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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版上的風風雨雨令人感慨,但好好討論這件事,卻也重要。 其實大家的想法都有道理,借用處處危機的危機百科裡「抄襲」條目的解釋字句-- 「...但是一些時候是否構成抄襲比較難以界定,例如模仿一個故事的情節是否屬抄襲就 有很大爭議,一些人認為故事情節屬於思想範圍,而「抄襲思想」並不是犯罪的行為, 因為法律只保護思想的表現方式,而不是思想本身。」 這段文字說明了為何眾人討論到現在,依然難以找出明確的共識。 容我犯一下職業病,先來界定一下「沿用」概念裡最常見的三種表現: 諧擬(parody)、致敬(tribute)、以及負面的,抄襲(plagiarism)。 呻吟大的作品就是諧擬的例子,在正規文學上是一直存在且廣受歡迎的手法。 致敬的作品也很多,舉個有名的,《達文西密碼》就是百分之百的致敬作品, 對象是Umberto Eco的經典宗教小說《玫瑰的名字》。 即使如此,兩者的取向截然不同,《達》是大眾文學,也毫無可能超越《玫》作的 文學地位。即使是取向相同,化用也不是不行,去年看過一本非常優秀的小說, 《看不見的山》,明顯向《百年孤寂》致敬,但以女性角度書寫的母系家族史, 全然沒有馬奎斯投下的巨人陰影。 致敬和抄襲的差異在哪?前者長出自己的生命,後者沒有。 回到當下爭議這邊。「撞梗」究竟是不是能被容忍的?這幾天我一直在正反兩面想。 首先,這幾篇我都看過,也都覺得很好看。對我而言(相信對很多讀者都是),兩者 風格差異很大,我想用比較粗俗的詞來比:Ajour大的故事很真,甚至會讓我懷疑某些 人是不是曾在我的現實生活裡擦肩而過的某些身影。而夏大的故事很有趣,也很,嗯, 豪洨。故事線很像,但呈現的味道、深度以及寫作目的,本身截然不同。 「文風」是很多版上朋友認為借梗無妨的理由之一,總歸來說,就是認為熱門的設定 和故事線就那麼幾款,不撞也難,寫出自己的風格就好。我們總不能說每個殉情的悲 劇都模仿莎士比亞,每個邊吹口琴邊彈吉他的傢伙都想學Bob Dylan。 另一方面,自己的創意或文句被不告而取,確實很...好吧,很幹。但也因人而異。 作為一個寫字的人,我個人可能器量狹小而不太能容忍這種事,也絕不做這類事情。 有次我寫的文章被出版社直接拿去融入宣傳文案,我一眼就認出那是我的文字,但 我能說他抄嗎?他也在中間加了幾句他自己寫的啊。一切都是巧合?他X的哪來每個 詞都一模一樣擺在同句同個位置的巧合啊! 但創意、概念、故事這種東西,就是非常自由心證。作為創作者,只能說盡力要求自 己,對於別人,則無能也無立場一口咬定「你抄襲我」。 誠如危機百科的解釋,抄襲思想並非犯罪行為。而它是不是道德瑕疵,就看各人認定 了。以情緒層面來說,我當然希望每次看到同樣的梗,都是在不同的創意和情境裡冒 出來的新鮮貨。但就理性層面,只能說化用有化得好化得壞,道德尺規自在人心,只 不過人人不同。我把智慧財產權看得很重,但當其他人認為自己有做到尊重、而我不 認為時,老實說,我也不知道務實上我能把他怎麼樣。我的道德只能要求自己,把自 己的觀念加到別人身上,我做不來。 (補充)而我想作者敢寫就要敢被批評,不能因為「傷了和氣」這種理由來譴責提出 質疑和想要討論的人。至於說創作者會為此心寒嗎?如果單因怕撞梗就不寫了的話, 那還是別寫好了,撞梗並非創作的致命傷。另一方面說天下文章一大抄,人人都撞梗 ,也對認真的創作者不公平。(抱歉這裡講得比較直,也只是個人意見。) 或許我們都要避免瓜田李下,有時想寫的東西被寫走,反而能刺激自己去突破原來自 設的侷限。 (再補充...好煩喔我怎麼一直補充|||)想起自己曾經在工作上被讀者指稱「好像有 參考XXX」。可是我完全沒有,所有架構都是早訂下的,只因出刊較晚,就被拿來比較 。甚至,XXX的消息來源之一是我引介的。被這樣指涉不只很冤,也有些憤怒。好在當 時我的解釋被接受了,包括XXX。我們都有表達的權力,質疑的自由和如何解釋的自由, 同樣需要被尊重、理性看待。 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也僅止於釐清字詞定義。小小的個人意見,感謝看到這裡的你。:) 願版上維持理性。Love and Peac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69.62
berrycat: 04/02 15:59
dingmei: 04/02 15:59
berrycat:一直很想看《玫瑰的名字》但真的吃不下去Orz 04/02 15:59
nogainax:同意大人的看法,回到定義來討論議題才有意義啊.... 04/02 16:00
wengna:l大~整串討論我的第一推給你了~>/////< 04/02 16:00
stupidbird2:推 04/02 16:00
nakamaru: 04/02 16:01
retnuhjp:推 04/02 16:03
waisly:推~ 04/02 16:04
flutterwide: 04/02 16:06
neverdream: 04/02 16:08
ZENFOX: 04/02 16:10
jiun0828: 04/02 16:11
ada1679:推 04/02 16:11
kochiu: 04/02 16:12
Jumpinggenes: 04/02 16:13
e51915834: 04/02 16:14
Demain: 04/02 16:16
Shisah:PUSH 04/02 16:16
purplewings:豪洨害我瞬間嘴角失守XDDD 04/02 16:21
magma:推! 04/02 16:21
※ 編輯: laluz 來自: 61.64.169.62 (04/02 17:00)
berrycat:「突破自設的侷限」 很棒的話。 04/02 17:02
euphoria01:當作者當然要有被檢視的勇氣,但我不喜歡前面有些人咄咄 04/02 17:13
euphoria01:逼人要求作者自清給個交代的態度,畢竟有時候多講多錯, 04/02 17:14
euphoria01:創作者有權保持沉默也沒有義務一定要解答 04/02 17:15
purplewings:大推樓上!!! 04/02 17:16
laluz:to euphoria01,我贊同你。因此我也說,保持理性很重要,且更 04/02 17:21
laluz:不需把自己的觀念強加給別人,作者要給解釋與否是他的自由。 04/02 17:21
Maplelight:處處危機的危機百科XDDDDD (重點錯 04/02 17:45
※ 編輯: laluz 來自: 61.64.169.62 (04/02 17:53)
mapleshell:推 致敬長出自己的生命,抄襲沒有。 04/02 17:52
auterqe:推! 04/02 18:07
zlain:推 也推E大 04/02 18:37
alice2640:agree!!!! 04/02 18:40
snownow:同意E大的說法,從以前到現在、從他站到這邊,每隔一陣子 04/02 20:03
snownow:總會出現類似的刪文潮,我以前也曾在筆戰後幹過類似的事情 04/02 20:04
snownow:事後回想總是懊悔不已。後來看到這類潮流都不會特別出言挽 04/02 20:07
snownow:留了,有喜歡的作者大不了就跟上去,不留管道的就當作沒有 04/02 20:07
snownow:緣分了,這種事情本來就是這樣,合則來不合則去。 04/02 20:09
shirogawa: 04/02 20:10
snownow:我還繼續認同這個版,我就會繼續在這個版活動;作者不認同 04/02 20:10
snownow:了,就只能祝福她們能找到另一片天空,或許氣消了,還是有 04/02 20:11
snownow:人會回來(不過通常最後也拉不下臉啦,我自己就是這樣XD) 04/02 20:11
Passive:推 04/02 20:34
rupnjo:推,誠心希望大家都多愛惜自己的羽毛。 04/02 21:56
toandfro:推這篇,平和中肯入理。 04/02 22:04
lucy32lin: 04/02 22:18
diony7: 04/02 22:20
misou:推!! 04/02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