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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要去月子中心前看了很多文章,不過好像在合約的部份 大家比較少提到,加上今天去合格的月子中心簽約碰到的事, 讓我覺得不得不說出來讓大家要小心一點 只要是合格的月子中心,應該是要照著衛生署公佈的 ----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 其中要特別注意的是第十三條,內容如下: 產婦或嬰兒進住後,因可歸責於乙方(月子中心)之事由,致乙方無法繼 續履行契約者,甲方得終止契約,乙方除應退還溢收費用外,甲 方並得請求契約終止後,依未住滿之日數費用百分之 得少於百分之十),作為損害賠償,甲方(產婦)如能證明因此受有其他 損害時,並得另行請求損害賠償。 -------------------------------------------------------- 我會特別注意這條,是因為我看到很多住月子中心的baby有在院內被感染的問題 但事後都只能任由月子中心主導,有的黑心的還不賠償 而這一條就是可以索取賠償條款 但我去這家合格的月子中心,就沒有列到這條, (p.s.還不讓我們將合約帶回家看,只能當場看, 而且不能更改或是加註任何條文,也沒有政府說的審閱期) 跟櫃檯小姐反應後,小姐就很冷淡的把合約收走說:如果你有意見,建議你不要簽~ (聽到這句話,我火就上來了) 我就說,你們沒有照著衛生署公佈的契約走,如果我打去衛生署問, 這樣對你們醫院也很不好吧~ 這時小姐才趕緊改口說,新的合約正在改,等改好我再通知你 我又問,那如果先前不知道就簽約的孕婦怎麼辦,他說就只能照舊合約走 所以再再證明了,權益是要自已爭取的,他們是合格的月子中心都可以 不照衛生署規定走,合約只寫對自已這方有利的!! 真的很不公平,價格已經連三漲了,在硬體、軟體設備都沒有增加的狀況下 還訂定對我們不利的合約,真的很令人氣結~ 也令人失望的是,政府該負的監督之責都是非常被動的,什麼事只能自已小心一點 會寫這麼多,就是覺得如果能在發生事情前,大家都能小心保護自已的權益 就不會有事後無助、勞心又勞力的爸媽, 也讓月子中心知道,不要心存僥倖的作法,侵害我們的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60.80
DuckChien:推~ 07/03 22:09
> -------------------------------------------------------------------------- < 作者: indoly () 看板: BabyMother 標題: Re: [月子] 要去月子中心簽約前請注意!!小心權益受損 時間: Tue Jul 3 22:50:25 2012 看到這篇,我想反推一下新竹的麗晶, 簡直是黑店..... 在新聞播報定型化契約之前,我已經去簽約, 所以,當時不知道她們超收訂金. 後來,因為在網路上漸漸看到一些關於麗晶的負評, 及聽到同事談論關於麗晶的負評, 我決定去退訂. 那時,我也才知道原來麗晶超收訂金 我要求她們以政府的定型化契約來算訂金 結果,小姐冷冷的說,「超收就超收了」 最後少退給我約1000元 再扣掉試吃月子餐的費用 雖然少退一千多塊錢,也不是挺大的數目 但覺得她們連這點錢都要貪,感覺就很差 以月子中心這種服務態度 若要真的住上一個月,可能也不會多開心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80.162
apapipo:所以才會寫這一大篇,希望大家要合力硬起來!不要白白被騙 07/03 23:03
yuffy:傷腦筋, 我也是預訂麗晶, 看到一些負評真的很擔心, 但這麼 07/04 00:10
yuffy:突然, 也不知道要換到哪一間 07/04 00:11
nasadream:正住在裡頭 我覺得還不錯阿 他們固定定金是10000樣子 07/04 00:35
> -------------------------------------------------------------------------- < 作者: apapipo (apapipo) 看板: BabyMother 標題: Re: [月子] 要去月子中心簽約前請注意!!小心權益受損 時間: Tue Jul 3 23:19:54 2012 原文太長了,我補充一下 關於這條賠償條款,是政府依據衛生署修正公告 「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屬於其中應記載的部份,如果不記載就是違反規定 目前查詢過,只有台北市會每年評鑑,合約也是評鑑的重點之一 所以其他縣市的只能自求多福了~ 下面網站的新聞,有說明,有興趣的可以看看 http://goo.gl/gMAK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