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e (大家一起踢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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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鄭重澄清中山絕無踢假球 嚴正抗議他校蓄意的汙衊
時間Sat May 22 23:35:34 2010
鄭重澄清中山絕無踢假球 嚴正抗議他校蓄意的汙衊 感謝陳玉梅議員仗義聲援
連日來許多媒體不斷的報導,本校足球隊參加台北市教育局主辦之國小教育盃五人制
足球賽踢假球事件,這是嚴重汙衊並損及中山國小聲譽的蓄意傷害事件。
檢舉者未帶選手證件依據競賽規則被取消參賽資格在先,又利用特權向承辦單位施壓
要求繼續比賽,接著因為無法晉級決賽,居然用此卑劣手段故意歪曲事實,提供不完整資
料給媒體及議員,企圖翻案以爭取獎盃,此種情形令人不敢苟同。 本校家長會基於「維
護學校名譽與師生人格」,有必要公開說明澄清事實,並要求還給中山國小與大龍國小清
白與公道。
一、感謝陳玉梅議員仗義聲援
本校家長會和大龍家長會於事件發生後,即刻進行了解,發現中山教練和大龍教練並
無不法或不當。檢舉者的指控顯然是蓄意混淆視聽達到自私的目的,此舉嚴重影響學校聲
譽、打擊教師士氣、損害學生尊嚴。家長會基於維護師生聲譽與權益,有義務對外說明並
討回公道,於是連袂向陳玉梅議員陳情,希望陳玉梅議員能為中山和大龍「澄清事實、洗
刷不白、討回公道」。感謝陳玉梅議員仗義聲援,於5月21日下午舉開記者招待會鄭重提
出抗議,要求各媒體平衡報導,並要求檢舉者公開道歉以還給中山及大龍國小學校與師生
清白。詳細請見各大報紙與電子媒體報導。
二、踢假球的指控何其嚴重?
近年來職棒踢假球事件引起輿論一片撻伐,這是全社會所痛心的事件。因此,要指控
他人踢假球能不慎重嗎?所謂「踢假球」定義何在?綜合媒體報導及社會普遍認知,至少
要有「受到威脅利誘、犧牲自己團隊利益、收受他人好處」等不當或違法行為,中山和大
龍的這場比賽,「事先沒有協議、沒有威脅利誘、沒有利益交換、沒有犧牲自己團隊利益
」,沒有「打假球」等等不當或違法的行為。這種以守勢為主要的策略,純粹是各自為自
己晉級戰術考量,檢舉者怎麼可以為達自私目的,來汙衊我們呢?
三、檢舉者違法、濫權、濫控,目的何在?
檢舉者未帶證件被取消比賽在先;又向承辦單位施壓要求繼續比賽;接著因為無法晉
級決賽,提供不完整資料給媒體及議員,企圖轉移其自己應負的「失敗責任」焦點,以獲
取不當機會,其目的已經是昭然若揭。這種行為難道符合教育意義嗎?難道可取嗎?不應
被譴責嗎?檢舉者的學校行政責任難道不必被檢討嗎?
中山和大龍國小蒙受不白之冤,接二連三的被各種媒體「一面倒」的無情報導,能
眼睜睜的繼續被汙衊不予回應嗎?
四、審判會議和教育局的調查,證明無打假球
本事件發生後第二天上午,教育局分別到中山和大龍來調查,確認中山和大龍並無「
打假球」情事,承辦學校也緊急開會確認「中山和大龍」這場比賽無違規是有效的比賽。
教育局馮主任秘書,在陳玉梅議員舉行之記者會中正式說明,確認「審判會議和教育局的
調查,證明無打假球」。
五、本校家長會誠摯的感謝陳玉梅議員仗義聲援,澄清事實還我清白;感謝各媒體朋友公
正平衡報導導正視聽;感謝教育局秉公處理並給予二校「澄清的機會」;感謝所有家長的
關心;感謝全國各界的溫馨相挺。
六、本事件已告一段落,希望還給本校校園安寧清靜。也請外界勿再以訛傳訛歪曲事實汙
衊本校,否則本校家長會不排除訴諸法律途徑。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國小家長會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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