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出來後,這對夫妻在美國的一些fb group被批評得很慘,
特別是領有美國身份的人,大家會埋怨自己在美國繳稅那麼辛苦,
有些人來美國生個孩子,就能夠佔用資源,
於是也能夠同理,明明主要收入在美國,回去臺灣申請補助佔用資源做什麼呢?
你們或許未持有美國身份,也未在台灣生活掙得主要家庭收入來源,
因此又像浮萍沒有根而沒有同理心,又具有申請兩地補助資源的合法優勢,
所以能夠理直氣壯。
我是不懂得回台灣去申請這些補助的人,光是未就業津貼一條就想都沒想過了,
當然,十萬欸,申請一次我們一家四口回台灣的機票都有了,
而且我可以明擺著根據法源而理直氣壯,甚至笑其他人就是沒這條件可領雙資源
可是制度和法源,不應該讓一個人忘了同理心,忘了有更需要這些資源的人,
你們或許在美國生活得很辛苦,非常需要這筆錢來緩和一點經濟壓力,
甚至純粹是你老婆個性熱情,喜歡分享,
可是真的,“一切合法,謝謝指教”,不會讓人尊重你們,
關於生育的相關補助,這補助的初衷是為了讓台灣的生育率提高,
但你們也同樣具備美籍的孩子,很有可能留在美國長大,將來不會回台貢獻。
我想你們非常清楚,你們之所以能夠獲得這份資源,特別是未就業津貼這項,
那純粹是台灣這個國家,在制度建立上,對於人性的信任與寬厚,或鬆散,
而讓你們有了空間去理直氣壯,去據理力爭。
可是真的,這樣的態度,很難讓人尊重你們。
而我想說的是謝謝,謝謝你們讓制度的建立漏洞,有機會讓人看得更清楚,
同時也讓這制度未來對於真正弱勢的檢視,可能變得更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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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想,住美或住台的網友彼此爭執,關於“在美國已經賺那麼大了blah",
這爭執點完全沒意義,各自的辛苦和快樂,都無關於這制度的漏洞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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