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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踢踢遭圍剿 怒告44網友 聯合報╱記者曾懿晴、黃揚明/台北報導】 2008.06.06 03:12 am 台灣大學等多所學校的學生,在BBS站「批踢踢實業坊」的基金板回應文章,批評陳姓網 友沒有專業證照卻從事投顧教學,還利用基金板打廣告,結果這些學生最近都挨告。 陳姓網友向台北市警內湖分局控告四十四位網友妨害名譽,其中包括台大、交大等多名學 生。台大學生「阿漢」說,他只是貼文指陳姓網友厚臉皮,沒想到這樣就收到警方的傳喚 通知書;他怕家人擔心,至今還瞞著他們,「真倒楣,遇到瘋子!」 陳姓網友向警方表示,他在批踢踢基金板(Fund)發表投資心得長達一年多,今年一月有 網友在他的文章下面留言「無恥的東西還不滾」、「電到讓你哭著回家找媽媽」等,還有 人口出三字經;他認為這些指控不實且涉及人身攻擊,因此提告。 「陳姓網友以專業投資人的稱號,在部落格、奇摩及露天拍賣以每小時六百元的價格刊登 廣告,卻拿不出執照。」阿漢表示,陳姓網友的多篇文章遭網友噓聲連連,竟然自行刪除 這些留言,引起網友公憤,還被板主「浸水桶」停權一年。 交大學生小偉指出,他也因批評陳姓網友厚臉皮,上月廿八日接到警方傳喚通知書;據他 了解,還有人是因起鬨叫陳姓網友跳海而被告。「四十四位網友當中,有人住國外,甚至 在當兵,挨告必須委任律師處理。」 據了解,陳姓網友也控告基金板的板主小帆,小帆說莫名其妙,因為他只是執行板務的志 工,「執行板務卻遭控告,我可能是批踢踢史上第一位。」 小帆表示,很多被告網友都是大學生,有人被要求到警局應訊,當場嚇呆;不過,也有熟 稔法律程序的網友提供「教戰守則」,供被告網友參考。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4372793.shtml ---- 看到有關PTT的新聞就貼上來了 應該沒OP 照這樣看來 PTT應該一堆訴訟告不完了=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24.140
hatako:沒事的 四十四人不過是十萬人中的一小撮 06/06 08:39
jacksn:認真就贏了...XD 06/06 08:39
EdmundLi:別怕 到法官那八成被退回 06/06 08:40
cutbear123:太好了 我可以去告政X的人嘛? 06/06 08:40
dschris:44人集體提出誣告如何...XD 06/06 08:40
NFUgod:陳姓鄉民有點問題.. 06/06 08:40
EdmundLi:法官一定用"浪費司法資源"打回票 06/06 08:40
ChienFong:時間多 四十幾個先後陪他跑法院 把他忙死算了 06/06 08:41
Pet:沒證照可以行使投顧業務嗎?!@@ 06/06 08:41
MJdavid:四十四石獅子 06/06 08:41
bbbruce: 4百壯士 06/06 08:42
terlin10:也許法官也是鄉民~XD 06/06 08:42
Voldemar:是前一陣子在基金股票版常常被噓到XX的那一個嗎 06/06 08:42
protoss666: 4行倉庫 06/06 08:42
a75267462007:這就是為什麼我絕對不在黑特版以外的版罵髒話 06/06 08:43
bbbruce:黑特板真的很偉大 06/06 08:43
JackeyChen:也有罵腦殘被判拘役的 http://tinyurl.com/6z9a6j 06/06 08:44
a75267462007:其實只要在噓文上打髒話,原PO就有資格告了 06/06 08:44
fffooo:陳姓鄉民很有錢嗎? 時間很多這一點是確定的 06/06 08:44
YaoGoGo:網路上發表言論還是要小心..不管是不是推文... 06/06 08:44
qooggyy:髒話, 這樣我會告嗎? 06/06 08:45
Alexboo:如果被告勝訴 可以告原告(陳)誣告嗎 06/06 08:45
EdmundLi: 那案例是BLOG 所以鄉民鬧BLOG要小心言詞 06/06 08:45
JackeyChen:誣告絕對不會成,因為確有事實存在,只是價值判斷差別 06/06 08:46
EdmundLi:至於噓文麻 沒指定對象是告不成的 除非指名道姓 06/06 08:46
goodga:樓上 也不代表 在推文中可以罵髒話 06/06 08:46
EdmundLi: ID算是指名道姓喔 06/06 08:46
JackeyChen:沒指定對象告不成?XD 我想E大唸書要再仔細點 06/06 08:47
EdmundLi:罵髒話 你沒犯罪阿 公然侮辱 跟 毀謗 都扯不上 06/06 08:47
a75267462007:況且太多人在網路上混久了,以為怎麼亂罵都沒問題 06/06 08:47
EdmundLi:想罵一個人 最好就是丟水球吧 06/06 08:48
a75267462007:但是PTT的指定帳號系統可沒這麼簡單 06/06 08:48
legenyes:和東華房東事件很像~我當初也是被告...很煩~ 06/06 08:49
btpo: 要省麻煩就是不罵髒話..像你家怎樣拉..智X..滾去X..吃大X 06/06 08:50
cutbear123:告贏的話 會賺很多吧 06/06 08:50
Alexboo:在網路上混久了反而會知道哪些不能罵 :D 06/06 08:50
witness0828:雖然很多版友會靠北 可是我覺得該告就告告看 06/06 08:50
witness0828:PTT上面真的太多人仗著嘴砲不用錢就大肆謾罵 06/06 08:51
mstar:最笨的就是罵髒話,因為公然侮辱很容易判斷;誹謗則還有空間 06/06 08:51
EdmundLi: 基本上bt你PO那些都足以構成了... 06/06 08:51
joe2:罵人也是需要技巧的(筆記) 06/06 08:52
OdomLamar:也好啊 ptt跟以前比起來真的是變得太誇張了 06/06 08:52
btpo: 不過像這之類提告的....想像在路上遇到xxxxxxxxxxxxx 06/06 08:52
EdmundLi: 請愛用酸人 06/06 08:52
btpo: 所以我才說...那些字眼都不要出現 06/06 08:53
NaibseL:一次告那麼多人~法官都覺得累= = 06/06 08:53
Hollowcorpse:請愛用挖坑給人跳 06/06 08:55
ljuber:浪費司法資源 真無聊 06/06 08:55
ljuber:法官可能就判一判叫這些人登報道歉 06/06 08:55
btpo: 看到八掛版版主的至底公告...就知道PTT變了 06/06 08:56
mu178:酸人 同音字 作夢 這些對象仍然可得特定 06/06 08:57
btpo: 反正遇到這之類的...還是敬而遠之吧 06/06 08:57
DIDIMIN:33那事件上報了嗎?消失的第七章 06/06 08:58
Dragons27:PTT人渣真不少 06/06 08:58
tony121010:修養問題 06/06 09:04
NaibseL:不過那個原告叫他拿證照他拿不出來阿~他本身就違法了 06/06 09:06
stifler218:尤其是懂法律的人,我就看過懂法律動不動就要告人的 06/06 09:07
stifler218:不是泛指所有法律人,勿戰 06/06 09:07
tony121010:知法玩法 06/06 09:07
lats:嘴砲打輸就告人,丟不丟臉啊?打不起嘴砲就不要跟鄉民吵 06/06 09:08
stifler218:樓上,現在小峱峱正夯勒~~~ 06/06 09:09
sonardome:上ptt長知識~ 06/06 09:09
ckshchen:基金版我看完這篇發現人氣22,進去一瞬間衝到133..= =a 06/06 09:09
tony121010:有些人在網路上尋求認同感,一被戳破當然勃然大陸 06/06 09:10
james7766:有人扎嗎?? 06/06 09:11
stifler218: 勃然台灣 06/06 09:11
tony121010: 勃然華灣啦XD 06/06 09:13
abasqoo:我們罵支那的話 支那國的人可以控告我們嗎 06/06 09:14
ericliou:轉錄至看板 Fund 06/06 09:14
sofaly:現在社會事先告先贏 06/06 09:14
lats:那這樣說吱吱跟蛆蛆也會被告嗎? 06/06 09:16
NKTcell:真的是後來每篇幾乎都被噓到爆XD 06/06 09:17
suginamiki:我猜會被退回 不過打廣告的很討厭就是 06/06 09:17
austin69:嗚嗚 人家怕怕 06/06 09:23
jcchiou:推文留點口德, 跟著起鬨小心無妄之災 06/06 09:23
OOQ:他X的混凝土~才玩2年就稱專家亂版!消波塊才是你的歸宿~ 06/06 09:23
ikz:我覺得推文人身攻擊被告的太不明智了 06/06 09:25
Qubit:===============爽 人身攻擊的準備被判刑吧================ 06/06 09:26
suginamiki:畢竟那裡是專業版 不是心情板 罵會很明顯 06/06 09:26
suginamiki:我在想那個人會不會開無雙把這篇底下推文的都告了啊.. 06/06 09:27
suginamiki:這樣的話真的會很恐怖... 06/06 09:27
Qubit:==============所在電腦前罵人才是小孬孬好不好======== 06/06 09:28
lats:亂告人的案例可以去參考大濕"淋陰點",後來他被告誣告 06/06 09:29
btpo: 到底是怎樣的人被噓爆阿 06/06 09:29
MJdavid:人身攻擊不會被判刑吧 毀謗、公然侮辱才會吧 06/06 09:29
suginamiki:Q比把我的推文關廁所了 Q口Q 06/06 09:31
Qubit: = =a 06/06 09:32
PttTime:在版上罵就是公開罵已經算公然侮辱了 06/06 09:32
ePaper:這類事情半年前我碰過一模一樣的....唉.... 06/06 09:32
Qubit:告不成無所謂啦 起碼給他們個麻煩 罵歸罵 人身攻擊很缺得 06/06 09:33
ibsrukawa:有懶人包嗎 06/06 09:33
mrfreud:可見鄉民嘴泡無敵 但真的被告就哭哭了 06/06 09:33
caffeine911:應該是RC的文章吧,一堆謬論 06/06 09:33
suginamiki:畢竟粗話也是要看時間地點狀況講 06/06 09:34
zerohero:轉錄至看板 Stock 06/06 09:34
kuankubank:重點是 他有違法嗎@@ 沒有專業證照卻從事投顧教學?? 06/06 09:35
kuankubank:如果他有證照就完了 06/06 09:35
valenci:他懂得法律嗎?笑。 06/06 09:36
Qubit:有違法也不能罵人 以暴制暴嘛 鄉民就是龜在電腦前膽子比較大 06/06 09:36
Qubit:真正被告就軟了.... 06/06 09:37
valenci:電到你回家找媽媽要告什麼? 06/06 09:37
kuankubank:嗯 別在網路上罵人ψ-(._. )> 06/06 09:37
shamanlin:反正就讓司法去評判,鄉民自認行的正就完全不必怕啊 06/06 09:38
valenci:三字經就可以告....... 06/06 09:38
Qubit:那些怕的人呢? 科科... 蠻討厭群眾暴力 多少有些不理智 06/06 09:39
suginamiki: 基金板主才是無辜吧... 06/06 09:39
adkue:我有被告 就因為"人不要臉天下無敵"這句 =.= 06/06 09:39
valenci:所以要看這四十四個分別講了些什麼。 06/06 09:40
valenci:adkue現身說法? 06/06 09:40
suginamiki:adkue的判決結果是? 06/06 09:40
adkue:5/31才做完筆錄 判決還早啦... =.= 06/06 09:41
Qubit:都還沒出庭... 06/06 09:41
joe2:我猜法官臉應該會很臭XD 06/06 09:42
Qubit:adkue那句還好 我相信還有人更毒 問候人家老媽的 06/06 09:42
suginamiki:記得有出庭會比較好 拍拍 06/06 09:43
parkerlived:大家發言要小心了 06/06 09:43
suginamiki:我猜法官會覺得很煩XDDD 06/06 09:43
joe2:應該不會怎樣,只是出庭很浪費時間,一個人拖44人時間.... 06/06 09:43
adkue:就我所看到的推文 基金板板友還算有口德 沒有出現國罵... 06/06 09:44
Qubit:不是說法官工作量很多嗎 為什麼都不增額呢 06/06 09:44
realmd:這幾年ptt變很大,puma 破麻 連發的,一堆人真不怕死 06/06 09:44
tsai2824:頂多到檢察官那裡雙方就被叫去罵浪費司法資源雙方和解 06/06 09:44
valenci:不過我覺得......這種好像也很難反告誣告,這樣很煩? 06/06 09:44
joe2:45個人被罵,挺壯觀的 06/06 09:45
Qubit:哦 那看來在專業版還蠻有水準 要是在更熱門的版.... 06/06 09:45
adkue:比較嚴重的就不要臉、比蟑螂還討厭這兩句吧... 06/06 09:45
suginamiki:開庭不知道可不可以去參觀 我也想知道罵了什麼 06/06 09:46
tsai2824:還到不了法官那裡啦,檢察官就煩死了搞不好罵得比ptt兇 06/06 09:46
Qubit:來個女生去西斯版引戰 讓那些打不到砲而憤世妒俗的阿宅上勾 06/06 09:46
suginamiki:光寄通知信時就煩死了吧XD 06/06 09:47
Qubit:======================================================== 06/06 09:47
aowen:沒辦法 RC的文章看了就... 06/06 09:47
tsai2824:偵查庭不能參觀因為偵察不公開,但審判庭可以去參觀 06/06 09:48
milkfox:結果法院上下都是上過批踢踢國考版的鄉民 囧 06/06 09:49
suginamiki:我在想會走到審判那一步嗎.. 06/06 09:49
suginamiki:XDDDDD 06/06 09:50
digimaster:姓陳的把證照拿出來 一番兩瞪眼 06/06 09:50
oddhand:姓陳的不知道有沒有賺到錢 國稅局去查查他 06/06 09:52
ILuvDumpling:RC的Blog http://myblog.marbo.com.tw/RichieChen 06/06 09:54
suginamiki:其實沒必要幫他衝人氣吧 06/06 09:55
suginamiki:貼出來好嗎 覺得可以修掉 06/06 09:55
janjoen:我男友被類似的情況告過,檢察官說告他的人真是夠了XD 06/06 09:56
ILuvDumpling:看完想評論的要注意一下修辭 現在fund版有點寒蟬效應 06/06 09:58
licell:那鎮子基金版都被這位"大師"鬧的不能好好看文章...... 06/06 09:59
Lgum:殺了44個鄉民 還有四萬萬四千萬個鄉民 06/06 10:22
clintviva:跟他拚了啦!!!修推文還那麼囂張!!! 06/06 10:25
sziwu:我也認為檢察官一關就已經會勸退了~~~~ 06/06 10:32
sziwu:而且說不定搞怒了44位鄉民,隨便一個真的火了去告他無執照卻 06/06 10:34
sziwu:從事投顧教學的事....陳某說不定虧更多了... 06/06 10:34
valenci:推樓上,不過是「告發」吧?找金管會? 06/06 10:39
adm123:提誣告啦,這不是誣告是什麼!!!想也知道他再亂告。 06/06 10:41
adm123:真以為大家都不懂法律。 06/06 10:42
herculex:告不成光訴訟費他就爽死了 06/06 10:43
vinita:他的文.........很.................... 06/06 10:51
arshess:被告:髒話只是語助詞,沒有特別含意,習慣性用語而已。 06/06 10:56
alonedancing:有些鄉民嘴真的臭到不行 被告真的活該 06/06 11:02
prince: To cutbear123: 你要先確定那些是人再說。 06/06 11:11
spmark:早就聽說財金相關版有很多妓者在抄文章 06/06 11:19
xjapanfan:講話本來就要負責任,以為躲在電腦前就能隨便放炮 06/06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