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LUM ( )》之銘言:
: ※ 引述《kitton (貓咪小璇)》之銘言:
: : 我媽媽也一直問:我們還要去嗎?
: : 我是回答沒人提到,
: : 應該就是要去。
: : 會不會越來越多人不能去?
: 嗚嗚嗚
: 我想去 ~>_<~
恩恩
既然裝老大還沒回應
那我就依我目前所知的跟大家說一下
根據最新消息
帛琉到今天為止(4/28)並不是世界衛生組織(WHO)所列出的感染地區(Affected Area)
(http://www.who.int/csr/sarsareas/2003_04_28/en/)
所以在目前已經簽約的情況下
不能將不去的原因歸咎於SARS
如果班上有人退出畢業旅行
會面臨違約的問題
依照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的1;32m國外(團體)旅遊契約書第二十七條
(http://www.travel.org.tw/contract)
第二十七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約,但應繳交證照費用,並依下列標準賠償
乙方:
1.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2.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3.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4.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一日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5.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日或開始後到達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簽證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現在是在出發前一個多月
以團費20000計算
依據第1項需要賠償旅行社20000*10%=2000
但是如果旅行社到解約那天
所付出在個人的金額(ex.訂金...)超過2000
那麼那位同學就必須賠償旅行社所付出的全部金額
當然
這是在理想狀況下
實際狀況要視當初我們簽的契約
下面連結是我們的旅行社的一般旅遊契約書
或許和我們所簽的又不太一樣
這我不清楚
(http://pic.hypermart.net/company/booking.htm)
但假設我們的契約和他網頁上的契約相同
應該是符合上面我依據品保協會條約所寫的賠償金額
至於究竟旅行社為個人目前所支出的有沒有可能超過2000
這我不清楚
不過就個人經驗來看
機票的訂金可能已經付了
(這也很難說,因為我們要坐的遠東航空自五月起加開飛帛琉的班機,本來二.六,現在加開四
.日,一週四班加上碰到SARS,旅行社或許沒有這麼快付訂金,更何況票價下跌中...)
如果旅行社已經付給航空公司
那就要看航空公司的團體票是否為可退(其實這些我們都不會知道)
但就算退可能也不會全額退
旅館和餐廳的話
是不可能現在就訂的
總之
如果旅行社要求超過2000
那就請他拿出證據囉(契約中有著名"...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
另外還有一項就是契約上有著名最低成行人數
我不知道當初簽約是寫多少人
如果最後有人不去使人數不能成行
這樣依據上面契約所說
七天前要負擔20000*30%=6000(這是全部每個人都要付的)
恩恩
說了一堆
有興趣的
自己去研究契約
(你可以發現旅行社在自己訂的契約上投機取巧的地方唷,譬如票價下跌但是他們可以不退
款...)
確定不去的
越快解約賠越少
確定去的
在家念經拜佛SARS不要越來越嚴重
(我有問過認識的在帛琉駐台辦事處的人,他說他們目前還不會不歡迎台灣人)
另外也祈禱這家旅行社有良心
這樣也許連2000都不用賠(如果他們都還沒付訂金,其實他們無損失)
(如果沒良心的話,他可以搞一堆證據讓你賠都賠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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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權益要自己想辦法去爭取
如果旅行社完全沒良心
其實還有一招可以在契約上爭取權益(這等到確定他們沒良心再說好了...)
最後大不了
告上品保協會或觀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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