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BBSvie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頻果說法: 1.李婦在土城市裕民路掉落包包,被高大財法潘性學生拾獲, 2.李婦叫兒子手機連絡潘,兩人約於派出所交付 (in 警局) 3.李婦原想以包紅包答謝,然潘學生要求3成報酬6300元 4.警:一定要那麼多嗎?潘:去問學校教師可否這樣做? 5.最後婦人以無小鈔殺價6000元成交 高大版本: 1.潘與蔡兩人在自家公園附近幫助流浪動物時,撿到婦人錢包 2.兩人在原地等候,李婦表示願意給紅包,潘表示不須給我可捐給高大動保社 3.在警局談判議價時口氣上可能太過急躁 4.在警局在場警員了解和獲得婦人同意後,開立6000元給動保社做結紮之用 http://www2.nuk.edu.tw/fl/01_news/attach/1214.pdf jersam89引述警局同事版本: 1.記者來之前,『都不知道這女大生的書讀到哪裡去了』←意義不明,死要錢? 2.記者來之後,才改口說三成要捐給學校動保 3.23:00來警局給收據,並表示『這可以抵稅喔』 4.早上有男生願意給6000元給李婦,但遭李婦婉拒 howdie5566引述潘生說法: 1.李婦已經先捐款了,潘生約定在派出所補開收據給那位媽媽 2.李婦改口說潘生要索求三成謝酬 3.兩方爭論,警察亦依李婦立場 4.記者:好人好事不錯喔~哪個學校什麼系的呀?  潘生:我高大財法系的 5.現在記者都在潘生家樓下 darkofpolo引述潘生fb澄清文說法: 1.李婦原先約定在家附近的肯德基歸還,潘女則提議在派出所 2.李婦願意給她一半謝酬,潘女則提民805的報酬請求,並提議捐給高大動保社,雙方合意 3.李婦到警局改口稱『潘女索討』,警察也說是『硬拿錢』雙方爭論半小時 4.記者:好人好事不錯喔~哪個學校什麼系的呀? 潘生:我高大財法系的 5.現在記者都在潘生家樓下 東森報導: 1.李姓婦人堅持給禮金,潘姓學生建議改成捐款 2.公布捐款收據影本:李姓婦人真相公布:李錦鳳12/13日捐贈高大動保社6000元整 http://blog.yam.com/newsebc/article/33329923 總結諸多新說和資料考證:      新說             支持佐證     a.李婦先捐贈動保社,潘女開立收據說 高大版,jersam89(警察版),                   howdie5566,darkofpolo(潘女),東森報導 b.在警局有爭論行為:        高大版,jersam89(警察版) howdie5566,darkofpolo(潘女)  原因?  b1:李婦改口強調潘女索求說:    howdie5566,darkofpolo(潘女) b2:潘女死要錢說:         jersam89(警察版) ip分析表: last login ip 來源 darkofpolo:16:09:09 114.40.159.218 dynamic.hinet.net howdie5566:17:06:35 114.35.212.23 HINET-IP.hinet.net (固定ip) jersam89: 17:11:53 140.124.47.51  北科大冷凍系 比對結論:a.darkofpolo和howdie5566應為引述同來源的不同人      b.有個利用北科大冷凍系ip的使用者,他有朋友是在警局上班 --
akiyamatt:呃,當時的我只想和她一直走下去,話說我媽還希望我大學11/07 00:22
andrematos:得性病11/07 00:22
akiyamatt:畢業後能盡快娶她進門 = =11/07 00:22
akiyamatt:很恨啊??不至於吧....我的個性很難爆恨一個人,除非她真11/07 00:29
nxlpeibn:的射在我臉上11/07 00:2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80.181
mouth5566:看成"高大成懶人包" 12/14 18:31
DOOHDLIHC:交給你了~柯南 12/14 18:31
Xtaiwan5566:IP分析是三小... 12/14 18:31
※ 編輯: midas82539 來自: 122.116.180.181 (12/14 18:32)
toya123:羅生門*‧★,:*:‧\( ̄▽ ̄)/‧:*‧°★ 12/14 18:32
christofer:高大版本: 婦人剛好捐6000元 符合三成的規定呦! 真巧 12/14 18:32
richjf:89版本都自刪了... 12/14 18:32
rommel1:北教大? 事情發生在高雄耶.... 12/14 18:33
.....是在土城,不過是我手殘寫錯,抱歉導致誤解
rupcj:誰能告訴我潘女是學生還是校友 12/14 18:33
已畢業校友。可見高大聲明稿
hagousla:jersam89那篇應該是唬爛的~ 你也忘了東森的報導 12/14 18:33
Chantaljones:捐款真剛好捐三成... 捐1成不行嗎? 12/14 18:33
christofer:140.124是北科拉 12/14 18:34
dnzteeqrq:1~6000 為啥一定要 6000呢 1/6000機率耶 好巧哦 12/14 18:34
那要看雙方的議價功力而定...理論上能殺到1元報酬依法也沒錯,不過要雙方同意才行
bucha:這篇讓我好想笑 12/14 18:34
對,我剛剛也發現寫錯了.....快更正= =
itsmydream4:M起來 12/14 18:35
richjf:唬爛也能當證據 難怪記者那麼好當... 12/14 18:35
※ 編輯: midas82539 來自: 122.116.180.181 (12/14 18:37)
rupcj:如果潘女是校友 那些把她寫成是學生的報導就沒有可信度了 12/14 18:36
carnie:婦人說要給一半這句最誇張 婦人不知道可以給三成就好 12/14 18:36
OKEplus:高大成+1 12/14 18:37
dichotomyptt:有血有推 12/14 18:37
rd2l4:鄉民表示: 開始感到無聊了.... 12/14 18:37
cka:你的簽名檔害我笑翻 12/14 18:39
b1987517:還有"不然我打電話問我老師" 12/14 18:39
tokyoto:howdie5566版怪怪的 2.李婦改口說要索求三成謝酬 12/14 18:41
Inferihell:一個事實各自表述比沈大老還屌 12/14 18:41
tokyoto:李婦怎會跟自己索求? 12/14 18:41
少打潘生
domotorei:念法律念到這付德性,真的是教育失敗! 12/14 18:42
Inferihell:howdie5566版本很奇怪 最好有人掉錢還會先去捐錢 12/14 18:42
leader81:我如果是撿到錢的人 我一毛都不拿 說拿三成客氣的人一點 12/14 18:42
leader81:都不客氣的... 12/14 18:43
aachicken:簽名檔XDDDD 12/14 18:43
hellginnie:高大版本 不是到警局才喬好6000捐款? 怎麼是先捐款? 12/14 18:43
更新東森報導,與m1版流傳八卦 http://5i01.com/topicdetail.php?f=37&t=1912805&p=30 ※ 編輯: midas82539 來自: 122.116.180.181 (12/14 18:50)
hellginnie:怎麼可能還沒拿回前就先捐款 是付贖金嗎= = 12/14 18:44
Cobalamin:漅蓬琣狡畬野X來再說 12/14 18:46
Cobalamin:把捐款收據拿出來再說 12/14 18:46
l19:念法律系的好像邏輯不太好.... 硬凹的很明顯 12/14 18:46
richardchiu:高大成:干我鳥事 12/14 18:46
LuZenJar:以人性來說,不要禮金的人基本上不可能爭議談判捐款多寡 12/14 18:47
monismile:有懶人包有推 12/14 18:48
dddooopp:應該是本來在電話裡喬好要捐6000 結果到了警局改口 12/14 18:48
dddooopp:結果潘已經把6000捐出去了 所以才要硬凹 12/14 18:48
dddooopp:硬要這6000塊錢 一半是被婊不爽 一半是不凹要自掏 12/14 18:49
tentrydonnie:專業喔! 12/14 18:50
hellginnie:那到底有沒有殺價 6300殺到6000? 有就不可能先捐 12/14 18:50
dddooopp:所以才會本來不要錢 後來卻要 但是已經捐了收不回 12/14 18:50
purin3333:懶人包推 12/14 18:50
hellginnie:而且潘女的說法是 李婦先捐款 不是她們先把錢捐出去 12/14 18:51
按照以前在社團辦過類似的經驗的話,社團要開抵稅的收據,必須捐贈人要先匯到 社團的主管機關,也就是高雄大學,學校才能開蓋校章的抵稅收據。 原因在於社團並不是稅法法定的公益法人,而主管機關握有會計和稅務稽徵制度的大學 才有開立抵稅收據的權限。至於捐贈人匯款到學校並要求指定用途給該社團 社團才能按照事後的發票核銷領錢。 所以比較可能的狀況是1.李婦先匯錢,社團再和高大報備並開立收據,再給李婦           2.社團僅是拿社團收據,當場以現金交換收據作收 不過按照第二點,這個收據是不能做列舉申報的扣除額,所以也只是拿心酸的... 這方面的抵稅問題若要求證就只能問高雄大學了...若沒有那第二點可能性較大
LuZenJar:感覺捐是ka悍(台北),感覺有點像事後請母校某社幫忙(高雄 12/14 18:53
DC007:辛苦囉,給個推推推 12/14 18:54
a710689:推!! 很清楚 12/14 18:57
allenJr:所以啦…要就不要還,要就全還就好了! 12/14 18:58
Inferihell:如果真的是捐錢 那潘女頭腦還動蠻快嘛 捐到自己社團 XD 12/14 18:58
Inferihell:噗噗噗: 我沒拿錢 那是他要捐的 捐到高大動保社 疑@@? 12/14 18:59
※ 編輯: midas82539 來自: 122.116.180.181 (12/14 19:06)
hkshen:哇靠 這是羅生門 就算黑澤明在來導一次 也無法超越這個 12/14 19:07
Leftwing:真的是羅生門耶 看來只有小叮噹的時光機能還原現場了 12/14 19:12
PanJason:厲害~~推! 12/14 19:54
homestay:比較好奇警局為啥不設個錄音設備... 12/14 20:01
homestay:老實說沒多少錢...發生意外手機都拿起來蒐證再說 12/14 20:02
pastfox:撿到錢獨吞->聰明 撿到錢要三成->死罪 12/14 20:04
liousta:推懶人包 12/14 20:09
borhom:真用心, 只好推你一個了!! 12/14 20:40
leesmart:我覺得是攀女硬要錢 發現事情壓不下來 臨時找了動保社 12/15 01:12
leesmart:替他開脫... 12/15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