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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張小嫻的作品"是誰拿走了那一雙雪靴"中的一篇短篇小說…… 在一九八○年解剖的女屍 一九八○年的一個上午,我跟江培生合作解剖一具屍體。那是一具女屍,很年輕, 大概二十至二十三歲,是一具無人認領的屍體。屍體是在街上被人發現的,通常屍體若 在一個月內無人認領,而屍身又完整的話,便會送來大學醫學院,讓醫科生學習解剖。   一九八○年,我是大學醫學院二年級學生,那是青春美好的日子。   送來大學的屍體由我們的實驗室助理全叔負責做防腐的工作。屍體做好了防腐工作 之後,頭部是包裹著的,我們看不見屍體的樣子。這一具屍體,我們每次解剖一部分,直 至畢業。腦部的解剖工作放到最後,那個時候,我們就可以揭開屍體的廬山真面目。我時 常想,我弄了這具屍體好幾年,弄得她體無完膚,會不會揭開她頭上的布時,發現我原來 跟她認識的呢?那太可怕了。   全叔告訴我們,好幾年前發生過一件不幸的事情。一具女屍無人認領,被送來大學醫 學院讓醫科生學習解剖,誰知過了不久,女屍的親人才去認屍,那個女孩原來是艇家的女 兒,父母出海打魚,一去就幾個月,所以屍體無人認領。可是,這個時候女孩的屍體已經 被解剖了,要領也領不回。   我沒有一個女性親戚或女性朋友突然失蹤,這具女屍我應該是不認識的,當然,她會 不會是我小學的同學或鄰居,我不知道。這具女屍的身體發育得很好,生前該是一個很性 感的女孩子。她為什麼會死呢?   二年級的醫科生共有五十人,分成十組,每五個人可以擁有一具屍體。跟我同組的, 除了江培生,還有陳青兒、羅仲偉和余紹維。   第一次看到這具屍體,並且要拿刀把她剖開時,我害怕得很。我想我本來就不是一個 天生的醫生材料,我並不喜歡屍體。我是家中的大女兒,下面有一弟一妹,住在公共屋  ,環境不算好,父母一直希望我出人頭地。我們有一個親戚是做醫生的,生活過得很好, 不大跟我們來往。父母一直希望我當醫生,我選醫科也是為了討好他們,我本來喜歡教書 。自從我考上醫科之後,父母很高興,好像我做了一件光宗耀祖的事,而且待我畢業之後 ,他們便可以離開公屋,搬到好一點的地方去。他們是這樣想的。   還是江培生最勇敢,他是第一個下刀的。江培生來自名校,他拿了四個a進醫學院。 他是天生的醫生材料,那麼喜歡屍體。   第一次解剖屍體之後,我有點兒想吐,胃裡很不舒服,江培生還可以在飯堂吃了一大 碟炒飯。   「培生,你知道那個女孩子為什麼會死嗎?」   「還不知道。」培生說。     培生來自一個中等家庭,成績一向名列前茅。他個子高高的,一雙手很纖長,教授說 ,要有一雙纖長的手,才能當一個好的外科醫生。手指纖長,病人的傷口就可以開得比較 小。因為只消開一個很小的傷口,便能伸手進去挖出要割除的內臟,甚至拿出一個嬰兒來 。手指短的,就要開一個比較大的傷口。   培生握著我的手,問我:『你的手很冷,你想吐?』   『是不太舒服。』我說。   江培生是我的男朋友。我們在迎新營那一天相識,跳過一隻舞。開學之後,我們被編 成一組,那是因為我們的英文姓氏第一個字母很接近,他是k,我是L。我姓林,叫林美 玉--一個典型又老套的女孩的名字。林美玉醫生,噢,真是沒有個性。   江培生是跟我同一垔的醫科生之中最特別的。其他的醫科生都是大近視的書呆子,有 好幾個,還長得像科學怪人,江培生卻是運動健將。   我考上醫科的時候,我知道男生們背後說我是最漂亮的醫科生,連師兄們也知道有我 這個人。事實上也有幾個師兄對我展開追求,可是我不喜歡他們,我只喜歡江培生。   一九七八年,就是我們入大學的那一年。那一年平安夜,我還在學校圖書館跟陳青兒 一起溫書。   『為什麼不見江培生?大家都在這裡,他不用溫習的嗎?』我向陳青兒打咡。   『他好像出去玩了,他不需要像我們用那麼多時間溫書。』陳青兒說。   『他有女朋友嗎?』   『沒咡說過。』   『我捱不住了,我回去睡覺,明天再溫習。』陳青兒說。   陳青兒走了,我咡到外面有人報佳音,歌聲很動咡,我跑到圖書館外面看看。一群孩 子在路上報佳音,這個時候,還要溫習,真是沒趣。   『林美玉!』   我看看是誰,原來是江培生,他剛從外面回來,頭上還戴著一頂有羽的聖誕帽,手上 拿著兩個玩具搖鼓。   『你沒有出去玩嗎?』江培生問我。   『我還沒溫習好。』我說。   『這一天是不該用來溫習的。根本我覺得年輕時就不該用來唸書,書是該留到老才唸 的。』江培生說。   『那你為什麼又唸書?』我反問他。   『沒辦法啦,人人都是年輕時唸書。』   江培生把手上的搖鼓送給我。   『謝謝你。』   『中環的燈飾真的很漂亮。』江培生說。   『是嗎?可惜我不能去看。』我敲著搖鼓說。   『為什麼不可以?現在就去!』   『什麼??現在?』   『今天是平安夜!當上醫生後,可能平安夜也要加班呢!』   我和江培生坐電車到中環,皇后廣場擠滿了人。   『你剛才不是去玩嗎?為什麼那麼快回來?』   『那群人不太好玩。』江培生說。   那一年,匯豐銀行外的燈飾是聖誕老人和鹿車。   『你等我一會。』江培生說。   『你要去哪裡?』   江培生把他身上的一條羊包圍巾繞在我的脖子上。   我看著他鑽進人群裡。   一九七八年的平安夜,我和江培生坐在皇后廣場看燈飾,自那天開始,我們走在一起 。我們都是對方的初戀情人。   我們的第一次是在一九七九年的情人節,在江培生的舍房間內。我和他都是沒有經驗 ,第一次還是做不成的,那以後經過很多次才成功。 哎呀,還打不到一半,可是已經花了很久的時間了。 請待續。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princess.dorm2.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