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ulphil (paul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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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楊淑君將任教北教大 體委會轉贈3百萬
時間Thu Nov 25 15:21:01 2010
※ 引述《PrimeGreen (只此一家別無分號的深綠)》之銘言:
: 給專業運動教練資格,看起來應該沒問題。
: 給終身教職,應該也沒有問題。
: 楊淑君應該是用「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聘的專業人員
當年的奧運金牌陳詩欣不是也是用這個條文進入到台北體院當副教授
後來不知道什麼原因就離職
她離職還是因為有媒體報導她在花蓮開民宿才曝光
但並沒有說明離開的原因,不過好像跟校方搞的很僵
楊要不要問看看到大專院校去到底有沒有辦法handle
畢竟有一個例子在那裡
: 裡面有規定,聘任之後,不管升等、解聘,停聘、不續聘,都依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 辦理。
: 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4條規定:
: 大學、獨立學院及專科學校體育、藝術、應用科技等以技能為主之教師聘任或升等,得以
: 作品、成就證明或技術報告代替專門著作送審
: 22條之一規定:
: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之資格,由中央體育主管機關定之;聘任程序及聘期,由中央主管
: 機關定之。
: 一般學校裡,有升等限制的,初聘是什麼,要升一級之後才不再有升等年限壓力,比方說
: 初聘助理教授,升副教授後就等於終身,初聘講師,就是等升助理教授。
: 當然也有利外,初聘教授基本上就沒任何問題,還有一些林林總總的規定。
: 楊淑君不太可能初聘就教授,終身有點給得太早,但教育部說了算。
: 這裡的問題只有,楊淑君不是在金牌戰領先九分被做掉,而是在16強賽。
: 當然,我們可以說她有爭金的實力,但不代表金牌一定是她的。
: 我們要怎麼知道,楊淑君一定會順利摘金?
: 就算是古巴隊,也有輸中華隊的時候吧?
: 如果只是因為她有奪金的實力,就很鄉愿的以為金牌一定是她的,那麼,比賽根本就不必
: 要了,只要比過去的戰績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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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12.101
→ nfuman:學術界鬥爭不會比較少.... 11/25 15:22
推 lYESl:沒送校長折價卷 11/25 15:24
推 DUKEYANG:據說是受不了台師大的菸酒文化? 11/25 15:26
推 chriter:怎麼會扯到台師? 11/25 15:27
推 hotasdfghjkl:三樓眼殘? 11/25 15:27
推 DUKEYANG:確實是北體 記錯了 但其實奧運金牌國光獎金月領7萬 11/25 15:29
→ DUKEYANG:另一份工作純粹看自身的生涯規劃吧 否則每月7萬算好過 11/25 15:30
→ rosayaptt:我只能說上面的人跟對岸流行的文化一樣.... 11/25 15:30
→ sohate5566:因為顏色不對,當年陳差點要代表民進黨參選立委= = 11/25 15:35
噓 syuemei:楊俗均這麼正 怎麼可能跟人處的不好 11/25 15:37
推 jack7014:為什麼樓上要用錯字 = = 11/25 15:39
推 slientmoon:記得好像是校長希望他幫忙出席一些活動吧? 11/25 15:43
→ airlow:開民宿?我要去住 XD 11/25 15:54
→ kaehu:要出席,帶去應酬啊 11/25 16:04
推 kiliman:有掛有推! 11/25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