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1926年十一月, 甫獲普立茲文學獎的女作家艾娜費伯新出版了
一本小說, 以密士失必河上的演藝世家為軸心, 題名為"畫舫璇宮"
(show boat, 我不確定當初連載的名稱為何, 但是結集成冊出版的題名
是SHOW BOAT, 沒有副標題). 當時炙手可熱的作曲家傑洛姆柯恩
讀了這本小說(讀到一半) 就打電話給他當時的合作伙伴, 三十一歲的
奧斯卡漢瑪斯坦二世 (柯恩沒有固定伙伴, 漢瑪斯坦是他那一陣子的
合作對象), 要他也讀讀. 兩人一拍即合, 決定將之改編成歌舞劇.
由柯恩找門路向費伯女士取得版權. 無巧不巧, 柯恩數日後在戲院裡
看自己的新秀上演, 中場休息時與某位友人即其女伴在大廳相遇,
柯恩央求友人代為向費伯女士致意, 希望她能同意授權給柯恩和漢瑪
斯坦; 不料友人轉身向女伴介紹:
"這位是今晚的作曲家, 傑洛姆柯恩; 小柯, 請你來見見, 她就是普立茲
文學獎得主, 艾娜費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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