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q111175:皇上駕到 萬歲萬歲萬萬歲08/18 15:30
推 q111175:怎麼還沒有忠臣出來護君呢08/18 16:03
第十一項 請勿發表具有挑釁意味、刻意引戰、挑起紛爭意圖、人身攻擊的文字
或以俱樂部為單位進行挑釁以及酸文 (皆包含直述以及影射)
a-11第二次違規
q111175水桶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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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對判決或版規有意見 我無意見
不過如果對人 且多次酸 對不起 我無法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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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 前陣子發卡文推文修訂 我想該說明一下
一開始是有板友來信給我 覺得此風氣不妥 希望能討論是否改善
我即發文與兩位板主討論 並且寄信給幾位板友
還有向k71398426板友 也就是一開始板友來信提到的發卡文章的發文者詢問意見
詢問的版友立場分為:不拿卡 曾拿過卡 發卡者
得到的意見與推文相似 贊成或反對一半一半
然後我們三個討論 覺得某些推文的確比較over
甚至還有版友指出 根本不熟的人 推文說是原po好朋友 要拿裝
所以我們才會覺得該做些限制
有些人會認為發文者不要理會即可 不過還是有人會在意
我們也經過一番討論 所以改為檢舉制 由發文者自行決定檢舉與否
我想 開玩笑開到有人在意 那這句玩笑是不是本身敘述有點不妥?
另外 如果解釋之後 對這條規定還是有不認同的看法
可以寄信與三個版主討論 還是沒有共識的話 可以上組務申訴
這是現有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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