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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LUM ( )》之銘言: : ※ 引述《kitton (貓咪小璇)》之銘言: : : 我媽媽也一直問:我們還要去嗎? : : 我是回答沒人提到, : : 應該就是要去。 : : 會不會越來越多人不能去? : 嗚嗚嗚 : 我想去 ~>_<~ 恩恩 既然裝老大還沒回應 那我就依我目前所知的跟大家說一下 根據最新消息 帛琉到今天為止(4/28)並不是世界衛生組織(WHO)所列出的感染地區(Affected Area) (http://www.who.int/csr/sarsareas/2003_04_28/en/) 所以在目前已經簽約的情況下 不能將不去的原因歸咎於SARS 如果班上有人退出畢業旅行 會面臨違約的問題 依照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的1;32m國外(團體)旅遊契約書第二十七條 (http://www.travel.org.tw/contract) 第二十七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約,但應繳交證照費用,並依下列標準賠償 乙方: 1.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2.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3.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4.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一日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5.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日或開始後到達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簽證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現在是在出發前一個多月 以團費20000計算 依據第1項需要賠償旅行社20000*10%=2000 但是如果旅行社到解約那天 所付出在個人的金額(ex.訂金...)超過2000 那麼那位同學就必須賠償旅行社所付出的全部金額 當然 這是在理想狀況下 實際狀況要視當初我們簽的契約 下面連結是我們的旅行社的一般旅遊契約書 或許和我們所簽的又不太一樣 這我不清楚 (http://pic.hypermart.net/company/booking.htm) 但假設我們的契約和他網頁上的契約相同 應該是符合上面我依據品保協會條約所寫的賠償金額 至於究竟旅行社為個人目前所支出的有沒有可能超過2000 這我不清楚 不過就個人經驗來看 機票的訂金可能已經付了 (這也很難說,因為我們要坐的遠東航空自五月起加開飛帛琉的班機,本來二.六,現在加開四 .日,一週四班加上碰到SARS,旅行社或許沒有這麼快付訂金,更何況票價下跌中...) 如果旅行社已經付給航空公司 那就要看航空公司的團體票是否為可退(其實這些我們都不會知道) 但就算退可能也不會全額退 旅館和餐廳的話 是不可能現在就訂的 總之 如果旅行社要求超過2000 那就請他拿出證據囉(契約中有著名"...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 另外還有一項就是契約上有著名最低成行人數 我不知道當初簽約是寫多少人 如果最後有人不去使人數不能成行 這樣依據上面契約所說 七天前要負擔20000*30%=6000(這是全部每個人都要付的) 恩恩 說了一堆 有興趣的 自己去研究契約 (你可以發現旅行社在自己訂的契約上投機取巧的地方唷,譬如票價下跌但是他們可以不退 款...) 確定不去的 越快解約賠越少 確定去的 在家念經拜佛SARS不要越來越嚴重 (我有問過認識的在帛琉駐台辦事處的人,他說他們目前還不會不歡迎台灣人) 另外也祈禱這家旅行社有良心 這樣也許連2000都不用賠(如果他們都還沒付訂金,其實他們無損失) (如果沒良心的話,他可以搞一堆證據讓你賠都賠不完) -- 自己的權益要自己想辦法去爭取 如果旅行社完全沒良心 其實還有一招可以在契約上爭取權益(這等到確定他們沒良心再說好了...) 最後大不了 告上品保協會或觀光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4.160.232 ※ 編輯: ada12 來自: 61.224.160.232 (04/29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