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tonyfish (fish)》之銘言:
: 昨天和永翔談過
: 又想了一個晚上
: 覺得接受永翔的說法
: 所以我會在和老師討論時提出
: 因此
: 有參加12/1&12/15&12/21的人
: 時數會多一小時
其實我有很多問題想要問你
我覺得你決定時數的方法似乎有些粗糙
活動組跟美宣組的時數差到快30小時??
真的有差這麼多嗎??
想請問你判斷每一個組時數的標準依據是什麼呢??
每組都有自己除了參加活動之外要花的時間
教案組要在腦中構想 否則活動怎麼會憑空出來呢??
公關組要打電話聯絡 還要接電話 否則怎麼會有人報名??
活動組要做功課 要設想每個帶活動的狀況 甚至要想如何跟小朋友互動
否則活動一定沒法進行吧
植解隊要看書 要查資料 要學習 不然怎麼會認植物? 不會認就沒法教 更沒法補充吧
還有其他的組 要做的事很多 而且很多都看不到成果
只要看不到成果 沒有實際可展示的東西 所花的時間都不是在時數裡面??
照這種標準認定認定的話
豈不讓所有人後悔 早知道就去美宣組??
我對美宣組沒有任何意見 也覺得他們很認真 很負責 成果也不錯
但是其他人的努力呢??
這麼少的時間能辦出活動?? 8小時?? 我相信救國團也辦不出來吧
每個組都有別組看不到的辛苦
不是有成品 才有時數
希望你仔細審慎思考
我覺得
每個人至少都會滿24小時
請你不要這麼主觀認定大家的時數
雖然是0學分
我相信大家都是重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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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inmaw 來自: 61.230.144.207 (12/27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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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nmaw (金毛是超猛B5成員) 看板: BOTANY_93
標題: Re: [公告] about 服務課時數
時間: Fri Dec 27 23:16:50 2002
※ 引述《ajor (海苔柚子)》之銘言:
: 時數應該是個人自己紀錄
: 再由組長做最後整理
: 一併報給忠翰吧
: 至少美宣組是這樣
: 所以並不是忠翰自己認定的喔...
我想不是吧
至少我從來不知道可以這麼做
那這樣是不是雙重標準呢??
如果美宣組可以個人整理
那我想每一位同學都應該有這樣的權利
似乎也比較公平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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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代
時數表讓大家自己整理吧
否則不公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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