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張誌家接受性招待 收280萬元
僅管La New熊隊前球員張誌家否認打假球,但檢方起訴書內容指出,張誌家不僅配合打假球
,還先後共收取「雨刷」蔡政宜的新台幣280萬元及接受性招待。
板橋地檢署偵辦打假球案今天偵結,起訴書指出,張誌家於民國97年3、4月間,在「雨刷
集團」白手套黃俊中帶領下,前往綽號「忠哥」莊正忠位於高雄的居所,認識了雨刷集團
主謀「雨刷」蔡政宜,在蔡政宜提議下同意配合打假球,當時還先向蔡政宜索取100萬元。
張誌家97年5、6月間以家裡需要錢為由,向蔡政宜索取打放水球的前金130萬元。同年7月
間分紅時,張誌家獲15萬元,但他復以家裡需要錢為由,要求蔡政宜多給點錢,蔡政宜也
多給35萬元,共索取50萬元,張誌家累計向蔡政宜索取金額達280萬元。
起訴書指出,張誌家、蔡宗佑及蔡英峰等人97年間曾接受蔡政宜招待,在高雄某有小姐坐
檯的KTV飲酒唱歌,張誌家與蔡宗佑當晚還帶小姐出場到汽車旅館性交易,所有包場費、
鐘點費及性交易費用都由蔡政宜負擔,張誌家2人僅支出住宿費用。
La New熊隊前現任球員共有張誌家、黃俊中、蔡英峰、蔡宗佑、蔣智聰、許文雄、許志昌
、許志華、黃小偉及林津平等10人涉案,除了張誌家外,其餘9人坦承收取26萬元到100萬
元不等的不法利益,合計達626萬元以上,9人共繳回67萬元犯罪所得並獲緩起訴處分,僅
張誌家遭檢方依賭博等罪嫌起訴並求刑有期徒刑2年。990210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
521,5120185+132010021001649,00.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4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