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jts1:等等酸民又要來了..不看文只會酸... 12/20 00:52
→ LFD: 這一篇文章值 121 Ptt幣 12/20 00:52
→ akida:說實在的 藍色看了很不舒服 12/20 00:52
→ akida:一樓先來了啊 12/20 00:52
推 christofer:五樓摸摸你的LP 說說看這篇文章的可信度有多少? 12/20 00:52
噓 kai5566:zzz 一樓一直罵別人酸民幹麻??? 不要又說這是你的事唷^.< 12/20 00:53
推 garnett5414:五樓摸完了沒 說來聽聽吧 12/20 00:53
推 freshboy:對呀 完全不要相信 那要信誰? 12/20 00:53
→ akida:五樓摸到了嗎? 12/20 00:53
→ kai5566:五樓 自己的LP好摸嗎? 12/20 00:53
→ psplay:五樓摸好久 12/20 00:53
→ tabinoyume:這樣就有121 P幣喔XD 12/20 00:53
→ christofer:好啦 我不信. 警察有錯 媒體有錯 自己沒錯? 顆顆 12/20 00:53
推 pclemens:清楚多了這個說法 12/20 00:54
→ RAOLA:5樓應該沒摸XD 12/20 00:54
推 victor21835:潘同學 真的要告 可以告一堆鄉民吧 >< 真想看戲 12/20 00:54
推 Inferihell:原文刪除了 不是要最後一次公開澄清嗎? 12/20 00:54
→ victor21835:那種一看到某關鍵字就狂酸的人~道歉文最精采了 >< 12/20 00:54
推 kevin80112:可能婦人本來想說紅包包個五百一千就夠了 12/20 00:54
噓 mire555:既然你這麼受委屈 那就把6000還給失主吧 12/20 00:55
推 richardh:至少弄出來了...推一下 12/20 00:55
推 bjts1:看吧..果然出現拉..不看文只會噓的.... 12/20 00:55
推 psplay:會跟聖潔的 盧教授一樣促進地區觀光嗎XD 12/20 00:56
推 Inferihell:聖人b: 只要是噓文就是都沒看文章 12/20 00:56
→ mire555:既然被冤枉 就應該說"即使法律能規定三成 我也不要" 12/20 00:56
推 nik351235:真的 就算婦人要給堅決說不要就沒事了.. 12/20 00:57
→ shemale:贊同樓上 12/20 00:57
推 mtvabc:備噓到X2 原文刪除就輸了 12/20 00:58
→ tabinoyume:現在錢沒還嗎? 12/20 00:58
→ christofer:6000員最後是歸還, 捐出去? 也沒有提及 12/20 00:58
噓 akida:看完難道就不能噓嗎? 12/20 00:59
推 bjts1:捐出去..但是受捐的不敢要..鬧太大...所以退回了... 12/20 00:59
推 Inferihell:哇 連網誌都刪除了 看來這篇備份的還真剛好 12/20 00:59
推 ricky0220:幫高調 不認為原PO這邊有錯.... 12/20 00:59
噓 jericho2247:我叔叔給我壓歲錢我也是說不要 可是卻收下來了 12/20 00:59
→ christofer:所以現在6000塊在誰手上? 12/20 01:00
噓 tvbic:捐別人的錢還自我感覺良好 12/20 01:00
噓 mire555:單方面的說法看多了 以前在公車上有少男摸婦人 12/20 01:00
→ akida:我只知道不在我手上呢... 12/20 01:00
→ jericho2247:我知道不是在那個阿婆的手上 在哪?不曉得~ 12/20 01:00
→ Inferihell:最後一次新聞報導是說派出所把高大寄回的現金袋退回 12/20 01:00
推 jojojoker:如果這篇是真相 那李姓婦人很機車 我也有遇過很機車的婦 12/20 01:01
→ mire555:結果男的在PTT喊冤 最後還不是證實 的確有摸 12/20 01:01
→ jojojoker:人 會很火~~~ 12/20 01:01
推 f204137:有可能是當初捐三成 結果又反悔了 12/20 01:01
→ asdfg567:民眾果然愛這一味...記者真的很能操控事情真相 12/20 01:01
噓 kai5566:依照某b論 我是酸民>"< 討厭啦~~~~~~聖人都不回輪家了 12/20 01:01
→ Inferihell:自認無錯就不要下次又來一篇 最後的公開真相文 12/20 01:01
推 nik351235:不懂如果妳們真的表達出完全不想要錢的意願後 12/20 01:01
→ shemale:「於法律上也有權利請求」這句話真的差勁透了還怪斷章取義 12/20 01:02
噓 xiaoyu:啊就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一毛都不要去拿,管它法律怎樣.. 12/20 01:02
→ Inferihell:朋友系列文都幾篇了 每次說法都不一樣 12/20 01:02
推 christofer:石德 三成 拾得 三成 實得 三成 12/20 01:02
→ mire555:講了一堆 你6000元是要怎麼處理 12/20 01:02
噓 ijofi:錢在你們手上 你問要不要捐 李姓婦人敢說不要嗎 12/20 01:02
→ nik351235:妳們真的不想要錢 李姓婦人有必要拐這麼大彎拿6000元嗎 12/20 01:02
→ xiaoyu:這是做人做事的根本...還在那裡想要營造什麼氣氛? 12/20 01:03
→ ijofi:如果有誤會 那也是你們要求6000造成的 12/20 01:03
→ ijofi:還這麼剛好不多不少三成? 12/20 01:03
推 wind654321:我覺得 不否認潘女有錯 但是 並沒有媒體報的 12/20 01:03
推 ReDmango:噓文說要求六千的始終不看內文。 12/20 01:04
→ wind654321:好像罪惡滔天一樣 = = 這樣給潘女多大的壓力 12/20 01:04
→ ijofi:李姓婦人本來也許是想表達謝意 你們一句"6000會不會太多" 12/20 01:04
噓 kai5566:不要再噓了,有人會說你們酸民~ 12/20 01:04
推 sinotrade:人家都說不是要求 是先有合意了 怎麼又跳出有要求 12/20 01:04
推 Inferihell:法客: 於法有據 這是應得的權利 你們都是假聖人 我推哦 12/20 01:04
→ wind654321:難道非要他自殺 才有人願意相信他說的"真相"嗎 12/20 01:04
→ ijofi:把美事變成醜聞了 還有 沒看內文的到底是誰? 12/20 01:04
推 frankmen123:媽的 果然是爛蘋果 害我無故也被親友調楷~ 12/20 01:05
推 nik351235:她的真相好多版本 她真的自殺也不知道要信哪一版... 12/20 01:05
噓 mire555:看不懂什麼叫做"我真的不要6000元 但是法律有規定" 12/20 01:05
→ ReDmango: 兩位同學都自殺吧,不然酸民們不會相信真相的。 12/20 01:05
→ ijofi:也許李姓婦人本來的意思是包個幾百 結果你們一開口說捐六千 12/20 01:05
推 kevin80112:就算開3萬婦人可能都會先答應 畢竟不知道誰撿的... 12/20 01:05
噓 jericho2247:恩 李婦 警察 媒體 酸民 都錯怪你們了 12/20 01:05
噓 e20288:一切都是你們先要求6000開始的,包紅包就收下還會這樣嗎 12/20 01:05
→ ijofi:你覺得李姓婦人會怎麼想? 12/20 01:05
→ mire555:然後最後死都不說6000元想要怎麼處理 在那邊拚命喊冤 12/20 01:06
→ Inferihell:ReDmango意圖使人自__ 12/20 01:06
→ kevin80112:誰知道不答應電話是不是就掛了= = 12/20 01:06
推 sinotrade:你又知道李婦只想包幾百了...ZZZZ 12/20 01:06
→ kai5566:我過年跟叔叔說:我真的不須要紅包啦 結果錢已經存在郵局了 12/20 01:07
→ mtvabc:幫放大絕 拾金不昧都笨蛋 不拿3成怪我喔 ^.<揪咪 12/20 01:07
→ sinotrade:怎不說李婦一開始根本連給謝禮都不想不是更好? 12/20 01:07
→ ijofi:就像樓上kevin講的 誰知道不答應電話是不是就掛了 12/20 01:07
→ mire555:你當初真的不要6000 現在就真的不要拿 才不是說謊 12/20 01:07
推 frankmen123:ReDmango 殺 如果當事人因此自殺 可處 12/20 01:07
推 ReDmango:不答應就掛電話? 那當初為何要接電話? 12/20 01:08
→ ijofi:sinotrade你 沒 看 內 文 嗎 李姓婦人有說要包紅包答謝 12/20 01:08
→ frankmen123: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比撞死人還嚴重喔~啾咪 12/20 01:08
→ mire555:花時間打這麼多字 不如花給三秒鐘跟警察講 6000元我不要 12/20 01:08
噓 erptt:.... 12/20 01:08
噓 akida:若是綁架歹徒打電話來 也是得接啊 *shrug 12/20 01:09
推 nik351235:就是事情爆開了才解釋 當初不要不就沒事嗎 12/20 01:09
→ ReDmango:阿反正真相出來酸民也會酸:單方面說法 12/20 01:09
→ mire555:你當初不要6000 現在又要拿6000來捐 不就像你所說得失主 12/20 01:09
→ mire555:當初想要給你們6000 現在又不要了 12/20 01:10
→ ijofi:現在真相在這裡啊 原PO自己都說他們一開始就要六千 12/20 01:10
→ nik351235:警察 婦人都在那邊 不相信李婦要拐這麼大彎拿6000 12/20 01:10
→ akida:酸酸民的酸民也只會說酸民只會酸: 12/20 01:10
→ frankmen123:都不確定對方是誰 當然先說 好好好 12/20 01:10
→ ijofi:哦抱歉 是要"捐"六千 12/20 01:10
→ meteor260:每個朋友的說法都不一樣,該相信哪個? 12/20 01:10
推 hyde0815:拾金不昧是天經地義 法律規定有報酬是用來鼓勵這樣的人 12/20 01:10
→ mire555:不過 記得前位好朋友是說 失主要給你們一半的金額當紅包 12/20 01:10
→ meteor260:而且這次這個是香港人? 12/20 01:10
→ hyde0815:並不是撿到錢就拿這條來請求 你似乎本末倒置 12/20 01:11
→ mire555:也就是1萬零500元當紅包 12/20 01:11
→ mire555:怎麼你這個好朋友又說 失主要拿6000當紅包? 我要信誰阿 12/20 01:12
推 akida:樓上是哪個好朋友Ver幾啊? 12/20 01:12
推 christofer:越說越不清楚 XDDDDDDDDD 12/20 01:13
推 Inferihell:好友說法眾說紛紜 我還記得有好友說 她是現任社長耶 12/20 01:13
→ Inferihell:然後決定把錢捐給自己動保社 隔天還有開收據 12/20 01:13
→ christofer:好友們 這樣要記救援失敗喔 12/20 01:14
→ mire555:故事真相 其實不用贅述 你們以前不想拿6000 12/20 01:14
→ Inferihell:是好友系列文說的 有事請去找他 我只是轉述 hmmmmm 12/20 01:14
噓 amig0123:我們問如為六千元捐款是否可行<<<<<<問這個幹麻????????? 12/20 01:14
→ mire555:現在就真的不要拿 從一而終 才能說服人 12/20 01:14
推 nik351235:為什魔要用撿別人的錢捐給自己社團呢..... 12/20 01:15
→ amig0123:自己承認有跟婦人要6千 這就是事實阿 解釋那麼多 12/20 01:16
→ Inferihell:順帶一提(上篇被刪文有說) 你們自己說公開資料是不對的 12/20 01:16
噓 Isveia:「我們問如為六千元捐款是否可行」,單單這句,如果為真, 12/20 01:16
推 love0331:因為不捐出去會被罵得更慘 新聞報出來要趕快捐錢拿收據 12/20 01:17
→ Isveia:後面那一大堆通通都不用再看了。幸好有人備份。 12/20 01:17
→ Inferihell:李姓婦人想低調也不想被探家事(世) 你們倒是挺高調的 12/20 01:17
→ Inferihell:一再公佈她的資訊姓名 請問這樣是要如何服人啊????? 12/20 01:17
噓 ijofi:"我們問如為六千元捐款是否可行" 希望不要修文/刪文 12/20 01:18
推 christofer:有沒有人要蒐集所有好友們的說法? 12/20 01:18
→ ijofi:& 自己連姓都不敢打 別人的資訊倒是公布的很大方 12/20 01:18
噓 Isveia:mobile01也曾經出現自稱他朋友的人的說法,交遊真廣闊... 12/20 01:19
噓 husky2:真的誠心打算還失主,就不要去提酬謝的事...自打嘴巴 12/20 01:19
噓 d91544002:噓一下 12/20 01:19
→ husky2:"我們問如為六千元捐款是否可行"<--- 失主怎麼好意思說不 12/20 01:20
推 nik351235:警察會跟妳們說幹嘛堅持拿那筆錢不就是李婦有困難嗎 12/20 01:21
噓 Isveia:失主要給報酬,一句不用了就可以解決,也不會有後面那麼多 12/20 01:22
→ nik351235:然後妳們就生氣 結果也沒還6000 12/20 01:22
→ Isveia:事... 這句「我們問如為六千元捐款是否可行」真的令人無言 12/20 01:22
噓 mire555:husky2應該要先以"法律有規定我們有權利拿三成喔"為開頭 12/20 01:22
噓 amig0123:一堆朋友護航 搞了半天 "我們問如為六千元捐款是否可行" 12/20 01:23
推 christofer:拿6000元或不拿6000元, dotch! 12/20 01:23
→ mire555:所以「我們問如為六千元捐款是否可行」 這時失主當然... 12/20 01:23
→ nik351235:也許妳們法律戰的住腳 也許妳們被誤會 但當下好好說 12/20 01:23
→ nik351235:如妳們所說不想拿那筆錢 現在會被誤會嗎.... 12/20 01:24
→ amig0123:廢話 錢包在你手上 失主想拿回來 啥都會答應你們 12/20 01:24
→ mire555:潘與好朋友清楚表明"法律有規定我們有權利拿三成喔" 12/20 01:24
噓 d91544002:我建議如果報導不實,趕快去提告...... 12/20 01:24
→ mire555:但我實在不清楚 不想拿6000元 為什麼要講到法律有規定 12/20 01:25
推 kevin80112:法律規定 不拿三成不得還錢 12/20 01:25
→ mire555:"長期擔任志工的形象"為何要拿法律規定說嘴 12/20 01:26
→ tabinoyume:因為警察的回應吧 12/20 01:26
推 nik351235:簡單說就是李婦請警察跟妳們拿錢 妳們就搬老師法律 12/20 01:26
→ nik351235:跟媒體報導的應該相去不遠。。。 12/20 01:26
→ christofer:怎麼感覺越描越黑=.=" 12/20 01:26
推 love0331:潘女想要酬謝 李婦不想給6千那麼多 記者賺業積兼渲染案情 12/20 01:27
推 Inferihell:剛剛說人沒看文的 現在排列整齊該看的都看到了 12/20 01:27
噓 husky2:此外, 這件事跟貧婦或白領完全無關...扯一堆反而欲蓋彌彰 12/20 01:27
推 mire555:"長期擔任志工的人不想拿6000元" 還去人肉李錦鳳幹麼 12/20 01:28
→ Inferihell:ps.警局對談跟中段致電婦人自述 也很ooxx 12/20 01:28
→ mire555:警察誤會是什麼? 你們不要6000元但警察硬塞6000元給你? 12/20 01:30
推 nik351235:李婦請警察 妳們般法律又生氣 李婦只好安慰妳們 12/20 01:30
→ nik351235:還好意思說不想拿6000 說可以體諒別人.. 12/20 01:31
推 Inferihell:就避重就輕啊 要拿不拿在法律上你們都沒錯 不要扯一堆 12/20 01:31
→ Inferihell:警局對話感到受辱 婦人家庭狀況然後又怎樣怎樣的 12/20 01:32
噓 mire555:看不出來失主並不貧窮 能夠說明什麼 12/20 01:33
→ mire555:因為你們真的不要6000元 12/20 01:34
→ mire555:就算失主身價上百億事後又反悔不給你們紅包 12/20 01:34
→ mire555:你們真的就是不要6000 12/20 01:35
→ mire555:你們長期志工的形象就是不要6000元 12/20 01:35
→ mire555:你們長期志工的法律人不要6000元 就應該不要拿6000元 12/20 01:36
推 leo1:請就事論事....可以就是可以...無關貧富..亂公佈就是不對 12/20 01:36
噓 Isveia:網誌關閉... 12/20 01:38
噓 mire555:網誌關閉.. XD 12/20 01:40
推 brea:我覺得整件事最差勁的是警察 竟然還讓媒體來未審先判!!! 12/20 01:44
推 pugwawa:李婦一開始就說要給六千嗎?還是六千是潘女決定的? 12/20 01:51
→ drigo:讓這兩隻考上司律或公職還得了...嘖嘖嘖 12/20 02:02
噓 WiiSports:警察也不想讓媒體來採訪 只是台灣的媒體太會"亂"寫了 12/20 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