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ntu (松永良彥.齊.琉架)》之銘言:
: 申請條件:在小說創作區內擁有篇數超過5篇以上的作者。
: 權限說明:作者在區內擁有和版主一樣的權力,可以自由的修改
: 文章內容及標題,以自己的想法編輯精華區內容。
: 回文及作品,都交給作者自己收錄,也可以在精華區開設一個隱
: 藏目錄,給作者當做寫作或PO文前的排版工作。
: 其他規定:作者唯二的禁令,一是不准在未經版上申請的程序下
: 擅自砍掉、關閉「公開目錄」內的小說;二是不准在「隱藏目錄」
: 下放置無關乎小說以外的紀錄。
: 違反以上兩個規定的作者,以後絕對禁止再次申請小版主權限。
: 符合以上條件並願意遵守規定的作者,請連同本篇回信到我信箱。
: 通過申請後會通知作者,並且把作者的回信同意函統一收在精華區。
: Bantu(小齊)\naka(那華)
以上規定願意遵守(單膝跪下)。
麻煩版主了,謝謝 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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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以為不需要申請不過寫到後面文看來勢必又要開始修前面的BUG(汗)
在出本前的大整修之前會變多少我都不知道(默)(我原本以為Homage是50行
可以宣洩的怨念,現在看來要200頁了,真世不經濟.....毆)
另,我的顏色文已經有部分重新寫過,不過在精華區的已經是舊版,我可以直接砍除
精華區舊版補更正版的進去嗎?(舊版的原文已經不在文章版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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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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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我把你留在這裡,你會恨我嗎?」
『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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