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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講一下就好,其實之前推文都有版友提到了。 本案爭點其實是: 「縱使」認定有過失(或者稱醫療疏失) 也因為無法認定有「損害」而無法請求, 因為有無損害是利益衡量比較後的結果, 而「先天殘缺出生」的比較基準是「「未曾出生」, 注意,比較基準「不是」健康出生, 因為在先天缺陷存在的情況下, 一旦出生注定是殘缺的出生, 只是若在24週之前發現的話, 父母有墮胎權,墮胎結果就是「未曾出生」 而在利益衡量的天秤上面, 殘缺的生命是有生命,未曾出生是無生命, 兩相比較,基於人性尊嚴存在的前提是活著 若無生命根本無法談人性尊嚴, 結論就是殘缺的生命會「大於」無生命, 所以不能認為有受「損害」。 無法認定損害,自然不可能請求損害賠償。 Ps.注意這裡所指的先天殘缺是發育上的先天缺陷,典型如唐氏症與各種基因缺損的病變 ,? 對此議題想進一步了解的版友, 可以搜尋"wrongful birth" 或"wrongful life" 國內外其實都有討論了。 ※ 引述《OHGURO (大黑)》之銘言: : 看到某些推噓文讓我很憤怒。 : 有照過超音波的難道不知道,在”那麼多次“的 : 的超音波檢查中要看不出胎兒缺少兩隻手一隻 : 腳的機率反而是微乎其微的!捫心自問,讓你們 : 自己手上握著那根器材檢查胎兒5分鐘x15次, : 你們真的會看不出自己的寶寶缺了兩隻手一隻 : 腳?! : 不用思考便知道,就是醫師在打混。或許玩弄 : 法律醫師可以免責,但他只要多用心 : ”一分鐘“檢查出狀況,便可給與這對父母一個 : “選擇”或是“準備”的機會,就因為醫師天殺的 : 漫不經心!!! : They didn't even have a chance! : 可以問問你們的產科醫師,照15次超音波卻 : 直到生產後才發現嬰兒少兩隻手一隻腳的機率 : 有多少!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3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102.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497023290.A.372.html ※ 編輯: frommars03 (36.236.102.27), 06/09/2017 23:50:30
keydata : 爭議點是小孩的損害賠償還是父母的損害賠償……06/10 00:02
mirrorhide : 兩者都不構成~06/10 00:03
keydata : 對小孩來講,先天性異常生出來沒有損害賠償的問題,06/10 00:04
keydata : 但父母呢……,雖然這樣說很殘忍……06/10 00:04
keydata : 檢查出來沒生下來,跟沒檢查出來生下,對父母來說06/10 00:06
keydata : 為何不構成?06/10 00:06
frommars03 : 父母只有墮胎選擇權,是否屬「權利」受侵害有疑問。06/10 00:08
mirrorhide : 請把文章看完~06/10 00:08
frommars03 : 這真的很難三言兩語解釋清楚,其實國內外非常多文獻06/10 00:09
frommars03 : 了.....06/10 00:09
keydata : 問題是生下來,父母正常生活的權利?06/10 00:10
實際上社會不乏知悉自己孩子有先天基因缺陷而將孩子生下來的父母,相信這些父母選擇 陪伴孩子度過不平凡的人生,怎麼能說什麼樣的生活才是正常的權利?
frommars03 : 由於墮胎選擇權無法認為是民法侵權行為的「權利」,06/10 00:14
frommars03 : 頂多認為是利益,依照民法第184條第一項後段,僅在06/10 00:14
frommars03 : 加害人「故意」「違背善良風俗」加害時,請求權才會06/10 00:14
frommars03 : 成立。06/10 00:14
※ 編輯: frommars03 (36.236.102.27), 06/10/2017 00:17:10
prostar : 推觀念06/10 00:29
Yaomini : by c 06/10 00:44
bnwhr : 國外很多領養了因為被原生父母認為有所謂"缺陷",包06/10 00:44
bnwhr : 括先天基因,後天生病,還有"性別",父母正常生活的權 06/10 00:45
Florabee : 國外的社會福利和台灣不能比 06/10 00:46
bnwhr : 利如何定義?很多亞裔女孩被父母認為是家庭的缺陷 06/10 00:47
bnwhr : 社會福利不是無上限的,他們也是必須犧牲很多去領養 06/10 00:48
bnwhr : 跟繼續治療被拋棄的小孩,精神經濟都要付出很多 06/10 00:49
Charmeur : 推 06/10 01:14
salufan : 推這篇文章! 06/10 01:28
stoub : 推 06/10 02:32
annit : 法律這種很邏輯性的東西,大概也是頂新地溝油為什 06/10 05:01
annit : 麼無罪的原因吧!善於弄法者總是贏家,說醫師無罪 06/10 05:01
annit : 的誰又願意當那對父母呢 06/10 05:01
其實損害賠償這種單一、針對個人的風險分配制度,在這種案例是明顯不足的,所以社會 福利與保險的角色就很重要。 殘缺的生命有沒有出生的權利已經涉及很上位的價值判斷——孩子出生前,父母固有墮胎 選擇權,一旦孩子出生,若承認出生是損害無異剝奪孩子存在的價值。這並不只是法律層 次的邏輯之爭,當然我們的社會在社會福利制度仍有很多不足,但講出「誰願意當那對父 母」這樣的話,背後隱含的隱含不只抹殺孩子存在的意義,也小看了世界上很多選擇讓殘 缺生命出生的父母啊....
sjanwang : 簡單的說,孩子會有這樣問題不是醫師造成,現今科 06/10 06:32
sjanwang : 技也難以做到100%檢查出來才會免責06/10 06:32
keydata : 樓上的論點在只檢查一次跟檢查9次的一樣嗎XD06/10 07:59
※ 編輯: frommars03 (36.236.102.27), 06/10/2017 08:28:27
chung423 : 推這篇,這真的是很困難的問題 06/10 08:38
chung423 : 也推原po在上面推文的解釋 06/10 08:38
kenneth0424 : 推 06/10 08:52
Homeparty : 我親戚就是黏多醣症的高風險群,當初可以檢查沒去, 06/10 09:02
Homeparty : 生下來小孩詢問父母為什麼把我生成這樣,多心酸 06/10 09:02
cloud520 : 這個案例套到上面的問答,媽媽能回答:「要不是醫 06/10 10:42
cloud520 : 生沒看出來你有病,我也不會把你生下來」嗎?青春 06/10 10:42
cloud520 : 期的彆扭常常都有,被加倍否定更讓人難過吧 06/10 10:42
markliu : 網路上的文章都有紀錄,這個爭議相關文章以後小朋 06/10 11:05
markliu : 友也會讀到,大家不要說話太重。 06/10 11:05
ncube : 推這篇 06/10 13:46
pprun415 : 推06/10 14:05
vivian310 : 既覺得醫生沒疏失,以後懷孕都給他看啊,生出沒手腳 06/10 16:30
vivian310 : 的小孩也請不要怨醫生 06/10 16:30
bnwhr : 小孩已經來到這世界上,希望他以後身邊有人時常提醒 06/10 19:28
bnwhr : 她,她是個寶貝,給他多一點微笑跟鼓勵 06/10 19:32
bnwhr : 同意原PO,在國外很多父母知道小孩有殘缺還是會生,十06/10 19:34
bnwhr : 幾年前還是學生時候跟其他同學討論過這問題,很慚愧06/10 19:34
bnwhr : 的發現會把小孩留下來的竟然是來自"家庭觀念"不重的 06/10 19:36
bnwhr : 國家或文化,有些社福比台灣還差,很值得深思 06/10 19:38
fruitfox : 推觀念 06/10 22:34
annit : 原po你說「背後隱含的隱含不只抹殺孩子存在的意義,06/11 01:05
annit : 也小看了世界上很多選擇讓殘缺生命出生的父母啊... 06/11 01:05
annit : 」問題是這位醫師並沒有給這對父母思考和選擇的機會 06/11 01:05
annit : ,如果產前就知道還是生下來,至少心理建設,尋找 06/11 01:05
annit : 資源等等都會比生出來才知道來得好,我並沒有小看又 06/11 01:05
annit : 立的父母,但是完全能理解她們的憤怒!尤其她們家 06/11 01:05
annit : 境並不好。大家生小孩前都至少會有生育計劃考量經 06/11 01:05
annit : 濟,更何況是照顧殘缺生命需要的不只是勇氣而已 06/11 01:05
annit : 殘缺的價值有沒有出生的權利不應該這位...只按照健 06/11 01:06
annit : 保最低標準看診的醫師來決定 06/11 01:06
殘缺的生命有沒有出生的權利? 我們不是全知者,沒有人敢對一個「已出生」的生命說「你沒有出生就好了」,生命存在 的不可侵犯性與神聖性,不因個別家庭經濟教育程度差異而有別。 當然這種案例的風險分配是很困難的, 即使認為醫療人員有疏失,從風險分析角度來看,將此種風險全盤歸醫療人員承擔也是不 可能的,因為先天殘缺不是醫療人員介入造成的,是不可抗力註定會有的啊,只因為醫療 檢查沒有發現,就要將殘缺生命出生後的照顧責任(不能說是損害賠償,因為出生不是損 害)轉嫁給醫療人員負擔,顯然不合理。因此我文中也有提到,社會福利制度的完善與保 險規劃,適度將風險分散由社會群體承擔,也許是這類案例的解答之一。 ※ 編輯: frommars03 (114.47.181.70), 06/11/2017 11:00:46
yylane : 雖然我們常說歐美福利好懷到殘缺寶寶的生產意願高, 06/11 13:45
yylane : 但其實我也看過唐寶寶父母的影片,雖是正面鼓勵,但 06/11 13:45
yylane : 提到小孩父母還是忍不住哽咽,可見即使福利健全還是 06/11 13:46
yylane : 比一般人辛苦,而且我們的醫療法如果提前知情孩子只 06/11 13:46
yylane : 剩一肢想要提前中止妊娠也是合法,在社會福利沒有那 06/11 13:47
yylane : 麼好的情況下,父母本來是有權利可以決定的,但他們 06/11 13:47
yylane : 自始自終沒有能夠知道,站在道德或宗教至高點都可以 06/11 13:48
yylane : 說每個生命都是美好的,只有上帝可以決定,但實務上 06/11 13:49
yylane : 父母本來就可以有權利決定要不要中止啊 06/11 13:49
sarahshame : 推 06/11 14:56
nanaling : 推 06/12 07:45