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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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籍演變概況
以下分成
1).「中華全國足球委員會」時期、
2).「中華民國足球協會」時期、
3). 「中華台北足球協會」時期等三大部分敘述之。
一、 「中華全國足球委員會」時期(1954~1973)
1924年: 國民政府在國際奧會的會籍,即以「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Chinese National Oly
mpic Committee」為名,遷台後仍沿用之,各項運動協會也以「中華全國」為字首。
1954年: 中華足協得到國際足總的承認,當時就是用「中華全國足球委員會」的名稱,英
文是「China National Football Association」。
1973年: 中華足協改組,重新命名為「中華民國」(Republic ofChina Football Associ
ation, ROCFA)。唯,改組後的名稱一直未向國際足總更改,因此,在1980年之前仍沿用
「Chinese National」的名稱,只在會址部份改為中華民國足協。在這段期間,中華足協
的國際會籍地位曾面臨一些考驗。
(一)兩個「中國足球協會」(1954~1958):
1952年以後,中共開始進行取代中華民國會籍的活動。首先要進入的就是國際奧會。由於
中共一直就反對以新會員的方式進入國際奧會,而是要「取代」「中華民國」的會籍,不
過當時蘇聯建議應以進入為優先,使中共原先「先驅後進」的策略,轉為「邊進邊驅」。
另方面,國民政府有鑑於1952年奧運會主動宣布退出後,反使中共同以參加該屆奧運會,
於是改採觀望的策略。在兩方同時採取不退出的策略下,國際奧會在1954年同時承認兩個
「中國奧會」,國際足總也跟著同時承認兩個「中國足球協會」。直到1958年中共宣布退
出奧委會和國際足總等8個運動總會後,才結束兩個中國並存的奇特現象。此期間,兩個
「中國足球協會」仍暗中不斷較勁,包括:
a、 1955年,我國成為亞洲足球協會創始會員,而且由國人李惠堂先生擔任義務祕書,為
亞足聯成立出力甚多。
b、 1956年,國際足總會員大會於里斯本舉行,會中中共代表曾提出排除中華足協會籍之
議,但為我方代表李惠堂先生予以駁斥,終使中共代表無功而返。
c、 1956年,奧運會足球會外賽,我方和印尼的比賽,因印尼不願遵守國際慣例在比賽時
懸掛雙方國旗,我方乃退出比賽。
d、 1958年,國際足總會員大會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舉行,我方由李惠堂先生代表出席,
席中由於中共代表要求排除中華足協會籍不成,於是宣布退出國際足總。
從上述的明爭暗鬥之中,可以看出兩岸所進行的是一場零和的戰爭,然而由於當時國際情
勢使然,中共終究還擇退出國際足總一途。
(二)短暫的寧靜(1958~1973)
1958中共退出國際足總之後,直到1973年之間,除了1960年8月的國際足總會員大會外,可
以說是中華足協相當平靜的時期。當時蘇聯代表曾在會中提出排除中華足協之議,但以45
:8落敗。
此期間,中華足協順利地參加了許多重要的國際比賽,包括:\第二屆(1960)和第四屆(
1968)的亞洲盃足球錦標賽; 1960年的奧運會內賽,以及1964、1968、1972等屆奧運會的
會外賽 甚至在1966年,成為亞洲女子足球協會的重要創始會員。無疑的,1958到1973年間
並沒有會籍問題的困擾。
二、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時期(1973~1974)
1974年以後,中共開始進行取代「中華民國」在亞洲各種運動協會的會籍,茲分述如下:
(一) 亞足聯會籍被中共取代(1973~1974)
a、 中華足協的改組 由於中共在1971年「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於
是開始在各國際組織進行取代台灣會籍的工作。為此,中華足協特於1973年5月,在中央指
示下,將原來的「中華全國足球委員會」改組為「中華民國足球協會」(Republic ofChin
a Football Association. ROCFA.),以因應時勢的轉變。
當時的因應作為主要包括:舉辦國際足球比賽、提昇國內足球水準、對國際足總和亞足聯
及對我友好之會員國時常保持連繫。目的是為了強化運動實力及加強人脈關係,前者可以
提昇在國際足壇的地位,後者可以獲得他國在會籍上的支持。不過,中華足協雖已預作準
備,但中共的壓力卻是紛至沓來。
b、 亞運會會籍遭中共取代 1973年9月,亞洲運動協會在曼谷召開執行委員會,在日本和
伊朗的主導下,會中首先通過排除「中華民國」會籍案。緊接著11月在德黑蘭召開特別大
會,進一步將此議案加以確認,於是,我國在亞洲運動協會的會籍已遭排除,而1974年9月的亞
運足球賽也將無法參加。不過,當時國際足總卻有不同的意見:
(1) 1974年1月,國際足總於法蘭克福舉行執行委員會。會中除了反對中共以排除中華足
協為條件的入會申請案外,同時重申反對非會員國的中共參加德黑蘭舉行的第七屆亞運足
球賽。
(2) 同年6月,國際足總在西德法蘭克福舉行的會員大會,會中以57:48票,18票棄 權
,反對將科威特所提的排除中華足協之議排入議程。除了保住了中華足協在國際足總的會
籍外,也間接表示對亞洲運動會排除中華足協之不滿。
c、 亞足聯會籍遭中共取代 國際足總雖然表示並不同意亞洲運動協會的決議,不過此事尚
未就此打住。
1974年7月,國際足總在西德慕尼黑舉行執行委員會,在中共的運作及伊朗的強烈
要求下,會中竟然同意中共以非會員資格參加9月於德黑蘭舉行的亞運會足球賽。
更有甚者,9月亞足聯在德黑蘭舉行會員大會,伊朗以地主國身分,不發給我方代
表入境簽證,最後以觀光簽證入境的湯紹文、張金藻代表,也被架至門外,不得進入會場
。在科威特的主導下,通過決議排除了中華足協的會籍。於此,中華足協在亞足聯的會籍
也被中共所取代。
d、 國際足總的處置中共取代中華足協在亞足協會籍一事雖在1974年已經定案,但餘波盪
漾,一直到1978年才告平息,後續事件分述如下:
(1) 1974年11月: 國際足總會長夏維蘭治針對亞足聯9月的決定發表談話,表示:中華
足協是一個良好的會員,不容非法排除。他說:「任何地區的協會都不能決定由誰或不由
誰參加國際足總主辦的比賽,中共不是國際足總的會員,也並未申請入會。」因此,「國
際足總認為中華民國是合法的會員,在國際足總1976年蒙特婁大會以前決不能加以變更。
」
(2) 1976年7月: 國際足總於蒙特婁召開會員大會,討論中共排除中共以排除 中華足協
為條件的入會案。由於多數會員主張應遵守會章,於是以51:5票反對將中華足協排除,主
席宣布「排除中華足協案不能列入議程內討論。中共可以純綷的、簡單的、無條件的重新
入會。」亦即國際足總已表示接受中共入會,但並不排除中華足協的會籍。
(3) 1976年10月: 國際足總在布拉格舉行執行委員會,決議亞足聯應確保中華足協的亞
洲會籍。數日後,宣布不接受中共以取代中華足協會籍為條件的入會要求,並限中共於10
月16日以前撤銷這項條件,否則將取消中共的會員資格。
(4) 1976年10月: 國際足總會長向亞足聯會長表示,對亞足聯排除中華民國和以色列的
決定應加以糾正。
(5) 1977年5月: 國際足總執行委員會,決定限亞足聯在8月4日前恢復中華民
國和以色列的會籍,否則將停止亞足聯的權利及活動。
(6) 1977年6月: 亞足聯副會長阿塔貝,急電足總請求暫緩制裁行動。7月, 亞足聯執
委會邀請國際會長與會,聽取意見;8月,足總宣布對亞足聯的制裁限期延長至1978年1月12
日。
(7) 1977年12月: 亞足聯在香港召開特別會員大會,討論足總要求重新討論排除中華民
國和以色列案,結果仍然維持原案。國際足總則在知悉亞足聯的決定之後,立即發表聲明
,表示亞足聯必須在1978年1月12日以前,取消承認中共及排除中華民國和以色列的決定,否
則將面臨制裁。
(8) 1978年1月: 國際足總在阿根廷布宜諾艾利斯開會,會中討論制裁亞足聯一案,結
果因為世界盃將在6月分舉辦,為免影響比賽的進行,決定將制裁亞足聯一案擱置,中共會籍
暫存,僅決定成立「五人小組」會商解決。面對中共一波波的攻勢,國際足總先是信誓旦
旦,有非制裁亞足聯不可之勢,然而從後續的處置看來,面對國際現勢,國際足總也有它
無力的一面。
(二) 轉進大洋洲足球協會(1975~1977)
當1974年亞足聯會籍被中共取代之後,中華足協隨即在1975年9月向大洋洲足球協會中請入
會,並為大會所同意。1976年2月,大洋洲足協會員大會,在紐西蘭屋崙舉行,正式通過承
認中華足協為正式會員。
8月,國際足總祕書長函知我方,同意中華足協在大洋洲足協的會籍。1977年1月,國際足
總出版的通訊錄,已將中華足協由亞洲區移至大洋洲區,會名更為「China Rep.」,亦即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之謂。並在1977年3月由男子代表隊,參加1978年世界盃足球會外賽的大
洋洲預賽,但未能入圍。
(三) 大洋洲會籍遭到暫停(1978)
雖然中華足協暫時在大洋洲足協找到棲身之所,但是,來自中共的壓力卻不曾停歇。除了
前述在亞足聯會籍問題的餘緒之外,還有退出蒙特婁奧運會的餘波盪漾,直接針對國際足
總會籍的爭執議題不斷湧現,包括:
1、 1977年6月,國際足總會長在布拉格的記者會中表示:「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已被要求必
須更改名稱,使它不代表中國」,因為「在仔細作過法律的研究之後,我們發現中華民國
有一個合法設立的政府,它有出口和進口貿易,我們必須接受它是一個國家,但是我們不
能讓它在國際足總中,使用中國這個名稱」,「基於這個理由,我們已決定,中華民國足
球協會必須變更它的名稱。它可以稱為台灣足球協會,或福爾摩沙,或台北足球協會,或
任何它喜歡的名稱。」
2、 1978年5月,國際足總在阿根廷布宜諾艾利斯舉行會員大會,會議中伊朗代表提案排除
中華足協會籍,讓中共入會。由於不符會章精神,引起很大的爭議及冗長的討論,甚至有
些會員和支持中共的代表互相對罵。最後主席裁定:「執行委員會將在一年或兩年內,宣
布它對中國問題之研究報告,仍將提交下屆大會或臨時大會決定。」亦即,在一、兩年內
將沒有會籍的問題。不過,在大洋洲足協會籍方面就沒有那麼順利,同年(1978年)大洋
洲足協的會員大會中議決:中華足協在大洋洲足協的會籍,因名稱問題暫遭擱置,會員權
利因而被暫時停止。顯然「中國問題」也在亞洲之外開始發酵。
三、 「中華台北足球協會」時期(1981~)
(一) 會籍名稱的更改(1980~1981)
1980年,受到同年國際奧會決議在台灣的中華奧會必須更名為「中華台北」的影響,國際
足總也主動將中華足協的會籍名稱改為「中華台北」,由於當時「奧會模式」尚未簽訂,
我方自然不肯接受,於是會籍等於變相的暫停。1981年3月,「奧會模式」簽訂之後,中
華足協於同年5月,更改會名為「中華台北」,並採用現今所使用的新會旗,重新進入國際足總。
(二) 重返大洋洲足協(1982)
1982年12月,中華足協依奧會模式,重新恢復大洋洲足協會籍。
1986年,中華女子足球也依奧會模式,加入大洋洲女子足球協會。事實上,中華女子足球
早在1966年成立的亞洲女子足球協會時,即為創始會員,並參加了1977、1980、1981年的
亞洲盃女足賽,連獲冠軍。不過,由於它不是國際足總承認的組織,因此一直相安無事。
直到1983年,國際足總下令亞女足協必須歸屬亞足聯管轄,同時要求在台灣的中華女子足
球必須以奧會模式重新登記,為了避免和中共同場比賽,於是退出亞女足協,並於1986年
進入大洋洲女子足球協會。同年3月首次參加第二屆的大洋洲盃女盃女足賽,獲得冠軍。
1989年4月,告別大洋洲盃女足賽最後一仗,我隊又得冠軍。
(三) 重返亞足聯(1989)
由於大洋洲足協位於偏遠的南半球,對我國的球隊參賽十分不便,加上政情轉變,各界人
士都支持我國重返亞足聯組織,於是乃在1989年5月向國際足總申請重返亞足聯。同年7月
,國際足總執行委員會,同意我方仿奧會模式,重返亞足聯。
1982年12月香港亞洲盃足球賽,是台灣女足隊回到亞足聯的第一項比賽,在大會刻意的安
排下,第一使即和大陸對壘,雖然敗於大陸隊獲得亞軍,但是卻為兩岸足球運動長期以來
不相往來的過往,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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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 一定煩死足總了
不過 還真的被併入大洋洲過才是我最驚訝的
嗯...不過我們這裡已經風氣不興很多年了
不諱言1982後
對岸的足球實力是一日千里
相較之下 或許我們可以稱為向下沉淪
時代變了 你走你的陽關道 我走我的獨木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