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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ohoohoo (小指的願望)》之銘言: : 我先生是公務人員,我是老師但是目前是請兩年的進修假在唸書, : 留職停薪中,不是育嬰假喔是進修假,不知道這樣符合申請托育的 : 補助費的條件嗎? : 我可以不要開就業證明,出示就學證明嗎? : 不知道有沒有比較瞭解的媽咪可以回答一下...謝謝~ 一、依據: 行政院97年3月27日核定修正之 「建構友善托育環境~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二、主辦單位: 內政部兒童局。 三、補助對象條件--一般家庭 家庭年總收入150萬元(含)以下之受僱者家庭, 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因就業, 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幼兒,而需送請保母人員照顧者。 ※受僱者定義: 1.受僱於政府、學校或公民營事業單位者。 2.勞動基準法所稱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者。 3.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及第8條參加勞工保險者。 4.以上三類均需就業且善盡依法繳納工作所得稅之國民基本義務。 四、補助標準--一般家庭 補助每位幼兒每月3,000元,補助至幼兒滿2歲止。 個案分析: 首先您先生是公務人員,而您是老師,符合上述受僱者定義第1條, 「受僱於政府、學校或公民營事業單位者。」 至於家庭年總收入150萬元(含)以下的部分.. 就我的認知,公務人員年總收入應為13.5個月(月俸+1.5個月年終&考績) 假設2人薪水相同,1個月薪水為45,000元, 無任何業外收入(股票、基金之類) 年總收入:45,000(元)*13.5(月)*2(人)=1,215,000,121萬5千 未超過150萬元,亦符合申請要件。 但是我不知道您真實收入情況, 如果您夫妻2人月收入加起來超過11萬1千5的話,可能就無法申請了。 另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因就業, 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幼兒,而需送請保母人員照顧者的部分.. 注意到這條款了沒?? 它要求"雙方必須就業",意即如果父母任一方不提出"在職證明", 那麼補助的3000元就跟您謝謝再聯絡。 給您的建議: 1."就學證明"就免了,政府不吃這一套。 2.趕快弄清楚老公到底賺多少錢, 記得再加上自己之前尚未請進修假的薪水及私房錢, 年收入超過150萬的話就別想了吧。 3.回學校想方設法申請到有用的"在職證明"。(有一定難度) 4.確認保母是否已加入"社區保母系統",不要忙到最後變成一場空。 5.公務人員及老師們應該有更棒的補助方式,請多詢問週遭同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69.124
kareon:好專業的回答^^ 03/05 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