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我去K的酒吧。
「早啊,K。」他的一天營業由此開始。
「是妳。」人還不多,他邊擦著杯子。
我到他的軟木板上釘上口袋裡所有剩下的小紙,把桶子裡的錢倒出來。桶子上寫著:
一張五分錢。我習慣把它們賣掉。K曾經說我不道德,侵犯肖像權,我不理他。運氣好時
,三天的錢夠我買一杯酒;運氣差時,老是有人先我一步抱走桶子,害得我得再找一個,
重新貼上紙條。我總是藉此幻想,有人能在這些小紙中買到熟悉的面孔,或,在路上遇見
由小紙看到的人。這是我的遊戲。為此,我往往不辭千里地遊走不同咖啡店或在不同時候
去,紀錄下截然不同的人。另外,我視桶子裡的硬幣為我收到帶走畫的人的小小招呼。我
滿足於此。K的酒吧類似我的理想地。
從K的酒吧出來,我到另一處去閒坐。時間流過,彷彿沙沙作響,我的耳朵不得安寧
。我有意地浪擲每一秒,而它們以此懲罰我:用不可忽略的聒噪在我的聽神經上耙動,
沙──沙──;我卻以此報復:沉默不理。
幾個禮拜後,我第二次遇見WAKI。
在吧檯,有一個人坐著,光是從背影,我就彷彿嗅到寂寞的味道。注意了幾秒,我認
出他是WAKI。
「WAKI。」我坐到他身邊。
他看我。「我記得妳。」
「又見面了。」我有點高興。「你今晚看來好多了。」
他低頭看看自己,說:「新衣服,好看嗎?」
「不錯。」我忽然發現他右耳多了耳環,上次沒見過。
敏感的他又注意到了。他摸一摸右耳,說:「才穿的。前幾天無聊的時候弄的。」
「所以,你該知道它的意思。」
「我不是同性戀。我也不是異性戀。我喜歡的人只有一種共通點,那就是:被我喜歡。」他這句話倒是說得很決絕。
「那麼,這會給你些麻煩。」畢竟這違反社會契約。
「妳不覺得我的耳洞適合穿右邊嗎?對我的臉而言。」
我笑他問得很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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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this is what it would always end up with
then, I'd say, I'll never fall in love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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