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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我對此事在這邊做最後的回應。 ※ 引述《OdieX (歐弟)》之銘言: (恕刪引文) : 首先我要先跟月影道歉 : 原因有兩個 : 第一個事實上我在一開始也說過了 : 以我的立場來說PO這種文章實在不妥 : 但我還執意要PO : 光這點就令人無法原諒 : 請鞭打我吧 >///< 這點我反而持不同的意見 版主也是人,雖然有管理版上的義務 但是他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利 只是我必須要說,用字遣詞可能要比一般人更加小心 : 第二個原因在於 : 就算我今天要把這議題拿出來鞭 : 也不該在文章中針對月影使用情緒化的字眼 : 最後一段的發言更屬本人逞一時之快而打上去的 : 如果今天純粹就事論事的話 : 這是完全沒有必要的 : 因此 : 我在這裡誠心誠意地 : 呈上我對月影的歉意 : 對不起 : 我真的不該對你使用情緒化的用語 : 特別是最後一段 : 我真的很不應該 : 希望你能原諒我這部份不適當的發言 我接受你的道歉,謝謝 : 接著 : 我要很簡單地解釋一下我上篇文章的重點(而我會發文章的原因 文章後面會總結) : 重點只有一個 : 那就是僅僅是人物畫風類似 實在不必要表達不滿 : 而要求對方不准使用更是毫無立場的蠻橫行為 首先我完全 " 尊重 " 你對人物畫風的看法 但是這邊就是我受害的第一個點 " 要求對方不准使用更是毫無立場的蠻橫行為 " 這點我並沒有提到,也完全沒有不准他使用 並且完全同意你這句話 但是你在批評或是建議我的文章上打上了這個意見 也因此我就承受一連串的誤會 如我第一段所說,依您的身分用字遣詞可能要更加小心 (恕刪引文) : 答辯方向:nonoise tatit cAshoNly 這三人也都曾經對於有人模仿畫風而表現不滿 : 那為什麼我只是推一個"...。"就被講 你怎麼不說他們呢? : 首先tatit的部份 (恕刪引文,先註明,以免再次遭到誤會) : 葉雪寄信給tatit之後 tatit有同意葉雪使用他的人物 : 但本次事件歐伯在刪文後寄信給月影 詢問是不是能夠繼續使用類似的風格 : 而月影的立場是"沒辦法同意" 所以之後歐伯才又修改人物重新PO一篇 : "抄襲"程度上(且容我用這個字眼 雖然不太貼切)是前者大於後者 : 如果說誰比較有立場生氣的話 我想應該是tatit : 但tatit在此卻展現了更大的胸懷來包容這件事 : 請恕我無法PO出月影及歐伯雙方的私人水球信件 : 原因有1.不能公佈私人水球信件 2.水球信件原檔被卓拉鎖起來了我現在看不到 囧|||| 就這部份,首先我想請問抄襲和參考的界線在哪裡? 私以為有權 " 力 " 判斷的只有站方 有人說輿論也是一個指標 不過我認為輿論實在是不怎麼可靠 以我為例,就如您所指出,兩年前我也有因為類似事件感到不快 但是大家回朔去看,當時有任何人跳出來討論這件事情嗎? 很遺憾幾乎沒有,最多就是 cashonly 在推文裡的一句話罷了 雖然我很不想這樣講,但的確給我這樣的感覺 當人氣落了,沒有出新作品了 整個情勢就完全不同 相信跟兩年前相比,我一開始的姿態相當的低 (我是說歐弟回文之前。很多人一直態度態度,卻吝於指出早先的推文有何不妥,  不肯給我受教的機會,實屬遺憾) 到底輿論可不可靠,希望給各位一個參考 當然我認為說開了真的很好 只要能更理性一點就更完美了。 再回到 " 抄襲 " 很抱歉這又是您讓我被誤會的第二個點 重頭到尾我都不沒有說出抄襲兩個字 理由正如前面我所說的 只有站方能決定抄襲還是參考 這樣說並不是代表站方完全客觀且公正 而是因為只有其有強制的力量處理這樣的事情 就如法官不見得都是公正的,但是現在的制度就是如此 您使用這樣的字眼果不其然 底下又有誤會我認為他抄襲的言論出現 接下來要說的兩句就跟前面一樣 不再贅述 接下來是 tatit 的作法 我表示尊重與欽佩,但是還是那句話,我有我的想法 而且他更有資格生氣不代表我沒資格生氣 我想你不是這個意思,所以幫你補充一下 而這是我個人的看法,並不違反現行制度 你可以認為我小氣自私小心眼小家子氣龜毛愛計較(還有的補充嗎?) 這些我都承認,但是我還是不會照你說的做 我有我的創作原則,我甚至認為就是因為這樣的個性 我才有耐性對每個方塊、每個線條做各種嘗試直到滿意為止 因此我很喜歡這樣的性格 還是那句話,我不會照你們的想法改變 接著很遺憾您又說出了容易讓我被誤會的話 " 請恕我無法PO出月影及歐伯雙方的私人水球信件 " " 原因有 1. 不能公佈私人水球信件 2. 水球信件原檔被卓拉鎖起來了我現在看不到 囧|||| " 我的感覺,這樣好像我水球把她罵的要死這邊裝好人一樣 我這邊完全沒有問題,而如果 EpeeCat 也同意的話 建議您直接公佈水球以及信件 : 接著是nonoise : 他也曾經在07 5/17 針對疑似抄襲天盟的作品提出質疑 : 其中諾諾的立場 我幫大家擷取一下 : =========================================================== : "今天不是要硬是說人抄襲什麼的,請不要在那邊無限上綱。 : 什麼豆腐人原來都是抄的之類的話,我不會在人物造型上做太多文章。" : "再重伸一次,並沒有就他風格上說抄襲與否, : 基本的人物造型的確就是這樣限制多多。 : 我必須說,最初看到第一章人物睡覺時, : 我直覺想到我的紅連者睡覺圖, : 但我也知道,這真的是很有可能重覆到的構圖,我相信。 : 甚至一開始我還很期待這作品的格局和後續。 : 不過就在我充滿熱血的畫完十六章,這我設超久局的十六章後, : 我在星龍第三章看到轉武器,我整個傻眼了。 : 我不相信,他不曉得我用過,而且是剛用過。" : =========================================================== : 大家看出其中的差異了嗎? : 諾諾並非針對"人物風格"而質疑對方抄襲 : 而是對方整個故事的呈現手法乃至於劇情的安排上 : 使他感到疑惑 : 如果想了解更多 請到移駕以下文章 : ┌─────────────────────────────────────┐ : │ 文章代碼(AID): #16J0fjhT (BBSmovie) [ptt.cc] 咳咳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BSmovie/M.1179388525.A.ADD.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568 銀 │ : └─────────────────────────────────────┘ : ● 3923 24 5/17 nonoise □ 咳咳 : 因此 : 我並不認為諾諾在這時提出的疑問 與 月影在推文中表現出的不滿 : 能夠相提並論 因為今天兩人的出發點根本就不同 這邊我完全不能認同 老實說(這點 nonoise 應該可以證實) 當初 nonoise 看到了睡覺圖 第一時間就丟水球問我的看法 我必須誠實的說," 當時 " 我還真的看不出來相同點在哪 這不是代表 nonoise 太過敏感 而是,創作過程哪裡有用巧思 其實只有原創者最清楚 今天我認為他作品的最大賣點在於動作 所以他對動作的雷同點會比我們其他人更加的敏銳 同樣的我自認為我的特色在於人物 所以我會比你們還要敏銳,我想這絕對是不難理解的 就 nonoise 的情形,OdieX 可能認為他有資格抗議 但是就當時,其實也不乏站在反對立場的人 到底誰對誰錯,根本是各說各話 還是我前面提到的,只有站方有強制力處理這個問題 當然這是最後的手段。 : 最後是cAshoNly的圖 : 我直接把有爭議性的兩張圖附上來吧 : 這是cAshoNly的原圖 : __ __ _ : __ │││ __ _ _ __ │││││ _ _ : │││││││││││││││││││││││ : ││ ̄│├┤││ ̄│├┤│││││││││││ : ││_│││_│││││││││││││_││ : │││││││││││││││││││││││ :  ̄ ̄  ̄  ̄  ̄ ̄  ̄  ̄  ̄ ̄  ̄  ̄  ̄  ̄ ̄ : 這是對方的作品 : ___ __ __ : │ │ ││ │_ ‧ ___ ___ │ │ ‧ ___ : │ │ │ ├ ││││ │ ││ │ ││ │ │││ │ │ 幸福來自於… : │ │ ││ │ ││││  ̄▄ │ │ ││ │ ││││ │ │ 懂得珍惜 :  ̄ ̄ ̄  ̄ ̄ ̄  ̄  ̄ ̄ ̄  ̄ ̄ ̄  ̄ ̄ ̄  ̄  ̄ ̄ ̄ : ψymsgcat http://www.wretch.cc/album/chienlin : 大家覺得如何? : 是不是真的有一點點像?(我在這裡不是要說ymsgcat抄襲喔 囧) : 當時cAshoNly就曾經在asciiart板提出他的質疑 : 那為什麼我認為這個簽名檔 和月影與歐伯的人物造型 : 不能放在一起討論? : 這都要回歸到BBS動畫的本質 : BBS動畫的小人物由於創作面積較小 所以相對一般大圖來說變化也少 : 也因此在人物設計上很難去針對"類似"的作品提出抄襲的質疑 : 而上述的兩個簽名檔 : 是不是在創作面積上比起動畫人物有著更自由的發揮空間? : 你想畫什麼就畫什麼 : 但是我畫字母 你也剛好畫字母 : 而且風格還真的有一咪咪像 這邊我還是不敢同意,這是同樣類型的字體 從中抽取一個字母的話比一個人物還小 總不能我把人物站一排就變成大圖吧? 而且我認為您這邊大圖的定義實在是有些的模糊 : 試問 如果你是cAshoNly 你會不會提出質疑呢? Y 是我的朋友 但是這邊我可以百分之百的告訴你 會,絕對會! 這邊引用我兩年前的文章 " 但身為一個創作者  其中的滋味也是不堪的  就誠如 cAshoNly 大大在 asciiart 4353 的作品  即使隔了一年都還如此深刻  我想應該是最能理解我的感受的人吧! " 這樣應該很明顯看的出來我的態度吧! 同樣的我也希望 cAshoNly 分出一點點的同理心看待我這部份就是了 當然當時我因為不滿 cAshoNly 道德標準不一,所以推了
HeeroYuy:推推~ 漂亮 >////<08/03 10:52
在此我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慚愧。 : 月影今天提出這三個案例的動機有(以下為設計對白 非月影本人親述) : 1.「為什麼這些人抱怨抄襲你就不說話 我抱怨抄襲你就說我怎樣怎樣?」 : 2.「動畫板難道推"...。"的自由都沒有嘛?」 : 第一個問題 : 針對上述三樣案例與本次月影與歐伯人物事件 : 我想看到這邊已經可以很清楚地明白其中的差異了 : 程度真的就是有差 而非我故意找月影麻煩而忽略其他"類似"案例 : 所以我才單單對月影不同意歐伯使用其人物提出抗議 程度真的有差這句話我認為就是主觀的看法 事實上也有人跟我說他一看就知道是 " 參考 " 我想這邊的意見應該也不能受到漠視 : 第二個問題 : 我從來就沒有禁止大家在動畫板推"...。" : 也沒有禁止大家在動畫板推文中表達不滿 : 從2003年創板至今 從來沒有過... : 此外 月影針對這三個案例提出質疑 : 我必須要問:「這三個案例跟你的案例有什麼關係?」 : 假設今天我退100步...甚至我退10000步來說好了 : 就是說tatit與nonoise與cAshoNly確實是無理取鬧! : 而我上述幫他們辯護的理由完全不存在! : 這也不代表你今天的行為就是合理的啊...= = 首先你弄錯我的意思 可能使用反諷的手法讓您誤會 我先致上我的歉意 我的態度很清楚 他們絕對都有提出來的權利 照不照做則是另外一造的自由 如果今天 tatit、nonoise 乃至於 cAshoNly 認為他們的權利真的受損了 我百分之百支持他們到救濟單位提出他們的檢舉 我所辯護的,就是建築在這樣的邏輯上 : 如果我今天偷東西被抓了 : 法官說:欸 你偷東西 要判2年 : 結果我自己答辯的時候 : 說:報告法官 我家隔壁小明也偷東西 樓下老王也偷東西 為什麼只抓我啊? : 我會不會因為這樣講 : 結果法官就說:啊這樣啊? 想必偷東西是很常見的行為 好! 無罪開釋! : 不會吧! 這邊似乎又是解讀錯誤 在我認為法官或是檢察官應該受理檢舉 而不是說你偷的東西比較,他們偷的東西比較便宜之類的 : 我今天是因為看過你跟歐伯的信件和水球 : 而你也確實告訴歐伯"請恕我沒辦法同意你用"(立場是這樣 非原信件水球內容) : 我就覺得很奇怪 : 覺得奇怪的原因 原文中就提到了 : 以歐伯原始的作品來說 : 他根本不用取得你的同意 : 因為"那種程度不算抄 僅僅是模仿" : 而歐伯今天在看到你的不滿後 : 先將原文刪除 再非常客氣地水球詢問 : 可以說是做足了禮貌 : (但他其實真的不必要這樣 而我所謂的不必要 : 不是說新手以後參考畫風都不用先寄信 這邊我必須冒著被水桶的危險 也要解除你對我的誤會 信件擷取 " 造成您的不舒服就是我的不對, " " 我現在動畫已撤下了,等待您的同意, " 我想看到這個大家應該就知道我的意思了 EpeeCat 這句話不就是問我同不同意嗎? 照您的邏輯我回同意不同意是不是都矛盾? 那請問我還能怎麼回覆呢? 沒有完整的信件紀錄就做出這樣的解讀 您比別人都更有機會看到完整的內容 很遺憾卻又對我造成了傷害 : 而是寄信拜碼頭並非必需 有寄有禮貌 沒寄也無妨 : 是可有可無的禮貌展現 以我自己剛出道來說 我一直都有寄信給卓拉) : 你卻仍然拒絕他使用與你近似的畫風(因此後來才畫新的 他本來是希望在原文中註明模仿) : ^^^^^^^^^^^^^^^^^^^^^^^^^^^^^^^^ : 就是因為這一點 : 我才會發了上面那篇文章 : 請注意喔 : 並不是說你不能表達不滿 或是你不能拒絕歐伯 : 而是歐伯根本沒有把你的東西拿來"直接用" : 僅僅是因為覺得你的人物臉型很可愛 所以創造了類似的人物 : 所以你沒有一個拒絕他的好理由 : (假設他今天想直接把月影葛格拿去用 那你當然可以拒絕 你懂這其中的差異嗎?) : 而你一直強調你沒有拒絕、也沒有說他不能用 : 但水球與信件紀錄中顯示 : 你確實是"不同意他使用" : 儘管你在水球與信件中態度良好 : 但你確實拒絕了歐伯使用與你的人物臉型類似的畫風 : 總歸來說 我會發上面那篇文章的原因就是你拒絕歐伯使用與你類似的畫風 同不同意就是我個人的原則問題 你可以使用,但是還要進而要求我同意似乎就超過了 我認為只要我不限制他,我要採取什麼樣的想法 都應該受到尊重 至於有人說我暗示他刪除啦,不能用啦 首先 ...。 會出來,有個原因是沒有事先知會 我可以舉出例子,這樣的臉型 gbwind 也有拿來使用 可是差別在於他有事先知會 我的立場也同樣明確的告訴他,讓他自己判斷 他認為這樣沒問題當然就可以拿來使用 請問我有在他文章下面推任何東西嗎? 完全沒有! (好啦,至少在我印象中沒有,如果有興趣的話歡迎幫我查證) 今天如果你認為使用的完全合理正確 你大可以不必理會我推什麼 就像等下底下可能又會出現 ...。 我就完全不會理會一樣 因為我認為我問心無愧,如此而已 正如 EpeeCat 在其文中指出 他認為有些的心虛所以才會對我做出回應 我並沒有直接指著他的鼻子說他參考 而是讓他自己判斷這樣是不是參考、這樣的參考合不合適 在水球中我提到了," 畢竟這個作業系統的變化就這麼多 " 如果今天我要暗示他刪除 我有必要笨到給他這種敗部復活的希望嗎? 我想沒有人會犯這種愚蠢的錯誤吧! : 不是因為你推了"...。" 這邊我竊以為大家都看的出來這是反諷 抱歉造成您的誤會 : 不是因為我很嫉妒楓葉物語很紅所以想搞你 這樣提出來可能又要害我被誤會了 很高興您嘗試用理性的態度解釋 也能體會您上網時間有限沒有辦法仔細琢磨字句 但是還是竊盼您能更小心一些些 : 更不是因為我想偏袒tatit nonoise以及cAshoNly : 而我認為你沒有資格拒絕的原因 再提出一次 既然是他主動問我同不同意 我想這樣我當然有資格回覆吧? : 上面的文章中也已經說過了 : 僅僅是人物臉型的類似...實在沒有立場... 老實說我不太想提這點 因為又會再生波蘭,喔、不是,是波瀾 地板、對話框、人物 三個小巧合就會變成大巧合 引用某友人名句加上我偷改一點點 小 case => 三小 case => 大 care 當然這時候一定又會有人說地板、對話框也要管 所以我一直不想提 不過這些東西一起出來 就請您自己判斷吧 至少 gbwind 和 EpeeCat 都非常勇敢且誠實的做出判斷 我表達同樣的立場,產生兩種不同的例子 我認為他們兩個都是對的 給各位做個參考 不過還是要強調,這些只是到參考的層面 我支持任何作者對於自己所懷疑的參考都可以提出自己的不滿或看法 但是決定權始終在於站方 : 至於月影之後回文的態度 : 我想大家也不用太苛責他了 : 真的是我害的... : 他今天開開心心地做完報告 : 上他最愛的動畫板看一下 : 「媽的逼咧!OdieX這不知道哪來的死菜逼居然在文章中罵我!豈有此理啊!囧」 : 如果我是月影 : 我的態度一定會比他更強烈的 : 這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反應 : 你們當中有哪一個被我發文罵 而不會生氣的 可以丟第一塊石頭 : 幹不是丟我啦! 那我就不客氣了! : <囧> . ───── ●︵ : 歐 (卓 : (( < \ 很感謝您也能體會 的確我必須承認 即使受到很大的委曲,我也不應該失去理性 當然底下推態度態度的各位不是我,我也不是您 我無法判斷您遇到這樣的情形會展現怎樣的eq與風度 因此僅僅希望各位以後受到誤解或是委屈時能以我為借鏡 保持理性的態度處理 也在此為我不理性的說話方式致歉 : 總而言之就是這樣 : 月影你可以不理我的說法 : 可以有自己的立場(而你的立場已經表達的相當清楚了) : 這都無所謂 : 但我純粹是認為 如果相似畫風都不能用 可見我的立場還是表達的不清楚,再次向您致歉 再次復述 原作可以提出任何他的懷疑與不滿 但是有權力決定能不能用的只有站方 在定讞之前,沒有一個人可以限制對方的使用 僅此。 : 以後哪裡還有新手敢在動畫板發文呢... : 我為我上篇的態度對你致上深深的歉意 : 但希望你多多少少能稍微明白一點點我的想法 : 以上 在這樣河蟹的氣氛中 我非常非常抱歉一定要提出一點 這是我對他們的義氣 建築在我個人榮辱之上 你針對我的行為批評,我可以忍下來 但是今天你用那樣的邏輯攻擊支持我的人 我感到相當的不齒 依照您 seavon 的邏輯 所以在 OdieX 下面推的海賊版胞就是 OdieX 的親衛隊 在 Zrola 下面推的就可版胞就是 Zrola 的親衛隊? 如果別人依照這樣的邏輯看此兩位 對這兩位難道公平嗎? 很遺憾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會做出這樣的邏輯 我感到相當的不齒。 相當的不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186.36 ※ 編輯: HeeroYuy 來自: 123.195.186.36 (06/09 23:16)
arigem:看來又要繼續戰了 06/09 23:20
abc1234586:就此打住吧= =a 06/09 23:20
WithAnyway:就這樣停止吧...結尾的氣氛非常的詭譎... 06/09 23:22
chienchun:好好的動畫版變成政治角力戰,蠻刺激的 06/09 23:23
arigem:有伏筆啊 XDD 06/09 23:23
wmin0:那個...希望你最後寫清楚一點 會讓人誤以為親衛隊是OdieX 06/09 23:23
wmin0:推的 我想誤會不要再加深比較好 06/09 23:24
已更正
cheesewood:又要開戰了嗎!? 感覺結尾火藥味蠻重的 06/09 23:25
seavon:我要跳出來做椅子 親衛隊是我說的 跟歐弟無關吧!我說的原因 06/09 23:25
seavon: 大家都有自己的意見要表達 我們都尊重 這時候支持H大的人 06/09 23:26
loso74123: ╴╴╴╴╴╴╴ _ ╴ 06/09 23:26
loso74123: ╱\ ≡ \ /╱ ∕ ) 06/09 23:26
seavon:出來說 歐弟和卓拉挾版主的地位扇動大家 明明就是PO出自己 06/09 23:26
seavon:的想法 有人支持有人反對 難道他們有說不支持他們的人要被 06/09 23:27
※ 編輯: HeeroYuy 來自: 123.195.186.36 (06/09 23:28)
seavon:水桶嗎?所以我忍不住酸了一下 照大家的理論 禮尚往來阿 06/09 23:28
seavon:再來就是推文說兩位板主圍攻他 我也看過某時點(數年前) 06/09 23:29
SCYAzure:終於不再是大絕連發了= = 這邊有重點喔,版主群不知有沒 06/09 23:29
SCYAzure:抓到 06/09 23:29
seavon:某人在自己的個人版批版上各大元老 我也可以來這裡放大絕阿 06/09 23:31
seavon:但是我沒有 因為我知道那是個人意見 每個人想法不同 怎麼 06/09 23:31
seavon:換一個地方 連說出自己想法及客觀意見都不行? 06/09 23:32
你會在你家可以脫到只剩一條內褲 但是在外面會被警察抓走 我想依您這麼聰明,應該不難理解其中道理 至於你看到了什麼,很抱歉現在大家都無法驗證 我也沒有必要開版給你檢驗 而你底下使用的措辭完全跟我不同 我想可能是你對他們的看法,就不用灌在我的頭上了 因為你的推文我特地去找出來再看一次 我認為我只是就我的角度提出我的看法 就如標題所說的,超主觀評論 當然我承認有些地方措詞或許不當 我會再加以檢討 (這邊是 " 以上 " 喔,當然我說話不算話了,再次道歉) 另外照您的邏輯我酸 OdieX 也是禮尚往來吧! 抱歉,我認為我酸他是錯的 很抱歉違背您的邏輯 而您的想法實在太客觀了 所以我主觀上不能認同,同樣的話我也就不說第四次了 以上為對您個人最後的回覆 ※ 編輯: HeeroYuy 來自: 123.195.186.36 (06/09 23:36)
seavon:不過說別人是親衛隊這點 我在這裡道歉 對不起 06/09 23:33
wmin0:(有種樓上要戰的感覺) 哪邊更正了@@ 06/09 23:34
seavon:我承認我就是想講出來 因為他那次的批評也有批到我很喜歡 06/09 23:35
seavon:的作家 我也不喜歡人家說我支持的人東西畫的很爛 很落伍 06/09 23:36
seavon:不會用自動播放很弱 動作不細膩 笑點很粗俗 尤其是他在版上 06/09 23:36
seavon:是大家公認的神的時候! 06/09 23:36
wmin0:可以體會(拍拍) 可是時間點有點不大好 很像翻舊帳= = 06/09 23:38
wmin0:雖然說這討論串翻了一大堆舊帳= = 06/09 23:38
seavon:我說的酸文都是放在推文方面 基本上不是說H大你和歐弟的事 06/09 23:38
seavon:謝謝你的回覆 不過你多心了 06/09 23:39
salvador1988:等等 更正前更正後差在哪裡@@a 06/09 23:40
lithin37:是倒數第4 5句 ˇˇ 06/09 23:41
rebecca1226:希望大家推文可以就事論事 別翻舊帳了 也希望就此打住 06/09 23:44
rebecca1226:不清楚事情始末的 希望不要再參一腳加入討論...會讓 06/09 23:46
rebecca1226:事情再複雜化 06/09 23:46
kochs:你文章還是沒有改阿 搞得好像是歐弟酸你親衛隊似的= = 06/09 23:49
再次修改,語意不清造成 OdieX 受到誤會 感到相當抱歉
cfwhite:整篇文章到最後根本沒有邏輯...亂七八糟 06/09 23:53
※ 編輯: HeeroYuy 來自: 123.195.186.36 (06/09 23:55)
seavon:對 我就是想看到這樣 我講的就針對我 謝謝你的不齒 me too! 06/09 23:56
fireflyyen:月影有自己的看法 歐大有自己的看法 不用再吵了吧 囧 06/10 00:01
fireflyyen:今天月影不喜歡有人模仿就是不喜歡 勉強不來 就這樣 06/10 00:02
※ 編輯: HeeroYuy 來自: 123.195.186.36 (06/10 00:35)
bear9345:看到最後一段很想噓 簡單來說 搞了半天還是想戰嘛...。 06/10 01:26
bear9345:別再最後一筆 壞了整篇你想支持的論點 └●┘ 06/10 01:32
babyhater:原PO你還是在個版自high吧,等你掛了請兒子貼回來瞻仰 06/10 01:34
babyhater:這樣完全不會被抄襲XDDDDDDD 06/10 01:34
outhere:樓上說法 太 超 過 了..... 06/10 01:36
dddnow:樓樓上 這樣回有點不妥吧... 06/10 01:36
kingheros:樓樓樓上...你太超過了 06/10 01:38
gh20502:.........真的有過頭到,沒必要這樣子 06/10 01:48
s12345:(/‵Д′)/~ ╧╧ 某樓不要來把事情弄更亂啊啊啊 06/10 01:52
kennyken220:He's just a BABY ! 06/10 01:52
whsin: 06/10 01:57
babyhater:唔唔,請各位無視我這個白痴說的話,腦中不知為何閃過 06/10 02:00
babyhater:司馬遷寫史記的想法=.= 06/10 02:00
cafelife:真夠自high的...。 06/10 02:31
Dexterity:這裡不能噓文嗎 還真想噓你 06/10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