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1234518456:都S了可以不要一直發廢文嗎? 12/14 11:55
推 lovemendy:媽的公佈姓名啦 作對事情就不怕公佈姓名吧 12/14 11:55
→ F5:F大你不怕被請去警局喝茶嗎?~XD 12/14 11:56
噓 dearevan:以法殺人 12/14 11:56
→ OutOfTears:台肯.......很多東西不是窮就可以解釋的不是嗎 12/14 11:56
推 xgcj:我想撿到10個正妹 那我還可以保留3個 12/14 11:56
→ kauosong:那以後法官依法判強姦犯緩刑,你也不要再有意見了!! 12/14 11:56
→ Mikli:正解 12/14 11:56
→ lovemendy:煩死了一直強調於法有據 公開姓名卻不敢 死一死算了 12/14 11:56
噓 Barry911:情>理>法 你眼睛瞎了嗎? 我如果是你法律老師,你一定死當 12/14 11:56
推 yanking:法律才是普世皆要遵守的標準..道德只能求己不能求人啊 12/14 11:56
推 mercury1011:GJ! 12/14 11:56
推 jagdzaku:這很中肯 哪裡是廢文 12/14 11:57
推 a9a99:三成又不是強制 應該不用給啊~ 12/14 11:57
推 oneal6110891:1樓掰掰^^ 12/14 11:57
推 yulunyeh:公開姓名會被暴民追殺吧,台灣的法治教育明顯不足 12/14 11:57
推 hagousla:推 yanking 說的~ 12/14 11:57
→ lovemendy:講得都是聽過得廢話 新意何在 12/14 11:57
推 richjf:道德...要照伊斯蘭法來判嗎?.... 12/14 11:57
→ senior:到底回S文會怎樣 好像也沒怎樣 12/14 11:57
推 lamsa:幹嘛都隨著媒體起舞 ...婦人也沒有說什麼吧 給就給 12/14 11:58
→ rex9999:考量情理 最後用法 你書讀哪啦?!!!!!!!!!!! 12/14 11:58
→ lovemendy:一堆人老是在重複 難怪這系列文被S 12/14 11:58
推 OREOREO:我也覺得給三成才是基本禮貌 12/14 11:58
→ a9a99:我想撿到錢本來就該全數歸還~ 12/14 11:58
→ lovemendy:有種拿就有點立場勇氣啊 不然批好玩的哦 12/14 11:59
→ oe: 還滿中肯的 12/14 11:59
噓 rave760422:所以說法律都法律人在玩的 自己知道就當全天下人知道 12/14 11:59
→ Barry911:9999 殺人犯雙腳一跪改判無期徒刑,請你去跟法官講法在哪 12/14 11:59
噓 oneal6110891:2樓講的很對 我公布你姓名囉~~~ 12/14 11:59
推 kauosong:我覺得撿到錢應該全數歸還!對方要致謝也要是自己意願 12/14 11:59
噓 mirrorlee:你六法全書都讀熟透了嗎 最好法治教育會教到這種細則啦 12/14 11:59
→ sad2:805有留置權是98年修訂的 我才想問你怎麼了 12/14 12:00
805 3/10請求權 一直沒改掉 98年修訂 只是增列該條第三項
把留置權更明文化 並付與拾得人佔有權等同權利人佔有權
基本上也只是民國18年後法條基本 再加強版
推 Doub1eK:我以前錢包丟了 拿回來後裡面的錢也都不見啊 證件在就好 12/14 12:00
→ Isoroku5566:掉錢的都沒責任嗎? 12/14 12:00
→ lovemendy:堅持自己是對的 那就讓別人看看他的意志堅不堅定啊 12/14 12:00
→ OutOfTears:樓上還是弄不清楚這條法的精神.... 12/14 12:00
→ rex9999:因為你現在判死刑 也是未執行 等同無期徒刑啊~XD 12/14 12:00
噓 Shinpachi:情理法 書讀哪 12/14 12:00
噓 Gintaprice:嘖 12/14 12:01
→ lovemendy:好啊 你錢給我我拿三成我就公佈姓名啊 12/14 12:01
推 mmmbop:lovemendy自己人肉 前面有po網站 想看自己找不要不勞而獲 12/14 12:01
推 tsaicy:!@#$%讀死書.不會變通,不會做人 12/14 12:02
→ lovemendy:我要我自己會找 我又沒叫誰給我 但只是不知道公佈是否 12/14 12:02
推 pptuser:鄉民是在考量那法律女的未來,拿了六千就一輩子不要做人了 12/14 12:02
→ lovemendy:在這個版可行 12/14 12:02
→ senior:這裡流行偷漢子送去村長私刑打死跟獵殺女巫那種情理法 12/14 12:03
推 garnett5414:一輩子? 12/14 12:03
推 mmmbop:你要你自己找 那你二樓推文是在叫沙小 12/14 12:03
→ lovemendy:而且我討厭的點在 那女的堅持法律 可是內心並不認為這是 12/14 12:03
推 cwind07:中肯 東西丟掉該負的責任要負 都只想全部拿回來人家就不還 12/14 12:04
→ lovemendy:完全正確的 那種嘴臉很難看 12/14 12:04
推 pptuser:這裡會有爭議的,現實的鄉里或學校也會有爭議 少數人的.. 12/14 12:04
→ lovemendy:你他媽的公佈姓名就是找人要哦 你的邏輯在哪裡 12/14 12:04
推 mmmbop:想要看人肉大戲 自己不下去 只會叫叫abc 最看不起這種人 12/14 12:05
→ pptuser:的異樣眼光就夠受了,何況是戰成這樣 12/14 12:05
→ lovemendy:要說清楚嗎 mmmbop 我的意思就是說 女學生若堅持自己是 12/14 12:06
推 art1:又不是完全不給,一直堅持失主想拿全部的是什麼心態阿? 12/14 12:06
→ mmmbop:對,lovemendy最有品 別人來人肉別人來公布 12/14 12:06
→ lovemendy:對的 為何這麼正義的事情不能來公佈表揚一下 12/14 12:06
→ yenchen1970:有你這種人律師的形象才會這麼糟吧 12/14 12:07
→ mmmbop:lovemendy只需要叫叫abc:”公布姓名啦!可惡的法律女!” 12/14 12:07
※ 編輯: JokePtt 來自: 112.104.138.225 (12/14 12:10)
→ senior:你扶老太太過馬路都希望人家詔告天下嗎 12/14 12:07
→ mmmbop:你最有品 有德之士 本版楷模 公民課老師 12/14 12:08
推 lovemendy:謝謝啊 承你看得起我 如果你願意聽我講 我回信給你 12/14 12:09
→ lovemendy:如果你要諷刺 我沒辦法在推文裡做完整的回覆 12/14 12:09
噓 tony121010:那麼奉公守法的人應該出來讓大家認識一下 12/14 12:09
→ kimgordon:不要再講拾田三成了 我頭快爆....爆....爆炸了! 12/14 12:10
推 pptuser:google "撿到學費" 會自動跑出來 不知那法律系學姊怎做人? 12/14 12:10
噓 riker729:教育不足嗎? 紅燈右轉被抓到: 幹...死條子 12/14 12:10
→ lovemendy:我是很想回一篇完整的文章 但都是心得文 算不上八卦 12/14 12:10
推 r66:這篇擠霸昏 12/14 12:11
→ lovemendy:了不起我寄信跟你戰 否則根本一直在扭曲原意 12/14 12:12
推 pptuser:學姊改全數歸還,學妹承諾不說,我想系內早就傳遍了吧 12/14 12:13
推 TaiyoYuden:奇怪 小事情也要公佈姓名 為什麼拿3成就要公佈姓名 12/14 12:14
→ TaiyoYuden:中樂透都沒公佈了 只拿6000公佈啥姓名啊 12/14 12:15
→ VTsuyoshi:中肯 12/14 12:16
噓 netio:法律人 不意外 12/14 12:17
噓 wonderlands:有這麼複雜嗎? 12/14 12:17
→ FRX:情理法 法裡情 學法的人應該要有道德素養 不然只是懂法條而已 12/14 12:17
推 iimk0918:結果錢又捐出來???幹麻要捐 12/14 12:20
→ hellginnie:對不起 考試沒考道德... 12/14 12:20
推 debris:push 12/14 12:26
噓 philip1205:公民老師哭哭 12/14 12:29
噓 fluterway:真正沒道德的人就自己檢走了 還送到警局咧=.= 12/14 12:29
→ fluterway:自己掉錢 要怪誰????? 12/14 12:30
噓 swatch3484:難怪歷任念法律的總統 顆顆 12/14 12:31
推 doggyking:情理法咧 總統都說依法行政謝謝指教了 12/14 12:33
噓 redzero:悲哀 12/14 12:44
噓 JASPERWAN:最好是每個人都對法律這麼熟悉啦!! 12/14 13:04
推 sherryjeng:其實我覺得滿中肯的 12/14 14:06
噓 g6m3kimo:你才是教育問題 12/14 14:34
噓 GOTO0204:.... 12/14 14:50
噓 terry2746:看了本串才發現原來會強行索取3成的人這麼多 12/14 15:04
噓 rainlon:這社會太恐怖了...一堆人道德淪喪! 12/14 15:15
噓 snubi:把路不拾遺的法律美德額外的嘉獎設定法律視為權益,你心中的 12/14 15:31
→ snubi:良善呢? 12/14 15:31
→ Kirathegod:沒道德 12/14 15:45
噓 drigo:法匠.... 12/14 15:54
噓 funs35:書不知道都念到哪裡去了~法律是這樣欺負人的嗎~ 12/14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