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iosphere:借轉..謝謝 140.127.179.156 11/29
※ 引述《monkeydrufy (Nothing直笛Love)》之銘言:
: 禁中之禁? 搞文化大革命嗎? 我看乾脆這樣吧
: 新聞要18禁 因為內容完全符合你定的條例
: 政見要18禁 因為嚴重虎爛國人 造謠是非
: 報紙要18禁 因為內文更加聳動(還彩色咧)
: 還有喔
: A片是禁中之禁 抓到要坐牢
: 超人特攻隊是禁中之禁 因為壞蛋殘殺了很多好人
: 綜藝節目是禁中之禁 因為內容極其沒營養
: 這樣 好玩嗎? 還是民主國家嗎?
: 那依我看
我不知道整個討論串到底在憤慨什麼
「禁中之禁」?這種漫畫店老闆的發言何時代表新聞局了?
你去察看新聞局對於出版品分級的新聞稿,根本沒有禁止出版任何書籍
(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20265&ctNode=1429)
只是要出版商「自律」,將出版內容作分級...
再者,一堆道聽途說的消息...什麼「小叮噹」,「柯南」被列為限制級...
新聞局的新聞稿中還正好舉例指出這些作品是普遍級,節錄如下:
坊間一般老少咸宜之漫畫,例如「小叮噹」,
「少年偵探柯南」等仍是屬於普遍級出版品,
除非業者刻意改為成人版內容,則仍須標示為限制級。
而且根據Yaunzunsha網友所提供的限制級書目,也未見這兩部作品被列在限制級
什麼都沒查證,就一味的跟著一些謠言起舞,不覺得自己很可笑嗎?
我也在等BR的漫畫...今天出版社不出是出版社自己的決定,干新聞局何事?
另出版社困擾的反而是台北市即將通過的「台北市漫畫及人體圖片出版品租售
管理自治條例」,自己去看長鴻的網頁吧...
http://www.egmanga.com.tw/manga/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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