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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說簡單一點, 法律規定可以拿三成, 不影響什麼人? : .不管怎樣, 本來就會全額歸還的人, 或是只拿一個少量做為意思的人 : .不管怎樣, 本來就會全部拿走的人 : 那又會影響什麼樣的人? : .本來會全部拿走, 但衡量拿三成後, 可以免除法律風險的人 : 所以這個事件還滿明顯的, 會指定要拿到三成的人, 都是這種人。 : 如果沒有這個法條, 那麼他因為會全部拿走, : 又其實曝光的機率很低(不容易抓, 且就算抓到也未必會上新聞), : 所以鄉民很可能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 全拿但有小風險 vs 拿三成 : 不過一但輿論介入就會變成 : 全拿但有小風險 vs 拿三成 + 輿論攻擊 : 也許未來這種人又會變成全拿吧....... : 那麼, 會不會有人因為聽到可以拿三成, 而從 "全額歸還" 變成 "拿三成" 呢? : 其實應該不會, 因為這是一個道德問題, 全額歸還本來就是道德驅動的, : 除非他的人格改變了, 道德突然降低了, 不然不會發生這種事情。 : 這就是為什麼要這樣立法的來龍去脈。 法律上規定三成 有其意義 就跟自首一樣 如果不減刑 誰要自首? 如果廢掉三成這法律 很多人撿到東西就直接手機關機 錢包的錢拿走 然後證件跟手機就丟掉...這樣有比較好嗎? 譴責那位小姐只是事後嘴砲而已 法律上既然規定可以 她堅持去拿 如果要被罵 那到底是法律該被罵 還是那個人該被罵 如果拿三成這法律沒有道德 該罵 被廢掉 以後大家掉東西 對於掉東西的人 總體財產損失肯定更大 所以對於激發善意的獎勵條款 還是有必要存在 因為檢到東西的人之中 對於猶豫要不要還的人 這法律可以幫助遺失者拿回部分 有些人 例如我 本來撿到東西就會還 這法律定不定對我無效用 不關我的事情 只怕還沒走到警察局就被告侵占 另外一種人 怕的是把財物拿走 會留下證據 這些人是肯定全拿 沒破壞你物品或證件 就不錯了 這法律本來就是把陷入道德良知的人拉到光明面的做法 只是方法比較實際可用 不代表它錯吧 難道改三成條款 變成獎狀表揚會比較好嗎? 那反而才是冷氣房決策 我認為這法律本身就是設定人性偏惡 鼓勵行使善念 比較務實的做法 至於金錢多寡 遺失者財務狀況 那本來就不該拿來攻擊別人 郭台銘掉一百萬 我拿三成 就代表有錢人活該被我仇富嗎? 這還算資本主義教育嗎? 窮人掉錢 台灣九成以上都不會對方哀求還去拿 但不代表那個人是錯的 即使是正義的一方 也不能以眾凌寡吧 那代表沒法治觀念而已 為了強化多數人的信念 沒必要拿個人開刀 如果覺得不好 大可找學者專家討論 這法律本身有它的立意 如果連受過法律專業訓練的人都不敢用這法律 或者因為對方窮 民意不准 就知難而退 那也不算學過什麼高法學素養 事實上如果了解這條款的話 她做得很對 只是她很機車而已 -- 從小老師只告訴我們誠實是美德 卻沒告訴我們現實有多缺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36.129
roalan:法律沒錯 錯的是人 12/14 09:27
dick58582001:只是會被鄉民噓 12/14 09:27
osuki: 類 12/14 09:28
suhaw:人性本惡 亂世用漢典 12/14 09:28
chuhao:反正就不違法...人情義理道德上是 XX 12/14 09:28
mixcolor:原來台灣的法律訓練完全不講究個人道德修養 12/14 09:28
rommel1:如果是我 我就通通都不拿 反正又不是我的錢.... 12/14 09:28
chuhao:XX 請自行代入...不要告我啊 12/14 09:28
sad2:所以沒有人說她違法啊~ 要三成合法啊~ 12/14 09:29
hqu:法律人走法律事 就像聖潔的某人 都直接用告的啊 12/14 09:29
besamey:本篇新聞本來就是批她道德感低落 = = 12/14 09:29
mixcolor:難怪培養出來的法律人從政後... 12/14 09:29
TauchK:不怪這女的 有人就直接全拿走了 誰還跟你要三成 12/14 09:29
Marty:法律是最低限度 人一直活在最低限度 真的是教育失敗 12/14 09:29
iv80804:能為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算是更高一層的境界了 12/14 09:29
MontaEllis8:某女"硬要"拿三成就讓我不爽 12/14 09:29
oliveya:口罩女心中OS:雖然網路可能會討論..但為了錢,拼了! 12/14 09:30
eipduolc:道德本來就在法律之上 12/14 09:30
iam0718:法律就道德最低標準啊 道德低本來就會被批評 看衝動昇 12/14 09:30
whityhu:做的很對? 如果看事情只從法律面出發,人活著還真是可悲 12/14 09:30
gtr9915:最高得拿3成 一開口就要最高的心態很糟糕..這要失主甘願 12/14 09:30
rommel1:乾脆把法律修的跟道德一樣高算了..... 12/14 09:31
chien955401:用道德限制法律才危險...... 12/14 09:31
gtr9915:給 拿的才比較爽吧!! 硬求的花起來沒有疙瘩嗎 12/14 09:31
suhaw:兩萬一三成也有六千多 你知道現在六千多難賺嗎! 12/14 09:31
oliveya:我猜很多法律人看到這則新聞也會搖頭 因為他們不是笨蛋 12/14 09:31
aa255296:推這篇 12/14 09:31
wilsonno1:玩法玩一玩把道德感都玩掉 這算是教育失敗吧 12/14 09:31
oliveya:他們知道法律不外乎人情義理 而不是仗懂法律咄咄逼人 12/14 09:31
oliveya:還是很多好的法律人 不過這女的呢..科科 12/14 09:32
TauchK:如果這女的全拿走不拿三成 也不會有這則新聞了 12/14 09:32
wait999:窮人還會掉2萬多? 應該還沒窮很窮 12/14 09:32
amuro11:那為什麼不改一成阿,意思拿一下就好阿?為什麼一定要三成? 12/14 09:32
dgas:中肯 12/14 09:32
oliveya:現在這幾千元大概拿去買網拍或者遊玩了:p 12/14 09:32
chien955401:我也相信法律不外乎人情義理,但拿道德來咄咄逼人不會 12/14 09:33
Marty:道德良知只要六千就買的到了嗎?? 看看有多廉價.... 12/14 09:33
chien955401:比較高尚。 12/14 09:33
oliveya:很多窮人基於沒安全感 會把現款帶在身邊 而不是存銀行 12/14 09:33
oliveya:因為不少弱勢 連開戶頭都有困難 這不難想像才是 12/14 09:33
wait999:我覺得要強制規定給3成 少在那吵來吵去 12/14 09:33
oliveya:他們不懂股票金融 更沒有信用卡提款卡 所以不太意外 12/14 09:34
oliveya:今天只是這位婦人貧窮 又剛好掉錢 如果她不缺錢 我猜她不 12/14 09:34
oliveya:用苦苦哀求對方 不要索取三成 12/14 09:34
ponguy:推 12/14 09:35
kodie:全拿走怕被攝影機之類拍攝到,所以直接拿到警局索取三成。 12/14 09:35
sheep222mei:我覺得如果要感激給個一千也OK啊 硬要6000是怎樣... 12/14 09:35
hagousla:貧婦是記者的用語,但每月3萬多是真的 "貧" 嗎? 12/14 09:35
joesoul:推 12/14 09:35
nata12:我本身有掉過錢包 裡面幾千塊被拿走 證件金融卡都在 12/14 09:35
oliveya:要拿三成也OK啊 那戴口罩幹嘛 還是有作案心態的聯想啊:p 12/14 09:35
wait999:窮人應該要視錢如命才對阿 怎麼會弄丟了呢 12/14 09:35
smartadonis:等一堆人掉錢別人來索討3成就不要哭嘿 法律至上嘛 12/14 09:36
TauchK:不反對他拿三成 但就別帶口罩正大光明的拿 12/14 09:36
oliveya:那去領取就光榮一點嘛 幹嘛畏畏縮縮呢:p 12/14 09:36
nata12:我已經謝天謝地了 現實就是這樣呀 12/14 09:36
oliveya:反正她都拿了啊 還戴口罩留一手 這種行為不太理直氣壯呴 12/14 09:36
GTHO:中肯 12/14 09:37
oliveya:人都要痛到自己的時候才會知道別人有多痛啊~ 12/14 09:37
nata12:那機車女是理直呀 不過氣不壯 怕被鄉民圍毆呀 XD 12/14 09:37
moocya:我很樂意丟東西的時候是有人來討30%而不是人間蒸發阿… 12/14 09:38
sxxs: 要是你的錢你就不會這麼振振有詞了 你會是第一個上來幹繳 12/14 09:38
geneabcdef:不過不太理直氣壯又不怎樣 有些理直氣壯的反而是... 12/14 09:38
shadeel:你又知道法條刪了大家都會獨吞 不要預設別人的立場好嗎 12/14 09:38
terop:想到上次掉錢包 錢不見 結果身分證 健保卡都要重辦 12/14 09:38
oliveya:拿三成如果這麼天地可表 那就不用畏畏縮縮啊 就大方比個耶 12/14 09:38
moocya:丟過東西就知道差別在哪。沒丟過才會要求一堆… 科科 12/14 09:38
Madthief:就是知道人情義理才訂三成吧! 不然直接訂一毛不取好了... 12/14 09:38
chien955401:連其他人戴口罩都要被攻訐,鄉民的道德標準還真是.... 12/14 09:38
shadeel:你以為每個人都和你心裡一樣骯髒想獨吞嗎 12/14 09:38
luming:那怎麼帶口罩呢?應該拿下來面對 反正於法她確實沒錯 12/14 09:38
Pbrother:合理 12/14 09:39
oliveya:反正她領到錢了 搞不好回家在鏡子前猛比YA~~ 12/14 09:39
oliveya:去領取類似獎金的東西 幹嘛打扮得像是要作案呢:P 12/14 09:39
jatoo:東西弄丟自己難道沒有責任嗎? 就算不爽也應該負點責任吧! 12/14 09:40
hellginnie:法律是對的 就因為有這種低道德又沒膽犯法的人存在 12/14 09:40
moocya:社會觀感不好咩~沒口罩早就人肉出來了!>.^ 12/14 09:40
sxxs: 我不相信你敢不戴口罩拿這筆錢  嘴砲  科科 12/14 09:40
geneabcdef:某人邏輯很怪 怎樣算打扮像作案 打扮怎樣算違法 12/14 09:40
Lineage:只能說撿到錢真好 我只撿過手機~"~(當然有還回去) 12/14 09:41
terop:之後我騎車錢包絕對都放車廂 不會放褲子口袋 12/14 09:41
z753951zxc:帶口罩不想紅阿.... 12/14 09:41
bascl:感冒戴口罩的表示: 你他X的連戴口罩也有意見 12/14 09:41
oliveya:所以就是她拿這三成是應該的 鄉民不該再討論了 結案。 12/14 09:42
qqSmallFrog:理性推 12/14 09:43
z753951zxc:一個月22K來說 拿到6000 可以少工作一個星期 12/14 09:43
terop:現在我比較擔心撿到錢會不會是陷阱.. 12/14 09:43
Plants:那就不得不說了'為何機車'? 明顯有不妥之處對吧? 12/14 09:43
tonyhsie:乾脆規定上派出所要素顏穿洋裝好了 表示清白 12/14 09:44
sheep222mei:要拿三成也考慮一下吧? 12/14 09:47
sammy050505:當然不違法,只是這樣很賤 12/14 09:48
cwk:這樣哪裡賤 12/14 09:49
pavon:我只想問原PO,那本條修法前後將拾得物交還的有顯著提高? 12/14 09:50
sxxs: 錢不是你丟的  你當然覺得不賤     ..╮(﹋﹏﹌)╭.. 12/14 09:51
cantus:對阿 6000有多難賺 我舉妮摳給你當例子就知道 一次也才5000 12/14 09:53
IkAzrael:可以吃150碗麵了..... 12/14 09:55
demo68:的確如此 12/14 09:56
way0963:你又知道會提高?數據?猜想? 12/14 10:00
m6990400:中肯! 12/14 10:02
alanalna:轉個方向來說,就算沒規定三成,她不還就是侵占 12/14 10:16
alanalna:今天她因為沒三成而不還,那就是違法,這是大前提 12/14 10:17
haha98:隨便啦一堆無視法律的反指標不是第一天了 看看笑笑就好 12/14 10:19
ikz:一直重複道德的低標 何必呢 12/14 10:23
alanalna:法律不等於道德,判人死刑=道德? 12/14 10:25
alanalna:拿保護拾獲人權利的法律來講成是在保護遺失人,呵 12/14 10:26
ppit:會跟你要3成的人,要是沒這法條肯定全拿,順便湮滅證據 12/14 10:29
alanalna:那就是犯法,怎麼?現在是要以犯法的事情來支持這項法律? 12/14 10:30
otis000:問題在雖然全拿走不還是違法 但幾乎不可能被抓到阿(煙) 12/14 10:31
billy3321:大陸相關討論.....或許可以參考 12/14 10:31
goodboy98:噓的,不要高潮好嗎? 多聽聽人家的建議嘛 12/14 10:37
aking306:強力推薦這篇 12/14 10:39
GGBIG:法律是拿來玩的 懂法的人你是玩不贏他的 12/14 10:44
Xcd15:Y 12/14 10:56
carlos5978:中肯 而且新聞報導的有點偏頗 12/14 11:46
liousta:中肯 12/14 12:00
naipi:法律可沒規定她一定要拿三成 她可以選擇一毛錢都不拿 12/14 12:17
naipi:讚成拿三成的人就祈禱自己以後都不要掉錢 12/14 12:20
songsongboy:請問 alanalna 名偵探可以偵破多少件這樣的違法? 12/14 12:22
roea68roea68:罵別人拿三成的就不要哪天自己掉錢 這種法律本來就是 12/14 12:22
roea68roea68:保護遺失人.. 哪天沒這法律你掉錢就準備全額損失 12/14 12:23
roea68roea68:用這條法律讓你有機會拿回七成難道不好嗎? 12/14 12:24
roea68roea68:如果社會上普遍是這種輿論 我承認我撿到東西第一個 12/14 12:24
songsongboy:還好訂法律的人沒有像你一樣關在象牙塔訂法律 12/14 12:24
roea68roea68:把證件毀掉手機摔壞把錢拿走 你說我違反喔 你抓不到 12/14 12:24
songsongboy:我掉錢對方要拿三成就給他拿阿, 錢回來七成可以接受 12/14 12:26
songsongboy:最怕的是錢完全回不來吧... 12/14 12:26
xd1943:中肯 一堆自以為掉錢人家都要全環 12/14 12:29
xd1943:我每次掉錢包都只希望證件回來就好 錢可以再賺阿 12/14 12:29
TSAILOLO:會還錢就是會還 不會還的一毛都不會還你... 12/14 12:38
simga:推這篇~如果婦人沒打電話~我猜那女的一定不會還 12/14 12:41
wesley42:推 12/14 12:42
nerdz:你不知道在這邊鄉民就是法律嗎 12/14 12:57
damyr:很中肯 12/14 13:07
Jamy:中肯 12/14 13:15
Holocaust123:中肯 12/14 13:24
aminyoyo:一個人三萬一個人用,跟一個人三萬三個人是差很多的耶… 12/14 14:43
aminyoyo:一個人五萬在花跟一個家庭六口人只賺八萬差距超大的!!!! 12/14 14:44
niema:推本文,頂多只能道德批判潘女吧。 12/14 15:04
aadsl:她沒錯,法律也沒錯,我只是看不慣她不能體諒單親媽媽的辛苦 12/14 15:06
NewReader:這種條款真的有激發善意嗎?!不必敎道德只要教法律對嗎?! 12/14 15:34
Kirathegod:原來體諒人叫做沒法治觀念 12/14 15:39
paradise1321:這文有什麼好推的?某些人不將心比心還預設別人立場? 12/14 16:17
paradise1321:要推也推樓上KIRA 12/14 16:17
ytlyn:她機車的點在於,805是寫 拾得人[得]請求報酬 12/14 16:48
ytlyn:表示她可以跟對方要,也可以不要,法律沒規定他一定要跟對方要 12/14 16:49
qazieru:這篇很中肯 12/14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