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rifywang (梅子)
看板BabyMother
標題Re: [討論]預定催生,要不要告訴公婆呢?
時間Thu Oct 4 14:37:02 2007
昨天剛好拿到一本九月份的"嬰兒物語"雜誌 裡頭就有一篇文章"預產期過了行不行"
是個專做人工生殖的名醫寫的 我來摘錄一下重點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找這篇文章來看
(一)一般預產期的算法:只適用於月經週期規則的婦女 如果遇上月經不規則的婦女
要在懷孕早期 先用超音波確定懷孕日期 再藉推估預產期 否則臨床上就無法認
定是不是有過期妊娠的問題
(二)足月生產的定義:(1)單胞胎→37週-42週間生產都算 超過時間仍無產兆 即為過期
妊娠 其發生的比率大約有10%
(2)雙(多)胞胎→有學者認為是超過40週之後 也有人主張38週以
後 現今雙(多)胞胎多數以剖腹生產 所以比較沒有過期妊娠的
問題
(三)預產期過了的症狀或徵兆:(1)羊水過少導致胎兒活動減少
(2)胎盤鈣化
(3)胎兒心跳異常 常需要進行緊急剖腹
(4)過度成熟症
(5)胎兒體重過重 發生巨嬰症的機慮增加3-7倍 也提高
一些風險 ex.產程遲滯 新生兒窒息 肩難產等
(四)媽媽超過預產期的危險性:造成胎兒周產期死率及罹病率明顯增加
(五)媽媽超過預產期的應變:雖然超過42週才算是過期妊娠 但若超過41週 就要小心是
否有羊水過少 胎盤功能下降 胎兒心跳異常等變化 以選擇
適當途徑與時間分娩 以降低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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