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qurn:那我繼續繳勞保 ;健保可以轉去我老公那邊加保嗎? 05/19 14:11
→ aqurn:因為我媽跟我女兒都是跟著我保 但是離職之後自費1000多就不 05/19 14:12
→ aqurn:划算了@@ 這樣會影響津貼嗎?還是不相關? orz~~ 05/19 14:12
→ aqurn:對不起 我問題很多啊~Orz.. 怕一個沒弄好 沒津貼貼補家用O_Q 05/19 14:14
依照你現在的狀況
1. 先跟公司請育嬰假,並請公司幫你申請育嬰津貼
勞健保先不要動
你自己負擔的部分 你還是要繳掉
公司負擔的部分 是由政府買單
2. 如果你的育嬰假橫跨產假 那就請公司在幫你申請產假津貼
3. 產假結束後,看你自己用什麼方法弄到非自願性離職單 或約聘契約書
可以領半年的失業補助
加上你有三個小孩 你可以領到80%的失業補助津貼
或 產假結束以後,可以去申請第二次育嬰假及津貼
半年後申請失業補助
當然一切都要合法
非自願性離職單 或是 約聘契約書
都要你們公司願意給你 你才能拿到最後的失業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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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76.166
→ aqurn:太棒了 我把這篇轉貼我個人板做備份~~ 肝溫 >3<~ 05/19 14:36
→ forty1001:順道問:原來約聘契約書可以請領失業補助? 05/19 15:40
→ Clr:可以 約聘契約最少要半年 約聘結束後一個月沒找到工作即可申請 05/19 15:44
推 truehope:那我離職未滿一年 已有領失業給付是否還可請領生育津貼?? 05/19 18:08
→ Clr:樓上 可以 一年內效力都在 05/20 09:55
→ forty1001:天啊,我虧到了... 我以為約聘不能領失業給付 >"< 05/20 13:54
→ windsaga:請問一下那 離職未滿一年 非自願性離職可以請領生育津貼? 05/20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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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r (果然我遇到瘋子了) 看板: BabyMother
標題: Re: [其他] 關於勞保的生育跟育嬰津貼
時間: Thu May 21 15:08:14 2009
以下舉例是以懷孕中且已育有一子的媽媽
: 1. 先跟公司請育嬰假,並請公司幫你申請育嬰津貼
: 勞健保先不要動
: 你自己負擔的部分 你還是要繳掉
: 公司負擔的部分 是由政府買單
: 2. 如果你的育嬰假橫跨產假 那就請公司在幫你申請產假津貼
: 3. 產假結束後,看你自己用什麼方法弄到非自願性離職單 或約聘契約書
: 可以領半年的失業補助
: 加上你有三個小孩 你可以領到80%的失業補助津貼
: 或 產假結束以後,可以去申請第二次育嬰假及津貼
: 半年後申請失業補助
抱歉 回自己的文章
以下保險年資 都是指就業保險 不是勞工保險
我查了一下規定
育嬰假津貼的部分
他仍然有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才能申請
但如果已經申請過一次
第二次申請育嬰津貼的時候
是不是保險年資要重新計算滿一年才能申請?
答案是不需要
只有「失業補助」領完六次後,保險年資要重新計算
領過失業補助的媽媽要注意
如果你已經領滿六次的失業補助後
你要領育嬰假津貼 那要等你上班投保勞保就業保險滿一年後
你才可以領育嬰假津貼
所以我的第三點
「或」以後的事項 是對各位有機會先後領育嬰補助及失業的媽媽比較有利的
還有之前w提到的
育嬰留停的部分
自負額勞健保還是要自己付,但給付年限可以拉長至三年
意思是說你請育嬰假期間勞健保費可以延繳不被罰款
但最終還是要繳
原來雇主負擔的部分 由政府幫你繳
(我都快變專家了XD)
推 feathery:推~ 05/21 15:10
推 aqurn:有用大推~~ \\o__o// 05/21 15:11
※ 編輯: Clr 來自: 118.169.170.217 (05/21 15:28)
推 Docy:幫推喔 05/21 16:12
推 akakapo:推專業文~ 05/21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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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lu (芬) 看板: BabyMother
標題: Re: [其他] 關於勞保的生育跟育嬰津貼
時間: Fri May 22 18:36:42 2009
勞保局網站的最新消息那裡有
去那看就最清楚啦~
http://www.bli.gov.tw/sub.asp?p=0000009&a=0014950
轉貼一下新聞稿好了,育嬰津貼在第三點重點:「未來只要參加就保年資累
計滿1年的勞工,子女在3歲以下,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不論
父或母都可申請津貼。給付標準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每一子女父母各
得請領最長6個月,合計最長可領12個月。」
98.03.31就業保險法修正案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工就業安全保障大躍進
立法院於今(31)日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修正案,勞委會表示值此世界金融風暴衝擊國內
經濟環境及勞工失業問題之際,能夠修法完成對勞工來說,是最好的賀禮,未來勞工就業
安全保障更上一層樓,所有550萬名參加就業保險的受僱勞工將可受惠。
主委王如玄特別感謝勞工朋友的督促及各政黨委員共同費心竭力為勞工爭取權益,本次修
法係就業保險92年開辦以來最大幅度的調整,擴大加保對象、增加給付項目及延長給付期
間等對勞工就業安全保障均有莫大助益。
本次修法重點包括:
一、考量勞動年齡往後遞延之趨勢,並保障勞工加保權益,將加保年齡上限由60歲提高至
65歲。
二、本國人之外籍配偶、大陸及港澳地區配偶依法在臺工作者亦可能面臨失業之風險,為
提供其就業安全保障,將其納入就業保險適用對象。
三、增列發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主要用意,是希望勞工育嬰期
間可保有工作,穩定就業,又可以領取津貼,保障其基本生活。未來只要參加就保年資累
計滿1年的勞工,子女在3歲以下,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不論
父或母都可申請津貼。給付標準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每一子女父母各
得請領最長6個月,合計最長可領12個月。勞委會強調這樣的設計,對於落實性別平權,
父母負有共同育兒責任,及降低就業市場對女性之就業歧視,可說是邁開一大步。
四、延長中高齡及身心障礙失業者失業給付期間至9個月:現行失業給付發放標準為勞工
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最長可領6個月,考量中高齡及身心障礙失業者,其平均失業週期
較長,再就業比一般勞工困難,故為加強保障其失業期間之基本生活,延長該等失業給付
請領期間最長可領9個月。
五、失業勞工依扶養眷屬人數加給給付或津貼,最高可為平均月投保薪資80%:考量失業
勞工面臨工作收入來源中斷,將連帶影響其家庭生計,增列有扶養無工作收入的配偶、未
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每一人可加發平均月投保薪資10%,最多加計20%,故給付或津
貼標準最高可領到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80%。
六、增列得辦理僱用安定、創業協助等促進就業措施,協助企業與勞工一起渡過經營困難
期,發揮穩定就業的功能。
勞委會表示,後續相關子法研擬、行政籌備及宣導工作等配套措施,已積極辦理中,有關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延長中高齡及身心障礙失業者失業給付期間部分,預計上半年可施行
。
※ 引述《Dicty (PP寵物館)》之銘言:
: 拍謝!!
: 我應該是被這新聞誤導了
: http://www.epochtimes.com/b5/7/4/4/n1668576.htm
: 這是之前四月份的新聞了 勞委會勞工保險處處長說的
: 但是後來立法院修掉了
: 所以還是6成薪按月發(我也跟勞保局確認過了)
: 還有就是六月才開始發~所以我也還沒領到
: 如果造成不便,非常抱歉!!
: ※ 引述《Clr (果然我遇到瘋子了)》之銘言:
: : 我剛有打去勞保局問了喔
: : 這個是舊版本草案中的規定
: : 現在通過的新法
: : 是每個月實領六成
: : 所以是真的六成XD
: : 不用再打八折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