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9UmU6R (BB_Online)
第二項 每一篇文章(2012/05/15 新增 含陣容上色文)至少要三行且滿30個字
(自己的內容,引用不算,全型標點、英文單字算一個字;網址不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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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是初犯 因此判以 水桶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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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邊提醒各位板友
如果浸了水桶請小心以下板規
第十四項 分身視同本尊,如任何一帳號被水桶則其餘帳號視同連坐。
違反第十四項:若一帳號被水桶而分身仍於版上有任何發文/推噓文,水桶
期限將重置並且分身連坐同等水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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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224.230
經板友檢舉
nba761012 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