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kiyamatt:呃,當時的我只想和她一直走下去,話說我媽還希望我大學11/07 00:22
推 andrematos:得性病11/07 00:22
→ akiyamatt:畢業後能盡快娶她進門 = =11/07 00:22
→ akiyamatt:很恨啊??不至於吧....我的個性很難爆恨一個人,除非她真11/07 00:29
推 nxlpeibn:的射在我臉上11/07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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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80.181
推 mouth5566:看成"高大成懶人包" 12/14 18:31
→ DOOHDLIHC:交給你了~柯南 12/14 18:31
→ Xtaiwan5566:IP分析是三小... 12/14 18:31
※ 編輯: midas82539 來自: 122.116.180.181 (12/14 18:32)
→ toya123:羅生門*‧★,:*:‧\( ̄▽ ̄)/‧:*‧°★ 12/14 18:32
→ christofer:高大版本: 婦人剛好捐6000元 符合三成的規定呦! 真巧 12/14 18:32
推 richjf:89版本都自刪了... 12/14 18:32
推 rommel1:北教大? 事情發生在高雄耶.... 12/14 18:33
.....是在土城,不過是我手殘寫錯,抱歉導致誤解
推 rupcj:誰能告訴我潘女是學生還是校友 12/14 18:33
已畢業校友。可見高大聲明稿
推 hagousla:jersam89那篇應該是唬爛的~ 你也忘了東森的報導 12/14 18:33
推 Chantaljones:捐款真剛好捐三成... 捐1成不行嗎? 12/14 18:33
推 christofer:140.124是北科拉 12/14 18:34
推 dnzteeqrq:1~6000 為啥一定要 6000呢 1/6000機率耶 好巧哦 12/14 18:34
那要看雙方的議價功力而定...理論上能殺到1元報酬依法也沒錯,不過要雙方同意才行
→ bucha:這篇讓我好想笑 12/14 18:34
對,我剛剛也發現寫錯了.....快更正= =
推 itsmydream4:M起來 12/14 18:35
推 richjf:唬爛也能當證據 難怪記者那麼好當... 12/14 18:35
※ 編輯: midas82539 來自: 122.116.180.181 (12/14 18:37)
推 rupcj:如果潘女是校友 那些把她寫成是學生的報導就沒有可信度了 12/14 18:36
推 carnie:婦人說要給一半這句最誇張 婦人不知道可以給三成就好 12/14 18:36
推 OKEplus:高大成+1 12/14 18:37
推 dichotomyptt:有血有推 12/14 18:37
推 rd2l4:鄉民表示: 開始感到無聊了.... 12/14 18:37
推 cka:你的簽名檔害我笑翻 12/14 18:39
推 b1987517:還有"不然我打電話問我老師" 12/14 18:39
推 tokyoto:howdie5566版怪怪的 2.李婦改口說要索求三成謝酬 12/14 18:41
推 Inferihell:一個事實各自表述比沈大老還屌 12/14 18:41
→ tokyoto:李婦怎會跟自己索求? 12/14 18:41
少打潘生
推 domotorei:念法律念到這付德性,真的是教育失敗! 12/14 18:42
→ Inferihell:howdie5566版本很奇怪 最好有人掉錢還會先去捐錢 12/14 18:42
→ leader81:我如果是撿到錢的人 我一毛都不拿 說拿三成客氣的人一點 12/14 18:42
→ leader81:都不客氣的... 12/14 18:43
推 aachicken:簽名檔XDDDD 12/14 18:43
→ hellginnie:高大版本 不是到警局才喬好6000捐款? 怎麼是先捐款? 12/14 18:43
更新東森報導,與m1版流傳八卦
http://5i01.com/topicdetail.php?f=37&t=1912805&p=30
※ 編輯: midas82539 來自: 122.116.180.181 (12/14 18:50)
→ hellginnie:怎麼可能還沒拿回前就先捐款 是付贖金嗎= = 12/14 18:44
推 Cobalamin:漅蓬琣狡畬野X來再說 12/14 18:46
→ Cobalamin:把捐款收據拿出來再說 12/14 18:46
→ l19:念法律系的好像邏輯不太好.... 硬凹的很明顯 12/14 18:46
→ richardchiu:高大成:干我鳥事 12/14 18:46
推 LuZenJar:以人性來說,不要禮金的人基本上不可能爭議談判捐款多寡 12/14 18:47
推 monismile:有懶人包有推 12/14 18:48
推 dddooopp:應該是本來在電話裡喬好要捐6000 結果到了警局改口 12/14 18:48
→ dddooopp:結果潘已經把6000捐出去了 所以才要硬凹 12/14 18:48
→ dddooopp:硬要這6000塊錢 一半是被婊不爽 一半是不凹要自掏 12/14 18:49
推 tentrydonnie:專業喔! 12/14 18:50
→ hellginnie:那到底有沒有殺價 6300殺到6000? 有就不可能先捐 12/14 18:50
→ dddooopp:所以才會本來不要錢 後來卻要 但是已經捐了收不回 12/14 18:50
推 purin3333:懶人包推 12/14 18:50
→ hellginnie:而且潘女的說法是 李婦先捐款 不是她們先把錢捐出去 12/14 18:51
按照以前在社團辦過類似的經驗的話,社團要開抵稅的收據,必須捐贈人要先匯到
社團的主管機關,也就是高雄大學,學校才能開蓋校章的抵稅收據。
原因在於社團並不是稅法法定的公益法人,而主管機關握有會計和稅務稽徵制度的大學
才有開立抵稅收據的權限。至於捐贈人匯款到學校並要求指定用途給該社團
社團才能按照事後的發票核銷領錢。
所以比較可能的狀況是1.李婦先匯錢,社團再和高大報備並開立收據,再給李婦
2.社團僅是拿社團收據,當場以現金交換收據作收
不過按照第二點,這個收據是不能做列舉申報的扣除額,所以也只是拿心酸的...
這方面的抵稅問題若要求證就只能問高雄大學了...若沒有那第二點可能性較大
推 LuZenJar:感覺捐是ka悍(台北),感覺有點像事後請母校某社幫忙(高雄 12/14 18:53
推 DC007:辛苦囉,給個推推推 12/14 18:54
推 a710689:推!! 很清楚 12/14 18:57
推 allenJr:所以啦…要就不要還,要就全還就好了! 12/14 18:58
→ Inferihell:如果真的是捐錢 那潘女頭腦還動蠻快嘛 捐到自己社團 XD 12/14 18:58
→ Inferihell:噗噗噗: 我沒拿錢 那是他要捐的 捐到高大動保社 疑@@? 12/14 18:59
※ 編輯: midas82539 來自: 122.116.180.181 (12/14 19:06)
推 hkshen:哇靠 這是羅生門 就算黑澤明在來導一次 也無法超越這個 12/14 19:07
推 Leftwing:真的是羅生門耶 看來只有小叮噹的時光機能還原現場了 12/14 19:12
推 PanJason:厲害~~推! 12/14 19:54
推 homestay:比較好奇警局為啥不設個錄音設備... 12/14 20:01
→ homestay:老實說沒多少錢...發生意外手機都拿起來蒐證再說 12/14 20:02
→ pastfox:撿到錢獨吞->聰明 撿到錢要三成->死罪 12/14 20:04
推 liousta:推懶人包 12/14 20:09
推 borhom:真用心, 只好推你一個了!! 12/14 20:40
推 leesmart:我覺得是攀女硬要錢 發現事情壓不下來 臨時找了動保社 12/15 01:12
→ leesmart:替他開脫... 12/15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