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uAoi (蒼井今年沒日劇)
看板BLAZERS
標題Re: 看了今天的明星賽
時間Tue Feb 19 09:58:46 2008
※ 引述《spring610 (比他們媽媽幸福)》之銘言:
: 我只有一個感想:
: Devin Harris錯過算了,
: 09年一定要出MAX
: 不顧一切把CP3搶過來 orz
: (唉 機率大概近乎0%)
從NBAGM中查到的
44. 對於其他球員而言呢?合約長度或是加薪幅度是否有限制呢?
是的,當球隊援引大鳥條款時,球員所能簽下的
最長合約年限為
六年,並且調薪幅度每年不得增/減超過10.5%。而當援引的是早鳥條
款時球員所能簽下的最長合約年限為五年,並且調薪幅度每年不得增
/減超過10.5%。
至於大部份其他種類的合約,球員所能簽下的最長合
約年限為五年,並且調薪幅度每年不得增/減超過8%。少部份的例外
條款的合約年限上限更短。詳見問題17。
此外,當任何合約年份含蓋了2000-01球季及往後的任何球季,則
在00-01球季以後的薪水不得低於00-01球季的薪水。
附帶一提,調薪於每年的七月一日起算。
http://members.cox.net/lmcoon/salarycap.htm#44
◎另外還有這點
必須要注意的是,所有第一輪選秀球員的第四個球季將成為RFA,但
是原球隊在此情形下不可能沒有薪資空間將這名球員留下。原球隊擁有
完整的Bird right以與這名球員簽約,所以原球隊將可以不超過球員薪
資上限的任何金額與該球員簽約。(或match別隊的offer sheet)
(OS:所以母隊的暗黑兵法是先讓別人提出頂級offer,然後自己再去match
,這樣理論可以比自己的最大MAX頂級還少錢,不過這樣就太傷感情,球
員鬧翻擺爛球隊就得不償失,畢竟都是一份巨大合約。)
◎結論:除非Paul和黃蜂鬧翻,不然我們是沒啥機會搶到的
不然就只能
先簽後換才能滿足MAX的最大薪資條件
◎補充:所以大部分的首輪新秀如果不是有頂級的實力,像我們Outlaw
通常可以會選擇再續簽一份為期2~4年的合約,來提供自己下
一份合約時可以用其他大鳥或早鳥條款等較不錯的薪資條款來
位自己謀福利。
另外第二輪新秀通常原球隊都是早鳥條款,所以有可能會出現
原母隊續約的薪資無法像挖腳球隊出的高薪,才會被別隊輕易
的挖走。
(補充是我自己想的,有錯請版友更正)
◎感謝Iverigma大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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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el Przybilla LaMarcus Aldridge Martell Webster Brandon Roy Steve Bla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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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SE WITH US」
Let's back to RIP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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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nning Frye Travis Outlaw James Jones Jarrett Jack Sergio Rodrigue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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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1.169.172.177
※ 編輯: YuuAoi 來自: 221.169.172.177 (02/19 10:15)
推 Ansel:正解終於出來了XD 謝謝原po熱心解答 02/19 10:44
推 Iverigma:沒錯 母隊還是可以出比較大的合約(第一年薪資沒有差別 但 02/19 10:50
→ Iverigma:之後的漲幅就是母隊簽的約會較大 之前我忘了這點所以講錯 02/19 10:51
→ Iverigma:不過新版CBA的漲幅有變 大鳥/非大鳥的漲幅是10.5%/8% 02/19 10:54
※ 編輯: YuuAoi 來自: 221.169.172.177 (02/19 11:06)
→ Kreen:推~ 02/19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