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usefox:直接End 12/14 10:59
推 goodtim: 台灣人:月薪不到兩萬,你跟我談人情>"< 12/14 11:00
推 tml7415:白癡才會歸還! 12/14 11:00
噓 gg123sf:直接End 有心發文不會幫忙翻譯嗎 臣亮言: 12/14 11:00
→ berryc:不懂法律的人是撿到錢放口袋,其他東西丟水溝 這種人最聰明 12/14 11:00
噓 OutOfTears: 那只顧人情 法律都不懂的話,何解? 12/14 11:00
推 aluba90544:給推!因為我是道德魔人!!XDDD 12/14 11:00
→ AriaPokoteng:簡單說就是一個乞丐拾金不昧,然後金主幫它置宅 12/14 11:01
→ berryc:2萬塊回來1萬4應該要謝天謝地了..還在那斤斤計較 真不要臉 12/14 11:01
→ Procurator:其實乞丐也是衡量利害 而非顧全情理 12/14 11:01
噓 eggheady:你好棒好聰明 12/14 11:01
→ AriaPokoteng:不過摸摸你的___ 這在現實中有可能嗎... 12/14 11:01
推 aveque:不過只撿到一張證件勒??? 請問法律高手該怎麼分 12/14 11:01
→ sad2:法律規定不拿三成違法嗎? 這什麼跳針邏輯 XDDDD 12/14 11:01
推 sh050562:我喜歡簽名檔 12/14 11:01
→ asdfghjkl999:法律人養成需十多年,未曾接觸過社會,當然不懂人情 12/14 11:01
推 kauosong:以後發生急用的醫藥費被法律系學生撿走要三成我也不意外 12/14 11:01
推 lime2001:哇 引文言文耶 那你知道子貢贖人跟子路救溺水者的故事 12/14 11:01
推 Madthief:"有不思殺而奪之者乎?" 這一定是高道德...... XD 12/14 11:02
→ lime2001:嗎 12/14 11:02
推 Gfinger:哇!!快笑!不然別人會以為我們看不懂 12/14 11:02
推 downtoearth:這不是錯不錯的問題,是好不好的問題 12/14 11:03
→ tonyhsie:怎麼不講子貢贖人 12/14 11:03
→ downtoearth:沒有做錯事,不代表做了好事 12/14 11:03
推 narnic:"子路受而勸德,子貢讓而止善",google一下看看吧 12/14 11:04
推 humanskull:妳跟一個整天讀法律的講情?妳會不會想太多... 12/14 11:04
→ husefox:berryc等你掉2萬 人家跟你要6000 你就不要靠背 12/14 11:04
→ humanskull:我目前只認識兩種讀法的... 一個向$看 一個向抱負看 12/14 11:05
→ narnic:就怕掉了兩萬,結果沒有人來跟你要六千 12/14 11:05
→ humanskull:絕大多數想考法公務職的 應該都是向$看居多...= =... 12/14 11:06
→ OutOfTears:nanic說的不錯....科科......真的 12/14 11:07
推 hakkacandy:大家怎麼不換個方向想 你掉了皮夾 能拿回70%的錢就萬幸 12/14 11:07
→ OutOfTears:沒辦法啊,很多人沒掉過錢,不然就是別人的錢全丟沒差 12/14 11:08
→ hakkacandy:我掉了3次皮包只有兩次有人撿到 當然錢都消失了 12/14 11:09
→ xhs:掉100萬 少了30萬 感覺真好...嘖 12/14 11:09
→ Mikli:八卦酸民才看不懂支那文言文呢 12/14 11:09
推 Marty:怎麼就是喜歡活在最低標準裡面 人家都要包紅包了 還硬要三成 12/14 11:09
推 narnic:話說回來,報酬比率可再討論,但這法律還是有存在的必要性 12/14 11:09
推 jehow:人家是義丐 不當義民當利民可以批她不厚道沒教養 她爽就好 12/14 11:09
推 Eclivan:這篇還算淺顯阿,為什麼需要翻譯? @@? 12/14 11:09
→ hakkacandy:我想說的就是nar大說的 我覺得大家沒必要譴責那位女生 12/14 11:10
→ hakkacandy:因為事實就是 社會上撿到皮夾把錢幹走的人 是多數 12/14 11:10
→ alanalna:有人一直把法律跟道德綁一起,呵 12/14 11:11
→ meines:會有很多不懂法律的人不會歸還 12/14 11:11
→ humanskull:Eclivan大有興趣可以去參觀國中校園 再.在一堆人不會分 12/14 11:11
→ hakkacandy:如果法律這樣規定讓原本貪心的人還七成 我覺得很好 12/14 11:11
推 hellginnie:可悲 "子路受而勸德,子貢讓而止善"能理解成這樣 12/14 11:12
→ humanskull:現在小孩都被教英文學好就好 國文爛沒關係...= =... 12/14 11:12
噓 getout:看不懂的應該是你吧…這個乞丐不是不想要,是不敢要… 12/14 11:12
→ hellginnie:一個是國家給的獎勵 一個是感激而自願給的報酬 12/14 11:12
→ getout:小人無罪,懷寶其罪。<-這才是乞丐的重點啊… 12/14 11:12
推 jknm0510a:這篇文還好啊!不會太難 12/14 11:12
→ hellginnie:婦人本來有準備紅包 潘女覺得不夠硬要上限三成 12/14 11:13
→ Madthief:很多人都沒看到可能會沒命那句吧! 義丐,呵呵~~~~ 12/14 11:13
→ hellginnie:這跟孔子的道德思想一樣? 你老師都會想哭 12/14 11:13
→ aoiaoi:顛播囊裂很痛的感覺 乞丐真爽 這樣就賺到房子 12/14 11:13
→ getout:同儕見吾多金,有不思殺而奪之者乎?<-這才是乞丐真正想法 12/14 11:14
推 tom600488:所以可以得證 紅包裡的金額小於6000... 12/14 11:14
→ Madthief:事實上這文不是拾得人有道德,而是失主用利鼓勵高道德 XD 12/14 11:15
推 dragontwo:所以善有善報,傻人有傻福<---這是這篇文章的寓意 12/14 11:15
噓 stlinman:不懂法律的人撿到錢,更無顧忌吧! 應為他不懂... 12/14 11:15
噓 cuore5470:現在是法理情的世界不是道德治國 12/14 11:16
噓 getout:有沒有中文能力低落,找文章都不會的八卦啊… 12/14 11:16
噓 AFISH111:2沒壞 12/14 11:17
推 way0963:中文系大戰法律系 12/14 11:17
推 narnic:而且這篇古文的文意和原po的心得...根本不一樣啊 12/14 11:18
→ jehow:乞丐不求回報耶 這樣做為還不能稱上義 道德真高阿 12/14 11:19
→ narnic:最後乞丐得到的不是0.6枚銀寶,是房子+創業資本...... 12/14 11:19
推 dragontwo:中文古拳法 VS 法律大師兄 12/14 11:19
→ narnic:意思是該貧婦應該要幫該法律系學生創業+置產才夠嗎? 12/14 11:20
推 SkyMirage:我論等下會出現《禮運大同篇》 12/14 11:20
→ Madthief:不是不求回報,是不敢拿現金 XD 不然連房子都不要收好了 12/14 11:20
噓 hugr86:國文老師要哭了 根本不是乞丐有德 是因為他怕死不敢要 12/14 11:22
→ hugr86:今天賓拉登弄丟一顆核彈讓你撿到 你敢不敢要呢? 12/14 11:23
→ jehow:我解讀的意思是作者告訴我們要學乞丐義行 冥冥之中天助自助 12/14 11:30
→ beckerham:怕死歸還總比厚顏索取三成要好的多.... 12/14 11:36
→ youga:要不是怕死他五成都拿了 哪有什麼好不好..... 12/14 11:37
推 Shizuku:要古文 子貢贖人而不受金 孔子斥之 12/14 11:40
→ Shizuku:怎麼不引這一篇 12/14 11:41
→ Shizuku:孔子可是說"取其金則無損於行"呢 12/14 11:43
噓 senior:看第三段還真是基本人情、道德充沛吼 12/14 11:44
噓 yspen:莫名其妙 12/14 11:55
噓 ChengPingYu:台灣之所以輸給歐美,就是因為沒把法放在最前面 12/14 12:06
推 kisaraki:重點在於,子貢不是自己後臉皮向失主討 12/14 12:16
推 klinmmm:雖然我也END,不過看到前兩句有笑意 12/14 12:28
推 zebraseven:原PO,現在臺灣的社會已漸漸只有法律沒有道德人情了 12/14 12:55
→ zebraseven:上位者的表現,立委們個個厚臉鐵齒,也難怪人民也這樣 12/14 12:56
噓 hlkkl:吃飽太閒的前文 12/14 13:41
噓 bilibala:狗屁一堆,連文意都看不懂,你連中文系都踏不進去 12/14 15:43
噓 Zickler:臣亮言: 12/14 16:20
→ midas82539:你在罵你自己嗎...先看看第一段:乞丐面對的途徑 12/14 16:22
→ midas82539:1.給警察(官府)→會被幹走+栽贓偷竊 12/14 16:23
→ midas82539:2.自己侵占→被其他乞丐看到也會被做掉而奪取銀兩 12/14 16:24
→ midas82539:如果單純是道德掛帥,文章又怎會有上述之分析OS? 12/14 16:25
→ midas82539:再者乞丐不想拿的原因,也是得到半數回報後仍會面臨 12/14 16:26
→ midas82539:上述的困境,也可說利益衡量後不想拿,直到物主願意 12/14 16:27
→ midas82539:建立新宅,宰願意提供資金作為資本讓他脫離乞丐轉行 12/14 16:28
→ midas82539:他的物權開始有所保障的契機,才轉而收取的 12/14 16:28
→ midas82539:最後乞丐若要洗脫乞討負名轉而維護商譽那就要凸顯 12/14 16:30
→ midas82539:拾金不昧的"道德"才能得到人們信任,這哪有聖人道德了 12/14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