] [新信未讀]有 [留言未讀]有 ─────────────────────────────────────── [上站地點]61-216-253-223.HINET-IP [上站時間]02/11/00 16:53:14 Fri [上站次數]6792 [發表文章]5280 篇 > -------------------------------------------------------------------------- < 作者: Bantu (松永良彥.齊.琉架) 看板: BB-Love 標題: Re: [公告] 作者小版主權限開放申請 時間: Sat Sep 28 22:33:53 2002 ※ 引述《Bantu (松永良彥.齊.琉架)》之銘言: 基本上,開不開放小版主權限最主要的問題在於我們之間夠不夠信任這回事。 (版主<->作者) 能給作者方便的地方我就會盡量的給予,1999年開放小版主權限的理由, 和我現在重新開放的理由都一樣。 「因為開放後,作者能對自己不滿意的小地方做修正」 「作者能以自己的概念擺放作品,設計自己的專區」 「作者能收錄任何回文,包含信件方式」 ....(族繁不及被載,但我相信至少很多作者對於能修改錯字這點有很大的需求) 開放權限是希望能讓作者有更良好的環境創作。 我希望,如果這個版規能一直的持續下去的話,它最初的出發點不會因為 時間的流逝而失去原意。 雖然我並不很想提起.....但我還是不得不事先說明白。 其實現在大部分的作者應該都收過前任版主寄發的取消小版主權限通知信。 ID消失、作者自己刪文、放置無關記錄,這是導致權限被關的原因。 ID的部分我們目前已經做了處理,現在提出申請的作者我們也會確認是本 人才會開放。 刪文的部分,如果作者今天真的覺得很想刪除某些文章,只要你在版上提 出申請,我絕對不會刻意刁難拒絕讓你刪文,希望作者在版上提申請是希 望一切程序公開化,刪文不是件小事,也必須知會版胞。 至於無關的紀錄嘛,大概就是不要放一些跟小說創作無關的信件。不過基 本上這點彈性比較大,真的不行我會跟作者說的,或者來信問一下也是可 以(隱藏目錄開一個就好了,隱藏目錄裡面就可以再繼續開)。 暫時就是這樣,寫這篇主要是希望以後不會有人誤會這條版規..... (所以嚴肅了點,有些話也說的比較白了點) 同樣的錯誤不想再犯第二次~>"<~ 小齊 -- 希望作者們不會因為看到這篇文章感到心情低落.... -- PS篇數的意思是「總篇數」超過5篇以上就可以了... 不是說要寫5個長篇的故事...(好混亂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